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海龍府鄉土志》 古籍 |
唯一号: | 060120020230001529 |
颗粒名称: | 警務 |
分类号: | D035.3 |
页数: | 2 |
摘要: | 本文设立了巡警总局,由本管知府兼任总办,不领取薪水。总局内设有提调、文牘委员、总查等职位,以及司书差弁负责日常事务和文书工作。此外,还设有六名教习,负责分派各区轮值教授警务操作。马巡和步巡人员共计九十五名,巡弁五名。在四乡三十六社,根据地方的广狭和冲僻程度,设立了四十四个巡警分区,每区配置一名巡长,马步巡数量不等,重要地区酌情增加副巡长。统计显示,总分区正副巡长共有五十五员,马巡一百八十五名,步巡八百七十七名。所需薪饷通过按地亩征收的“畝捐巡餉”来支付,每年总计十二万九千余圆,每月开支约一万零一百零五圆,每年约十二万千二百六十圆,闰年稍有增加。剩余的“畝捐”款项用作军火和其他需要。 |
关键词: | 梅河口 警务管理 公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