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至10世纪河北地区的瓷器断代及邢窑瓷器的分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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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窑遗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433
颗粒名称: 6至10世纪河北地区的瓷器断代及邢窑瓷器的分期研究
分类号: K876.3
页数: 40
页码: 439-478
摘要: 本文所说的河北地区,包括河南省的北部和河北省的中南部,约相当于历史上唐代河北道的大部分。在5世纪末到7世纪初期,该地区曾是北中国的经济中心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区,表现在瓷器烧造业上,这里不仅烧制出中国最早的白瓷器,也是传承北魏以来的低温彩釉瓷器的基地,其技术与工匠在6世纪末7世纪初还影响到洛阳地区。同时,从安阳窑开始,千余年间该地区相继涌现出了邢窑、定窑和后来的磁州窑等一大批名窑。本文试图搜集建国以来考古发现的纪年墓葬出土的、能肯定是该地区诸窑场生产的瓷器,并对这些材料进行类型学研究,从而得出该地区10世纪以前的瓷业生产分期。进而以此为坐标对该地区内的诸窑场的生产历史进行分期研究。
关键词: 邢窑 瓷器 河北

内容

本文所说的河北地区,包括河南省的北部和河北省的中南部,约相当于历史上唐代河北道的大部分。在5世纪末到7世纪初期,该地区曾是北中国的经济中心和手工业最发达的地区,表现在瓷器烧造业上,这里不仅烧制出中国最早的白瓷器,也是传承北魏以来的低温彩釉瓷器的基地,其技术与工匠在6世纪末7世纪初还影响到洛阳地区[1]。同时,从安阳窑开始,千余年间该地区相继涌现出了邢窑、定窑和后来的磁州窑等一大批名窑。本文试图搜集建国以来考古发现的纪年墓葬出土的、能肯定是该地区诸窑场生产的瓷器,并对这些材料进行类型学研究,从而得出该地区10世纪以前的瓷业生产分期。进而以此为坐标对该地区内的诸窑场的生产历史进行分期研究。
  一、缘起与思考
  陶瓷考古作为现代考古学的主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想利用现代考古学的理论与方法,来研究陶瓷窑址所包含的全部信息。以便在充分把握窑址出土瓷器、窑炉建制等内容呈现的规律性特征的基础上,来了解窑场的生产历史、背景,及其在当时社会经济中的地位。
  众所周知,选定并根据标准器进行器物断代是考古学研究的通行方法。而将此方法引进到古陶瓷等器物的断代研究中,则以宿白先生所倡建的以类型学研究结果为标准的研究方法最早也最科学[2]。这种方法是选取研究对象的同类器,尤其是纪年明确的材料进行类型学的排比,从而得出这类器物自身的发展、演进规律和分期标准,并以此为据来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在这个发展线路上可能存在的年代。如此,在陶瓷考古研究中,我们选取断代的标准自然也应当是建立在类型学研究基础上的结果,而不应该仅仅是考古材料中那些时代明确,特别是有纪年的单个材料自身。但后者却是长期以来瓷窑窑址的考古发掘研究中所遵循的法则,其弊端是忽视了对这些有明确纪年瓷器自身进行系统的类型学研究,即忽视了对有明确纪年瓷器自身发展规律的把握。这样被选为参照物的瓷器本身只能代表一个特定的时间点而并不能代表所有同类器的流行与使用时间,参照它得出的分期与断代自然也就有以偏概全之嫌。在这种方法下,即便所选取有明确纪年瓷器的数量再庞大,也只能是更多点的累计,而永远不是一条可代表规律的线条。若再考虑到有明确纪年瓷器自身的时代,往往是靠墓葬的年代来确定,按考古学的准则,墓葬年代和随葬品生产年代并不等同,出自墓葬的材料能肯定的只是其生产年代不晚于该墓葬的下葬时间,而其真正的生产时间并不能由墓葬本身求得。所以,墓葬等单位出土的瓷器自身也有进行类型学研究的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把握纪年墓出土瓷器自身所寓存的演进、发展规律。
  为了所得规律及分期的准确,做纪年材料的类型学研究时选取的基础材料必须可靠,这就要求我们能认知考古所得纪年瓷器中有哪些材料是出自我们研究的窑口,或者是属于这个窑口所在的分区内的其他窑口的产品。这除了对单个窑址所产瓷器有充分的认识,又要能在大的范围内把握同时期的窑业生产分区特征。实际上是把考古学理论中的区系概念引进到陶瓷考古研究中,即在区系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类型学研究。
  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首先以陶瓷考古分区为基础,建立起以窑址所在地区生产的纪年材料的分期,并以此为坐标来核对我们要进行分期断代的资料。其次,是对待窑址出土的瓷器,那些经考古发掘的瓷器,自然是先依层位关系进行分型分式的类型学的研究;接下去是用我们已得到的分区内的断代标准来和窑址出土瓷器表现出的类型学结果对比,并得出结论。但当从窑址获取的瓷器是调查所得而不是考古发掘材料时,由于没有可靠的地层和共存关系,其自身是无法进行类型学研究的。要想通过这样的材料给窑址的生产历史进行断代,只能拿这些单个的材料与窑址所在地区内已知的纪年瓷器的类型学研究的结果进行对比,从而得知窑址调查所得瓷器中有哪些和纪年材料中的某些型式相同。这样对比的结果,基本能确定窑址调查所得瓷器的分期和断代,从而也能确定该窑口的生产时代。
