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782 |
| 颗粒名称: | 一、常设机构 |
| 分类号: | D034.3 |
| 页数: | 1 |
| 页码: | 566 |
| 摘要: | 1954年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柏乡县人民委员会兼有人大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双重职能。其组织机构在人民政府志中已有详述。文化大革命“中”县人民委员会被夺权,失去职能,1982年后。柏乡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出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为县级权力机构,驻县城秀才营街办公。设办公室,1986年增设政法科、财政经济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科、人民代表联络科,1993年4科1室合并为综合办公室。1995年有工作人员18名。 |
| 关键词: | 柏乡县 人民 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