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姻登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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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柏乡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5741
颗粒名称: (二)婚姻登记改革
分类号: D631.42
页数: 1
页码: 519
摘要: 本段描述的是柏乡县婚姻登记改革。
关键词: 柏乡县 婚姻登记 改革

内容

婚姻登记改革前,各乡镇的婚姻登记员都是由民政助理员兼任,既做20多项民政工作,又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下乡包村,很少有时间能坐下来办理婚姻登记,使婚姻当事人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跑多次、费时间,托人说情,请吃喝,有的干脆不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造成早婚和私婚,群众怨气很大。
  县委、县政府对县民政局提交的《柏乡县民政局关于改革婚姻登记管理体制的报告》反复进行研究,统一改革指导思想,制定了《柏乡县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9月27日,政府召开县、乡、村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成立“柏乡县婚姻登记处”和“柏乡县婚姻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实现了全县集中办理,登记机关和队伍得到了加强,真正做到了依法办事,既方便了群众,又减轻负担,有力地配合了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
  国家民政部了解柏乡县的改革情况后,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全国第一个集中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并发文在全国推广介绍柏乡的经验。

知识出处

柏乡县志

《柏乡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包括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经济综览,基础设施,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贸易等十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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