  参照已往的研究成果可知,自南北朝至唐、五代,我国瓷业生产的区域划分情况大致为:南方和北方瓷器的差异显而易见,二者是自然的两个大区[3]。而在北方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排比自北朝而晚唐五代的材料又不难发现,其瓷业面貌又分为山东地区、河北南部与河南北部地区、河南中西部地区三个相对独立的亚区[4]。邢窑的地理位置所在正处于这种分法的河南北部与河北南部地区。
  为了验证我们所说的陶瓷窑址考古分期、断代方法的可行与否,也为了给以调查材料为主的邢窑作分期研究,特选取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地区和邢窑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本文选取材料的标准是:窑址出土瓷器是内丘、临城各处邢窑窑址所见内容;纪年瓷器则是历年考古发掘所得的有明确纪年的,据釉、胎、造型等要素能肯定为河北南部与河南北部地区诸古窑的产品。
  二、河北地区诸窑场所产纪年瓷器的类型学研究
  基于多年的研究成果,邢窑生产的时代下限仅至五代[5],所以本文对有明确纪年瓷器的取舍在时间上也只能局限在五代以前,并且是基本可定为河北南部与河南北部地区诸古窑址生产的器物,这里面当然存在有一定的主观性。准此条件,综合历来考古发掘材料,所见器物有碗、钵、盂、杯、耳杯、高足杯、盘、三足盘、子母盏盘、盏托、唾盂、瓶、双系瓶、净瓶、四系罐、三系罐、双系罐、罐、提梁罐、六耳罐、八系罐、塔式罐、尊、盘口壶、扁壶、注壶、龙柄鸡首壶、单柄壶、盒、奁、三足炉、博山炉、缸、灯、烛台、器盖、器座、砚、仓、枕、案、凭几、俑及各种动物俑、镇墓兽、棋盘、棋子、碾、磨、碓、靴、履、盔、铺首衔环、刹及殿宇模型、车轮、水桶、葫芦形器、柜、椅、凳、兽座等六十余种。这些有明确纪年瓷器虽出自一些并无联系的单位,但考虑到这些瓷器均出自某一窑口或是具有共同特征的同一地区的诸古窑,而这些瓷窑自身的生产当存在有前后的连贯性,所以在这些有明确纪年瓷器中间也就存在着它们的逻辑发展规律。在类型学研究时,我们一般遵从由早发展到晚的原则,但对于一些个例,因要考虑这类器物整体呈现出的逻辑性规律,也可能出现与绝对纪年的时序和逻辑发展序列相反的情况。兹选取其中时代特征明显、演变规律比较清楚的典型器物18种,分型排比如下。
  1.碗
  分四型。
  A型敛口或直口,假圈足。分三式。
  I式:腹微弧,部分假圈足足心内凹。有酱黄釉、黄绿釉和青釉三种,青釉呈色不一,外壁施半釉。标本:东魏高长命墓出土[6]。青釉。假圈足平底(图一,1)。
  Ⅱ式:碗腹壁弧度变小、上腹壁较直。部分假圈足足心内凹。有青釉、酱釉,青釉呈色不一,外壁施半釉。标本:北齐范粹墓出土[7]。口微内敛,足跟外撇,足心内凹。釉色泛白,胎质较纯,轮旋规整,底足相接处有一条明显的轮旋纹。口径7.5厘米(图一,2)。
  Ⅲ式:腹壁外斜,直口微敞。均青釉,外壁施半釉。标本:隋卜仁墓出土[8]。胎质细匀,内含黑色砂粒。由模制而成(图一,3)。
  B型圆唇,侈口。分三式。
  I式:卷沿较宽。均青釉。标本:隋张盛墓出土[9]。高4.4厘米(图二,1)。
  Ⅱ式:卷沿,上腹深直,圈足或假圈足。有青釉、褐釉两种。标本:唐王仁波墓出土[10]。灰黄胎较坚实,假圈足足心内凹,足底露胎,碗心残留三枚支钉痕迹(图二,2)。
  Ⅲ式:沿微折,浅弧腹,矮圈足。白釉泛青。标本:中羊泉唐墓出土11]。胎质坚实,釉色光泽莹润。高4.6、口径18.6厘米(图二,3)。
  C型方唇,敞口,斜壁,平底。均绿釉,下腹壁及底露胎。标本:隋张盛墓出土[12](图二,4)。
  D型敞口。分Da、Db两个亚型。
  Da型弧腹。分四式。
  Ⅰ式:腹较深,假圈足。酱釉。标本:唐张枚墓出土13。下腹及足露胎,碗内有三支钉痕。高7.5、口径15厘米(图二,5)。
  Ⅱ式:腹比I式变浅,圈足或窄玉璧形圈足。白釉或白釉泛青。标本:唐赵天水夫妇墓出土[14]。釉色光润洁白微发青,胎质细腻。高3.6、口径12.5厘米(图二,6)。
  Ⅲ式:腹变深,上腹壁近口沿处略见直,圈足。均白釉。标本:后唐王审知夫妇墓出土[15]。葵口,内外壁满釉,釉白中泛黄,足底露乳白色胎,胎质细腻。高8.9、口径21.1、底径8.1厘米(图二,7)。
  Ⅳ式:深腹,弧壁微斜直,圈足。白釉。标本:后梁高继蟾墓出土[16]。葵口,芒口覆烧。足底阴刻“新官”款。高9、口径16.4厘米(图二,8)。
  Db型碗壁相对斜直。分三式。
  I式:圆唇,厚壁,宽玉璧足。标本:邓俊墓出土[17]。白胎,白釉,釉色晶亮,釉下有护胎釉。高4、口径15厘米(图二,9)。
  Ⅱ式:圆唇微凸,玉璧足变窄。标本:李文贞墓出土18。白釉,高3.6、口径12.7厘米(图二,10)。
  Ⅲ式:圆唇外凸,腹变深,玉璧足。白釉或白釉微泛青。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19]。白釉闪青,除足底外施满釉,胎质坚实细腻,口底精工制成。高4.8、口径17厘米(图二,11)。
  2.钵
  假圈足或圈足。分五式。
  I式:侈口,沿斜外折,束颈,浅鼓腹。青釉。标本:隋张盛墓出土[20]。高4.5厘米(图三,1)。
  Ⅱ式:圆唇,卷沿,侈口,束颈,深腹弧鼓,假圈足。白釉。标本:隋史射勿墓出土[21]。釉色微泛青绿,有冰裂开片,内壁下部及足底露白胎。高9.6、口径14、底径9.4厘米(图三,2)。
  Ⅲ式:平唇,敛口,窄肩,深腹微弧,下腹内收,假圈足。青釉。标本:涧磁村晚唐墓M2:1[22]。釉淡青有开片,下腹壁及足露胎,胎粗灰厚重,有白色胎衣。高9.6、口径14.7、底径8.7厘米(图三,3)。
  Ⅳ式:圆唇,侈口,深鼓腹,斜肩,下腹斜内收,圈足。均白釉。标本:唐赵天水夫妇墓出土[23]。釉色偏黄,外壁施釉不到足。高7.4、口径8.6、足径5厘米(图三,4)。
