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784 |
| 颗粒名称: | (一)依法监督 |
| 分类号: | D630.9 |
| 页数: | 1 |
| 页码: | 566 |
| 摘要: | 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全体会议76次,保证宪法、政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在县内的遵守和执行。审查和批准柏乡县的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决算;讨论柏乡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批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乡级人民政府的决议命令。1986年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联系工作暂行办法》,设立专人负责代表联络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按乡镇和部门分工联系代表,实行主任轮流接待代表来访工作,县人大代表以乡镇为单位组成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为组长。 |
| 关键词: | 柏乡县 人委员会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