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6119 |
颗粒名称: | 一、企业财产保险 |
分类号: | F842.6 |
页数: | 1 |
页码: | 730 |
摘要: | 1982年7月8日开办,该险种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实行经济核算的部队企业,当发生自然灾害或飞行物体及其它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致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事故遭受破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及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企业财产保险期限为一年,从约定起保的当天零时起至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 |
关键词: | 险种 财险 柏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