  Ⅴ式:尖唇,敛口,平底。白釉。标本:后梁王处直墓出土[241。口部有凸棱一道,底露胎阴刻“新官”款。高11.5、口径1.2、底径6厘米(图三,5)。
  3.盂
  敛口,鼓腹。分四式。
  I式:口微敛,圜底。青釉。标本:隋张盛墓出土[25]。高4.4厘米。腹部饰菱形花纹。高7.9、口径13.4、腹径14.7厘米(图四,1)。另,定县北魏石函标本90为琉璃质盂可为参考,天青色透明玻璃质釉,胎内有密积的小气泡,表面浮有银片。
  Ⅱ式:扁圆腹,平底近圜。有白釉和青黄釉两种。标本:隋吕武墓出土(M586:5)[26]。有盖,釉、胎均白色,釉厚处有开片,器底和盖底无釉。通高4.2、口径2.4、腹径5.1、底径4厘米(图四,2)。
  Ⅲ式:小平底。均白釉。标本:唐张枚墓出土[27]。釉层有冰裂痕,下腹及底露胎,胎质坚硬。高16、口径15厘米(图四,3)。
  Ⅳ式:圈足。白釉。标本:后梁高继蟾墓出土[28]。尖唇,有弧圆纽斗笠式盖。盂口沿下饰弦纹。高5.5厘米(图四,4)。
  4.杯
  敛口或直口微敞,假圈足。分三式。
  I式:敛口,腹壁微弧。均青釉,外腹壁施半釉。标本:安阳隋开皇十年墓M404:8[29]。釉微泛黄,制作粗糙。高6.4、口径7.9厘米(图三,6)。
  Ⅱ式:口微敛,腹比I式变深,部分假圈足足心内凹。均青釉,外壁施半釉。标本:安阳隋开皇十年墓M404:12[30]。假圈足,淡青釉微泛白,釉层晶莹滋润。高6.7、口径7.6厘米(图三,7)。
  Ⅲ式:直口或直口微口敞,深腹,上腹壁较直。均青釉。标本:安阳隋墓M201:5[31]。青釉泛白,晶莹滋润有光泽。高6.8、口径8.9厘米(图三,8)。
  5.高足杯
  分两型。
  A型侈口,高实足,足心内凹。分三式。
  I式:口沿平外折,弧圆腹,下承高足,高足下部外撇,足跟垂下折。均青釉。标本:北齐李君颖墓出土[32]。釉质青翠莹润,釉层较厚,胎色青灰。通高8.5、口径8.5厘米(图四,5)。
  Ⅱ式:口微侈,深腹腹壁较斜,下承高足,杯底与足交接处有一小平底,足跟外撇。白釉。标本:隋斛律彻墓标本177[33]。釉白中泛黄,通体有细小开片,胎质细腻。通高7.2、口径7.7、底径3.8厘米(图四,6)。
  Ⅲ式:平沿微卷,腹较浅,杯底与足交接处的平底凸显,高足足柄变粗,高足下部如I式。青釉。标本:唐王仁波墓出土[34]。弧腹外有一道凸弦纹,器外壁饰青釉,内壁及底露胎。高11.3、口径15.5、底径9.1厘米(图四,7)。
  B型海棠花形口,喇叭形高圈足。均白釉。标本:唐钱宽墓出土[35]。釉色细白滋润,模制,底阴刻一“官”字。通高6厘米(图四,8)。6.盘
  分两型。
  A型分二式。
  I式:敞口,浅腹,平底。有褐釉和酱褐釉两种。标本:唐王仁波墓出土[36]。盘心有三枚支钉痕,底露胎(图五,1)。
  Ⅱ式:口沿外卷,窄玉璧形圈足。白釉。标本:涧磁村晚唐墓M3:2[37]。白釉透青,足底露胎,胎骨厚实。高3.6、口径15.6、底径6.2厘米(图五,2)。
  B型花口盘。分Ba、Bb两个亚型。
  Ba型圆盘,敞口,圈足。分二式。
  I式:折腹。白釉。标本:唐孙少矩墓M1:15[38]。四出莲花口。高3.4、口径13.6、足径6.4厘米(图五,3)。
  Ⅱ式:微弧腹。均白釉,底部阴刻“官”或“新官”字款。标本:唐钱宽墓出土[39]。矮圈足,底刻“官”字款(图五,4)。
  Bb型菱形盘,折腹,圈足。白釉,底阴刻“官”字款。标本:唐钱宽墓出土[40]。内壁平滑,外壁起伏不平,模压制成。高4.4厘米(图五,5)。7.高足盘
  圆唇,喇叭状高足。分二式。
  I式:直口。均青釉。标本:北齐尧峻墓出土[41]。青釉泛黄,胎白色,质厚重。高13厘米(图五,6)。
  Ⅱ式:侈口,均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59[42]。盘内饰弦纹数周。高8.8、口径10.6厘米(图五,7)。8.子母盏盘
  盘圆形,口径较大。分二型。
  A型圆唇,敞口,平底。青釉。标本:封子绘夫妇墓出土[43]。高5、口径58厘米(图六,1)。
  B型圈足。分三式。
  Ⅰ式:直口,浅盘,高圈足足径较大。青釉。标本:北齐元良墓出土[44]。尖圆唇。胎微红。盘内饰联珠纹、同心圆纹及宝相花纹。通高6、口径43厘米(图六,2)。
  Ⅱ式:侈口,和I式比盘腹变深、高圈足加高且足径变细。均青釉,出土时盘内多承置五至八枚盏碗。标本:隋卜仁墓出土45。釉淡黄,有开片。胎灰白,质地不纯,内含黑色小砂粒。出土时盘内有七枚碗。盘通高13.4、口径28、圈足高8、底径14.5厘米(图六,3)。
  Ⅲ式:盘较浅、以凸唇代腹,圈足低矮。标本:安阳隋仁寿三年墓M103:13。素灰白胎。出土时承六枚小碗。盘心微鼓,内有凹弦纹数道。通高4.2、盘口径33.5、圈足高2.8、足径15.6厘米(图六,4)。9.盏托
  也称碗托、杯托。和一件盏碗或杯配套使用。分两型。
  A型敞口,浅腹,平底。均青釉。标本:北魏封魔奴墓出土[46]。胎浅灰色(图七,1)。
  B型敞口,圈足,盘内有托座。分三式。
  Ⅰ式:敞口,弧腹略深,内底有一周凸棱为托座,假圈足。均青釉。标本:北魏洛阳大市遗址出土(85BDT8H②:1)[47]。胎壁较薄,质细腻,腹内刻莲花纹。器内满面釉,外壁施半釉。高4.9、口径9.3、底径3.2厘米(图七,2)。
  Ⅱ式:花瓣口,折腹,内有矮凸棱一周为托座,窄玉璧形圈足或假圈足。均白釉。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48]。出土时和碗配套。釉微泛黄,有细冰裂片。胎质坚实细密。足底露胎,足心刻“张”字款(图七,3)。
  Ⅲ式:浅腹,盘内的托座和圈足均比I式增高。白釉。标本:唐水邱氏墓出土[49]。和一件卷曲形云龙把杯相配套。釉色润泽。沿边均有金银扣。底阴刻“新官”款。通高4、托座高2、盘口径16.7、足底径9.9厘米(图七,4)。10.瓶
  分三型。
  A型喇叭形口。分Aa、Ab两个亚型。
