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柏乡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30720020220005014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天主教 |
分类号: | B976.1 |
页数: | 1 |
页码: | 176 |
摘要: | 天主教在柏乡县得到很快发展。1945年柏乡县解放后,外国神职人员先后撤离县境,传教活动即停。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天主教会通过开展反帝国主义爱国运动,反对外来宗教势力的干扰破坏,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坚持走自办、自传、自养的“三自”道路。中共柏乡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天主教人士,参与全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保障正常的宗教活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进入80年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允许教徒在“三自”方针的规范下活动,并归还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收的教产、教堂占地。教徒们集资重新建筑教堂,恢复了礼拜祈祷,宗教教务活动日趋正常。 |
关键词: | 柏乡县 天主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