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783 |
| 颗粒名称: | 二、主要工作 |
| 分类号: | D034.3 |
| 页数: | 1 |
| 页码: | 566-567 |
| 摘要: | 柏乡县一、二、三、四、五、六届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活动在人民政府志中充分体现,保证宪法、政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在县内的遵守和执行。讨论柏乡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审查批准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乡级人民政府的决议命令。1986年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联系工作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委员按乡镇和部门分工联系代表,形成了代表与人大常委会、代表与代表小组、代表与地方行政机关、代表与选民的广泛联系。 |
| 关键词: | 柏乡县 人委员会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