  Aa型细长颈。分三式。
  I式:卵形腹较深,假圈足。有青釉、酱褐釉两种。标本:东魏尧赵氏墓出土[50]。酱褐釉。胎色土黄。肩部有凸弦纹一周。高20.2厘米(图九,3)。
  Ⅱ式:鼓肩,圆腹,最大腹径靠上,假圈足。均青釉。标本:北齐范粹墓出土[51]。釉色翠绿,有小开片,足部有凝脂状滴泪(图九,4)。
  Ⅲ式:弧肩,圆弧腹,平底。有黄釉和白釉两种。标本:唐孙少矩墓M1:7[52]。口三瓣形。黄釉,釉层厚薄不均。胎质粗糙。通高43.6、最大腹径23.2、底径12厘米(图九,5)。
  Ab型粗束颈。分二式。
  I式:橄榄状腹,平底。均酱褐釉。标本:东魏尧赵氏墓M1:126[53]。土黄色胎。上腹部饰划纹二道。高17厘米(图九,6)。
  Ⅱ式:颈比I式变细,上腹弧鼓,圈足。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出土[54]。上腹及颈饰弦纹数周,下腹及圈足露胎。高15.7、口径5.5厘米(图九,7)。
  B型盘口。分三式。
  I式:颈较粗,斜肩,上腹圆鼓,下腹斜收,平底。均黄釉。标本:安阳隋墓M304:2[55]。高19、口径8.7厘米(图一〇,1)。
  Ⅱ式:折沿变宽,颈变细,椭圆腹,假圈足。均青釉。标本:隋张盛墓出土[11]。高12厘米(图一〇,2)。
  Ⅲ式:盘口和颈如Ⅱ式,溜肩,弧腹下垂,假圈足。有青釉、棕褐釉、白釉、三彩釉三种。标本:安阳隋墓M306:8[57]。青釉,有光泽。高15.8、口径5.4厘米(图一〇,3)。
  C型杯形口,细颈,假圈足。均白釉。标本:隋李静训墓标本152[58]。釉层有开片,底露白胎。高6.4、口径1.5、最大腹径3.6、底径3.2厘米(图一〇,4)。11.四系罐分四型。A型方形系。分二式。I式:直口微敛,口径相对较小,球圆腹,假圈足,上腹部雕塑覆莲瓣。均黄绿釉。标本:北齐李云墓出土[59]。下腹露白胎,肩至腹部饰六条绿彩。肩部刻弦纹及忍冬纹图案,腹部莲瓣宽肥、莲瓣尖微卷。高24、口径8.7、底径9.3厘米(图八,1)。
  Ⅱ式:扁方形系。上腹圆鼓,下腹弧内收,足跟外撇,平底。青釉。标本:隋李静训墓标本136[60]。釉色青灰有开片,不及底,口沿下及口内均有酱色釉一周。肩、腹部饰弦纹,其间印圆、方相间的图案。高18.4、口径8.5、最大腹径14、底径8厘米(图八,2)。
  B型双泥条弧形系。圆唇,直口,矮颈,假圈足。分四式。
  Ⅰ式:系最上端高于罐口,球圆腹,腹中部有一周凸起的莲瓣饰或弦纹。均青釉。标本:隋高潭墓出土[61]。腹部塑饰凸莲瓣纹。高22厘米(图八,3)。
  Ⅱ式:系的上端一般和罐口平,腹弧圆鼓,腹中部饰凸弦纹。罐高和罐的最大腹径相差不大。均青釉。标本:安阳隋墓M401:1[62]。高18.8、最大腹径18.4厘米(图八,4)。
  Ⅲ式:微弧腹较Ⅱ式颀长,腹中部饰凸弦纹一周。罐高大于罐的最大腹径。均青釉。标本:隋韩邕墓HSM1:7[63]。带覆碟式盖。釉色豆青多黑斑点,釉面有开片。盖高2.6、盖径8.3、罐高17、最大腹径16.3、底径8.1厘米(图八,5)。
  Ⅳ式:椭圆腹。青釉。标本:隋尉仁弘墓出土[64]。釉色翠青,有开片和垂釉现象。下腹及足露胎,胎质粗硬,胎色发黄敷白色化妆土。高19.7、口径7.4、底径9厘米(图八,6)。
  C型桥形横系。圆唇,直口,矮颈,平底。分三式。
  I式:上腹鼓圆,最大腹径靠上。青釉。标本:景县封氏墓群出土[65。带有桥形纽平顶凹面盖。高12.2、口径7.6厘米(图八,7)。
  Ⅱ式:圆弧腹,最大腹径居中。青釉。标本:西安郊区隋墓M520:23[66]。有桥形纽弧面盖。通高22..2、最大腹径19.7、盖径11.9厘米(图八,8)。
  Ⅲ式:和Ⅱ式比腹的弧度减小,整体更颀长。均青釉。标本:隋史射勿墓出土[67。平底内凹。釉色豆青,下腹及底露红色胎。高18.5、口径7.4、最大腹径14.2、底径7厘米(图八,9)。
  D型鼻形系。分二式。
  I式:上腹微弧鼓,腹壁近斜直。均酱褐釉。标本:东魏尧赵氏墓M1:125[68]。高14.8厘米(图九,1)。
  Ⅱ式:上腹鼓圆,下腹弧收。黑褐釉。标本:北齐崔昂墓出土[69]。满釉,釉层莹亮润泽。砖红色胎。上腹刻凹弦纹两道。高14、口径9.4厘米(图九,2)。12.双系罐
  分两型。
  A型双系附置于肩部近颈处。直口,圆唇。分三式。
  I式:颈较矮,球圆腹,假圈足。黄釉。标本:河南南乐出土[70]。双泥条弧形系。黄釉有乳白色斑点,下接一红彩。下腹及底露夹砂胎。高11.5、最大腹径11.3厘米(图一一,1)。
  Ⅱ式:短颈,弧圆腹,假圈足。黄釉。标本:清河丘家那唐咸亨元年墓M1:16[71]。内外壁均施半釉,有垂釉现象。高29、口径11.5厘米(图一一,2)。
  Ⅲ式:弧肩,深弧腹,颈比Ⅱ式加高,圈足。白釉。标本:涧磁村唐墓M3:1[72]。釉面滋润泛青。瓜棱腹,肩饰弦纹。底露胎,胎灰白细腻。高12、口径8、最大腹径10.8、底径12厘米(图一一,3)。
  B型双竖耳对称附置罐腹中部。直口,平底。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21[73]。有菌状纽斗笠形盖。圆唇外卷,弧肩,上腹鼓圆,下腹斜收。高13.4、口径3.5厘米(图一一,4)。13.罐
  分两型。
  A型矮直,鼓腹,平底。分三式。
  I式:折沿,直口,上腹圆鼓。有黄釉、酱釉两种。标本:东魏高雅墓出土74。酱釉较深,釉色晶洁莹润。高22.5厘米(图一一,5)。
  Ⅱ式:圆唇卷沿,敞口,上腹弧鼓。有青釉、白釉两种。标本:磁县湾漳北朝大墓标本1343[75]。青釉有细小开片。平底微凹,外底有三个支钉烧痕。高19厘米(图一一,6)。
  Ⅲ式:凸圆唇,直口,腹弧度较Ⅱ式又有所减小。有青釉、白釉、紫褐釉三种。标本:涧磁村定窑遗址T6③:16[76]。除底部露胎外满施紫褐釉,肩部釉色紫绿,多泪痕。肩部有凹槽一周。高41、口径20、底径22厘米(图一一,7)。
