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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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工人生活》 报纸
唯一号: 060320020230001431
颗粒名称: 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決議
其他题名: (一九五五年七月卅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分类号: F123.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同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会议强调了该计划的重要性和正确性,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和各年度计划。会议还强调了加强革命警觉性、清除反革命分子的重要性,同时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关键词: 五年计划 发展国民经济 人民代表团

内容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聽取了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李富春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吿,討論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一致認爲: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和毛澤東主席主持擬定的我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是全國人民爲實現過渡時期總任務而奮鬪的帶有決定意義的綱領,是和平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計劃。這個計劃所規定的方針、任務和政策都是正確的,投資比例和各項指標都是切合實際的和合理的。這個計劃的實現,將爲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奠定良好的初步的基礎,從而促進國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因此,大會決議:
  一、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並同意李富春副總理關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吿。
  二、責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各級國家機關,採取有效的措施,並督促全體工作人員依靠群衆,努力工作,保證按期完成和超額完成五年計劃和各個年度計劃。
  三、各級國家機關和全國人民必須繼續發揚艱苦奮鬪、克服困難的精神,努力增產,厲行節約,消除各種浪費人力、物力和財力的現象,特別是基本建設方面,在保證生產性工程和技術性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的條件下,應該比五年計劃的規定的節約方案更進一步地節約投資和各項費用。
  四、各級國家機關和全國人民必須充分地提高革命的警惕性,肅淸一切公開的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粉碎國內國外敵人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事業的破壞活動。
  五、各級國家機關和全國人民必須在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主席的領導下,進一步地鞏固人民民主專政,鞏固以工人階級爲領導、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全國各民族、各民主階級、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的人民民主統一戰綫,爭取一切國際朋友的支援,認眞地學習蘇聯人民和各人民民主國家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經驗,爲勝利地實現我國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而奮鬪。

知识出处

工人生活

《工人生活》

出版者:鞍山日报社

出版地:鞍山市

《鞍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2月7日,是中共辽宁省鞍山市委机关报纸,面向全市发行。初名工人生活报,1956年1月1日改名为《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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