  B型圆唇,敞口,假圈足或圈足。分三式。
  I式:短颈,扁圆腹。均褐釉。标本:唐王仁波墓出土77。假圈足足心内凹。下腹及底露胎。高10.3、口径8、最大腹径12.8、底径7厘米(图一二,1)。
  Ⅱ式:圆唇外卷,颈变高,斜肩,上腹圆鼓。青灰釉。标本:临城东街唐墓85LDM2出土[78]。外壁施半釉。假圈足足心内凹。高8、口径4、足径4.8厘米(图一二,2)。
  Ⅲ式:椭圆腹比Ⅱ式颀长,圈足变高。白釉。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79]。有圆饼纽斗笠式盖。圈足为玉璧形、足跟外撇。高23.1、口径12厘米(图一二,3)。14.唾盂
  分两型。
  A型:盘口,假圈足。分三式。
  I式:盘口较浅,颈较短,弧肩,扁圆腹。均青釉。标本:封子绘夫妇墓出土[80]。口、颈皆残。胎浅灰。高9.5厘米(图三,9)。
  Ⅱ式:唇微外侈,颈较长且中部内弧,溜肩,鼓圆腹。均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108[81]。配有尖圆纽盘形盖。盖及腹部以上施淡青色釉。通高12.9、口径6.5、腹径10厘米(图三,10)。
  Ⅲ式:盘口外侈,束颈,斜肩,扁圆腹下垂。有青釉和绿釉两种。标本:王士良夫妇墓出土[82]。绿釉呈黄色,腹下至足部施紫色釉。假圈足微内凹。高10.4、口径10、底径5.1厘米(图三,11)。
  B型敞口,扁圆腹,圈足。均白釉。标本:西安市出土。敞口较深,口壁斜直。玉璧形足。釉色纯白莹润,胎质洁白细密。高15.5厘米(图三,12)。15.注壶
  前腹置流,后有把手。分两型。
  A型有颈,把手附置于颈和后腹部。分三式。
  I式:圆唇平折,直颈较短,椭圆腹,矮实足,流短直且位置靠近颈部,把手成兽形。白釉。标本:西安白鹿原M14:13[83]。胎质细白,釉微泛青。高10.6、口径3.5、最大腹径5.9、足径3.7厘米(图一二,4)。
  Ⅱ式:敞口,椭圆腹,流变长且有的已弯曲,假圈足或圈足。均白釉。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84]。双泥条弧形把手,假圈足足心内凹。除底露胎外通体施釉,釉白中泛黄有细碎开片,胎坚实缜密。底刻“张”字款。高10.5、口径5.3厘米(图一二,5)。另孙少矩墓也出土标本一件M1:14[85]。有盖,流弯曲,把手呈宽曲带形,矮圈足足跟外撇。底部刻“盈”字款。残高22.3、口径6、足径6.4厘米(图一二,6)。
  Ⅲ式:长颈直口,弧肩,鼓腹,圈足,足跟外撇,流长而弯曲,把手曲弧置于颈腹之间。青灰釉。标本:洛阳后周墓C8M972出土[86]。有覆盔形盖。灰白胎较细。通高18.2、最大腹径14、足径10厘米(图一二,7)。
  B型短流微曲,宽扁形把手。分二式。
  I式:圆唇口微侈,溜肩,瓜棱腹微下垂,平底。白釉。标本:唐水邱氏墓出土[87]。有盖,流为八棱形,底部阴刻“官”字款。流与盖顶均镶有刻花贴金银扣,把手上存留有包金银环一周(图一二,8)。
  Ⅱ式:圆唇敛口,圆肩,球腹,矮圈足。均白釉。标本:后梁高继蟾墓出土[88]。配有斗笠形盖。通高5厘米(图一二,9)。16.扁壶
  圆唇敞口,短颈,肩部对置两耳,形体扁圆,假圈足。分二式。
  I式:扁腹弧圆,最大腹径靠下。均黄釉。标本:北齐范粹墓出土[89]。模制。肩部饰联珠纹一周,壶身两面各刻划五人一组的胡人乐舞场面。高20厘米(图七,5)。
  Ⅱ式:弧圆腹,最大腹径居中。有绿釉和白釉两种:标本:隋李静训墓出土[90]。绿釉,土黄胎。高12.5厘米(图七,6)。17.三足炉分两型。A型双耳。分两个亚型。Aa型侈口,双方折耳附置颈部,束颈,鼓腹平底,蹄形足。所见均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76[91]。下腹饰三道凸弦纹。内底部有两个支烧痕。高10.1、口径11.7厘米(图一〇,5)。
  Ab型侈口,折沿,双耳立于沿部,深直腹,平底,三足扁直。白釉。标本:涧磁村唐墓M1:6[92]。釉面润泽闪青,外底及足露胎,胎细白。通高7、口径12厘米(图九,6)。
  B型圆唇侈口,束颈,鼓圆腹,三兽足已趋简化。白釉。标本:临城中羊泉唐墓出土[93]。釉色微闪青,胎质坚实。高4.3、口径3厘米(图九,7)。18.器盖分四型。A型碟形盖,碟内有圆珠状纽。分二式。I式:碟沿平折,腹相对较深。青釉。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108[94](图一三,1)。
  Ⅱ式:与I式比碟腹变浅,碟沿或平折或为直沿。均青釉。标本:隋梅渊墓出土[95](图一三,2)。
  B型覆碟形盖。分Ba、Bb两个亚型。
  Ba型盖面斜直,内插式子口。分二式。
  I式:平纽细高,盖沿下勾。均青釉。标本:安阳隋墓M404:1[95]。高3、最大径6.8厘米(图一三,3)。
  Ⅱ式:平纽宽矮,盖沿平外折。均青釉。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97](图一三,4)。
  Bb型矮圈足式纽,盖沿下部平外折而下勾。白釉闪青。标本:唐刘府君墓出土[98]。除盖口外施满釉。胎质坚致。高3、纽径6、口径13厘米(图一三,5)。
  C型斗笠形盖。分Ca、Cb两个亚型。
  Ca型盖面弧鼓。分二式。
  I式:宝珠形纽。有白釉和青釉两种。标本:隋李静训墓标本148[99]。白釉有细冰裂纹,白胎。高2厘米(图一四,1)。
  Ⅱ式:盖面弧度比I式变小。均白釉。标本:中羊泉唐墓出土100。胎质细腻,白釉有光泽。高4.1盖径8.8厘米(图一四,2)。
  Cb型圆纽较尖,弧面与盖沿的分界明显。分二式。
  I式:纽下有平圆台,盖面与盖沿均较弧鼓。均青釉。标本:隋张盛墓出土[101](图一四,3)。
  Ⅱ式:盖面弧度变小,盖沿窄平。白釉。标本:射兽唐墓之二出土[102。釉闪黄,胎坚实细腻。高11厘米(图一四,4)。
  D型覆盔形盖。分二式。
  I式:盖面微弧,盖沿下垂或微内敛。有青釉和白釉两种。标本:安阳桥村隋墓标本110[103]。青釉微泛白,尖圆纽(图一四,5)。
  Ⅱ式:盖面深弧,沿外折或折而下垂。有白釉与褐釉两种。标本:唐孙少矩墓标本16[104]。白釉。高4.5、盖径5.6厘米(图一四,6)。
  三、纪年瓷器的分期——地区断代坐标的建立
  (一)器物组合与分期
  如果我们把出有瓷器且年代明确的75座墓葬列表统计,即可得出一个《河北地区所产有明确纪年的瓷器分组统计表》(表一),观察该表所列诸墓葬出土的瓷器,从器物之间的共存关系看,可得到如下四种器物组合:
  第一组:有碗AⅠ、AⅡ,高足盘Ⅰ,瓶AaⅡ,罐AI、AⅡ,扁壶Ⅰ,器盖CbI,盏托A、BI等;
  第二组:有碗AⅠ、AⅡ、AⅢ、BⅠ、C,钵Ⅰ,盂Ⅰ、Ⅲ,杯Ⅰ、Ⅱ、Ⅲ,高足盘Ⅱ,子母盏盘A、BⅡ、BⅢ,瓶AaⅠ、AaⅡ、AbⅡ、BⅡ、BⅢ、C,四系罐AⅠ、BⅠ、BⅡ、BⅢ、CⅡ、CⅢ、DⅡ,双系罐B,罐AⅡ、AⅢ,唾盂Ⅰ、Ⅱ、Ⅲ,扁壶Ⅱ,三足炉Aa,器盖AⅠ、AⅡ、BaⅠ、BaⅡ、CaⅠ、CbⅠ、DI等;
  第三组:有碗BⅡ,高足杯AⅢ,盘AⅠ,罐BⅠ,器盖DⅡ等;
  第四组:有碗BⅢ、DaⅡ、DaⅢ、DaⅣ,钵Ⅲ、Ⅳ,盂Ⅳ,高足杯B,盘AⅡ、BaⅠ、BaⅡ、Bb,盏托BⅠ、BⅡ,瓶AaⅢ,罐BⅡ、BⅢ,注壶AⅡ、AⅢ、BⅠ、BⅡ,三足炉Ab、B,器盖BaⅡ、Bb、CaⅡ、CbⅡ、DⅡ等。
  就器物的组合看,第一组器物类别相对较少。第二组器物的类别增多,除延续了第一组的碗AⅠ、AⅡ,瓶AaⅠ、AaⅡ,器盖CbI等内容外,新出现的器类有钵、盂、杯、子母盏盘、唾盂、四系罐等,同时,在第一期已有的器类中型、式都有所增加,碗AⅢ、BⅠ、C,高足盘Ⅱ,瓶AbⅡ、BⅡ、BⅢ、C,罐AⅡ、AⅢ,扁壶Ⅱ,器盖AⅠ、AⅡ、BaⅠ、BaⅡ、CaⅠ、DⅠ等都是这方面的例子。这种器类的增多和新的器物型、式的出现,尤其是式的发展,无疑可视为器物发展演进过程中的阶段性变化特征。
  第三组的器物和第二组相比,首先器类的大量减少是一大特征,第二组常见的器物基本不见;其次是在仅有的几种器类中,碗BⅡ,高足杯AⅢ,器盖DⅡ是对上一组器物的延续,盘AⅠ,罐BI则是新出现的内容,足见它们和第二组器物的阶段性差异之大了。
  第四组器物的类别也较多,但主要以型、式的增加为主,代表碗BⅢ、DaⅡ、DaⅢ、DaⅣ,钵Ⅲ、Ⅳ,盂Ⅳ,盘AⅡ、BaⅠ、BaⅡ、Bb,盏托BⅡ,瓶AaⅢ,罐BⅡ、BⅢ,注壶AⅡ、AⅢ、BⅠ、BⅡ,三足炉Ab、B,器盖Bb、CaⅡ、CbⅡ、DⅡ等。同时,在第一、二组器物中出现的盏托BⅠ,器盖BaⅡ等在该组又开始流行。
  通过研究这四种组合内器物的增减与型式的演变,即可发现这是一个比较清楚的分为四个阶段的发展序列,或可代表该时段内该地区瓷业生产的四个发展时期。也就是说通过对纪年瓷器的类型学研究,我们可以把河南北部和河北南部10世纪以前的瓷器生产分为以前述四个器物组合为代表的四个发展期,并可以得出各期的特征如下:
  第一期,器类相对较少,有碗、盂、杯、高足杯、双系罐、瓶、四系罐、盘、高足盘、器盖等。碗、杯多微弧腹敛口,高足器的足柄相对较粗,器物以假圈足和平底为特征。胎多粗灰厚重,气孔与杂质较多。釉色以青釉为主,也兼烧黄釉、黑釉、灰白釉等;青釉呈色不稳,有豆青、青黄、青绿诸色。器物一般施半釉,少数加饰化妆土,胎釉结合不好,釉层多细开片。碗杯的口沿下刻一周凹弦纹是习见的装饰,另见有联珠纹、缠枝花草纹、人物纹及动物纹样。以白釉加绿彩为特征的低温彩釉技术,也是此时该地瓷器生产的特征之一。
  第二期,器物类别较多、型式变化较大,主要有碗、钵、盂、高足杯、杯、高足盘、盘、四系罐、双系罐、瓶、扁壶、器盖等。碗、杯趋向直口或直口微侈,新出现有侈口、敞口的碗杯,碗杯的足以假圈足为主,但足心内凹则成为时代特征。高足器的足柄变细,盂口由内折转而微敛,四系罐罐腹下垂。仍以青釉为主,白釉与灰白釉所占比例增加,另外烧造黄釉、黑釉等品种,青釉可见有青黄、豆青、青绿诸色。大多数器物施半釉,釉层多见细小开片。器物装饰以弦纹为主。
  第三期可见有碗、钵、盂、杯、耳杯、盘、高足杯、双系罐、瓶、三足炉、砚、器盖等,习见于前两期的四系罐、高足盘、扁壶等到此期已不再流行。常见器物在造型上也有较大变化,各式敞口碗多见,碗足有假圈足、假圈足足心内凹、圈足诸种。白釉占据主流,大量烧造精细的白瓷器是该期最大的特征之一,同时还烧造灰白釉、青釉、黄釉、黑釉、三彩釉等。除精细白瓷的胎洁白细腻,器壁内外施满釉,釉层白润,胎釉结合较牢外,大多数器物外壁的釉不及底。
  第四期:器类较少,有碗、盂、盘、盏托、杯、罐、双系罐、注壶、盒、三足炉、器盖、茶臼等。碗杯盘以圈足或宽圈足为主,流行侈口与敞口的碗杯,部分碗做成卷沿式凸沿。碗、杯、盘、盏托类器做成花口及在器物内壁刻印花纹是该期的新因素,而执壶、盏托为新见器类。
  (二)各期时代的推定
  由于我们选取的瓷器都是出自年代较为清楚的墓葬,所以我们只要把出土各组合器物的诸墓葬做分期统计,就基本可得每一组合器物的大致流行年代。
  第一组器物出土于前表所列墓葬1~16中,最早的纪年是北魏延昌四年(公元515年)邢伟墓,最晚的纪年是北齐武平七年(公元576年)高润的墓葬。如此,第一期的时间约当北魏晚期、止于隋的统一,即6世纪初叶至581年。北朝晚期是魏晋以来边地少数民族的内迁与北方民族大融合的完成时期,这一过程的实现虽以“五胡乱华”为代价,但客观上也给汉民族的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内容,隋唐盛世正赖此肇造。随着中西交通[105的发展、来自中亚的部族进入朝廷[106和大量西域及外国人在洛阳的定居107],又直接把域外文化因素带进了原本崇佛的北朝。该期瓷器上所见的佛教题材的塑像、纹样,胡人乐舞图案,缠枝花纹与联珠纹样,浅浮雕装饰手法与高足的造型和安阳窑的低温彩釉生产技术等,无疑当源于西方[108]。
  第二组器物出土于前表所列墓葬17~45中,纪年最早的是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高潭墓,最晚的是隋大业八年(公元612年)尉仁弘墓,再加上单位33~44等没有纪年隋墓,第二期相当于隋,即公元581~618年,应该说是可信的。隋的统一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可能,河北地区的瓷器生产也有了空前的发展。对北朝传统器类的继承是取法北朝旧制的表现;佛教题材纹样趋向简化与少见,表象上是周武法难及隋之宗教政策的结果[109],其实质则是始自北朝的佛教华化运动的进一步深入。佛教华化的本身就是北方民族融合与各少数民族汉化的内容之一,这正是该期瓷器生产中外来文化因素明显减少的内在原因。
  第三组器物出土于前表所列墓葬46~52中,最早的纪年是唐显庆二年(公元657年)张士贵墓,最晚的是唐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王仁波墓。恰当唐高宗至玄宗诸帝在位的唐朝全盛时期,即公元650~755年。第二期流行的绝大多数器物到该期虽已不再流行,或是型式上有了变化,但两期之间仍存在有一定的连贯性,这标志着唐初高祖、太宗二帝在位的30余年瓷业生产并没有也不可能停断。就隋唐的政治制度论,唐对隋的继承肯定不会比唐高宗朝对高祖、太宗两朝典章制度继承的多,同时隋末的大动乱对前代制度的冲击也不应低估,如此,我们有理由把唐初的30余年往后归并。也就是说第三期始自唐高祖而止于玄宗,绝对纪年当公元618~755年。唐帝国的建立结束了隋末的大乱,由于帝国统治者继续着北朝以来兼容并包的开放性政策,并推行租庸调制及以庸代役的办法,极大地推动着社会经济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再赖有发达的水陆交通110],国内、国际贸易遂极盛一时。窑址所见材料表明,精细白瓷的生产已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就这种精细白瓷的质量看,总括当时整个中国的白瓷产品无出其右者。邢窑白瓷誉满天下、产品畅销国内外111],其精细者还被选为贡品112]。子母盏盘、高足盘与四系罐等器类的消逝,是桌椅的使用所带来器物组合革命的内容。至于北朝以来习见的佛教题材纹样的不再流行,既是佛教彻底华化导致外来因素的消亡,也是生产力的发展使人们摆脱宗教束缚的表现。
  第四组器物出土于前表所列墓葬53~75中,最早的纪年是唐宝应二年(公元763年)邓俊墓,最晚的纪年是契丹会同五年(公元942年,当后晋天福七年)的耶律羽之墓。另单位(公元73)虽无绝对纪年,但作为后周时期的墓葬其相对纪年则可肯定。则第四期正当安史之乱以后的中晚唐及五代,即公元756~960年。中晚唐与五代瓷器的一致,和五代政权前后都出自晚唐割据势力、并皆因袭唐之制度的史实相符。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及中央消灭藩镇的努力,河北多罹兵燹[113],包括瓷业生产在内的封建经济必遭重创。元和以后中央与藩镇之间表面上相安无事,这虽为邢窑瓷业的恢复提供了可能,但与之相去不远的定窑借义武节度使归顺朝廷且远离战区的优势,已取代了邢窑在该地区旧有的龙头窑场地位,突出表现为生产了带有“官”、“新官”款的细白瓷器[114]。
  四邢窑址所见瓷器与纪年材料的对比与分期
  有关内丘、临城诸邢窑窑址的调查材料先后发表了《唐代邢窑遗址调查报告》[115]、《隋代邢窑遗址的发现和初步分析》[116]、《河北省内丘县邢窑调查简报》[117]三篇调查报告。综观历来调查所得材料,可辨器形的器物有四系罐、双系罐、罐、瓶、碗、盘、高足盘、三足盘、杯、高足杯、耳杯、盏托、壶、扁壶、注壶、盂、钵、盒、器盖、三足炉、茶臼、砚、灯及各式俑、瓷塑等,共数十种。如前面所说,由于没有地层关系,在调查材料中我们既无法确定器物的共存情况,也无法进行类型学研究,从中更无法得出分期,所以我们只好把这些零散的材料归类整理后(对这几批材料的归类、整理研究过程,将另文刊出),拿它们去和前面研究纪年瓷器时所得的型式结论一一对比,以便确定这些材料可能出现和流行的时代,并在综合各单项材料后给邢窑作分期研究。
  和前面我们通过研究该地区生产的纪年瓷器的类、型逐一对比,就会发现,在邢窑遗址的调查材料中存在有前文我们排定的纪年瓷器中的如下各式器物。
  碗:AⅠ、Ⅱ、AⅢ、BⅠ、BⅡ、BⅢ、C、DaⅡ、DbⅢ,钵:Ⅱ,盂:Ⅱ、Ⅲ,高足杯:AⅠ、AⅢ,杯:Ⅰ、Ⅱ,盘:AⅠ、Bb,高足盘:Ⅱ,四系罐:BⅣ,双系罐:AⅡ,瓶:AaⅠ、AaⅡ、BⅠ、BⅢ、C,注壶:AⅠ、AⅡ,扁壶:Ⅱ,三足炉B,器盖CaⅠ、DⅡ。
  以纪年瓷器所表现的分期规律为据来对应窑址可见瓷器,则知窑址调查所得瓷器分期情况略如下表(表二):
  到第二期时,邢窑已生产出碗AⅠ、AⅡ、AⅢ、BⅠ、C,杯Ⅰ、Ⅱ,盂Ⅲ,高足盘Ⅱ,瓶AaⅠ、AaⅡ、BⅢ、C,扁壶Ⅱ,器盖CaI等内容,除碗AⅠ、AⅡ,瓶AaⅡ三种器物外,其余都是该期新出现的品种和型式,应该说邢窑在此期的大发展也恰逢该期河北地区瓷器发展的高潮,标志着邢窑瓷业生产盛时的开始。但,此期邢窑产品的器类虽多,和纪年瓷器所表现的该地区的瓷业生产总的器类数量相比,仍只占34.88%。另窑址调查所得瓷器中不见安阳窑生产的北朝、隋代非常习用的子母盏盘、及BI到BⅢ式四系罐,均说明此时的邢窑尚未在河南北部与河北南部地区取得主导窑场地位,也就是说安阳附近的诸窑仍然是这一时期这一地区的中心窑场所在。
  第三期是窑址调查所得材料和纪年瓷器相同成分最多的时候,纪年瓷器组合中的碗BⅡ,高足杯AⅢ,盘AⅠ,罐BⅠ,器盖DⅡ五种器类,只有罐BI不见于邢窑窑址的调查材料中,单从典型器物和器物组合看,邢窑所产瓷器已占到80%,足见该期内邢窑在河北地区对市场的垄断和它所处的制瓷业的中心地位了。
  第四期,邢窑窑址可见材料有纪年瓷器中的碗BⅢ、DaⅡ、DaⅢ,盘Bb,注壶AⅡ、三足炉B,器盖DⅡ等七种,和第二期15种器物类别相比竟少了50%略强,可见此时的邢窑实已处在衰败时期;又从器类数量上看,邢窑窑址调查所得内容也只占纪年瓷器类型总数的25%,远远比不上前一期的80%,显然已失去了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从窑址所得瓷器看,此时邢窑的生产者虽曾刻意学习定窑的刻花、印花等先进技术,但这已不能挽救失去龙头地位给邢窑瓷业带来的沉重打击,邢窑从此走上了衰落之路。
  据此,在大范畴内我们可以据邢窑的生产历史分为三大期,北朝未至隋,是邢窑瓷器的始烧和发展期,唐高祖至玄宗时是邢窑生产的高峰与鼎盛时期,中晚唐至五代是邢窑的衰落期。这种结论当然只是内丘、临城两地诸邢窑址材料所表现的共有特征。但如果我们再把调查内丘、临城两地诸窑址所得瓷器和纪年瓷器在型式上分别作细化排比,不仅能得出每一窑口的具体生产时代,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同一个坐标衡量出各窑口的始烧、鼎盛的时间差异,不过这已不是本文研讨的范畴,我们将另文讨论。
  附记:最后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试图把考古学基本理论中的类型学与区系概念全面引进到陶瓷考古中,并作为瓷窑址分期断代研究的一种尝试。笔者深知这个尝试过程中肯定存在有诸多不足乃至错误,所以真诚地渴望大家能就此提出更多的批评性建议。
  本文所采用材料基本上是王霞收集的,对窑址出土瓷器断代方法的思考更是我们在收集材料时遇到困惑并就此共同探讨所得,这篇文章可以说是我们二人的共同劳动成果。
  此外,本课题的立项得到张忠培先生、耿宝昌先生的大力支持。写作过程中,张忠培先生更是在研究方法、文章结构乃至类型学研究等诸多方面都给予具体的指导,特此致谢。

附注

[1]王光尧:《关于青花起源的思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03年第5期。[2]宿白:《白沙宋墓》,文物出版社,1957年。[3]中国硅酸盐学会:《中国陶瓷史》第四章、第五章,文物出版社,1997年;李知宴:《三国、 两晋、南北朝制瓷业的成就》,《文物》1979年第2期。[4]王霞:《黄河下游地区北朝隋唐瓷器初步研究》,北京大学考古学系1997年硕士研究生学位 论文。[5]李知宴:《论邢窑瓷器的发展与分期》,《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学报》第17卷,1986 年;冯先铭:《谈邢窑有关诸问题》,《故宫博物院院刊》1981年第4期;李辉柄:《唐代邢 窑窑址考察与初步探讨》,《文物》1981年第9期;叶喆民:《邢窑刍议》,《文物》1981年第 9期;叶喆民:《再论邢窑》,《中国陶瓷》1983年第7期。[6]河北省文管处:《河北景县北魏高氏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3期。[7]河南省博物馆:《河南安阳北齐范粹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期。[8]宋伯胤:《卜仁墓中的隋代青瓷器》,《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8期。[9]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10]王文强等:《鹤壁市发现一座唐代墓葬》,《中原文物》1988年第2期。[11][14][19][23][78][79][84][93][97][98][100][102]李振奇等:《河北临城 七座唐墓》,《文物》1990年第5期。[12]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13][27]新乡市博物馆:《新乡市唐墓简报》,《文物资料丛刊》第6期,1982年。[15]福建省博物馆等:《唐末五代闽王王审知夫妇墓清理简报》,《文物》1991年第5期。[16]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后梁高继蟾墓发掘简报》,《文物》1995年第8期。[17]益阳县文化馆:《湖南益阳县赫山庙唐墓》,《考古》1981年第4期。[18]陈国英:《西安市东郊三座唐墓清理记》,《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2期。[20]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21]宁夏考古研究所等:《宁夏固原隋史射勿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10期。[22]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涧磁村发掘的唐宋墓》,《考古》1965年第10期。[24]河北省文物研究所等:《河北曲阳五代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1996年第9期。[25]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26][66]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西安郊区隋唐墓》,科学出版社,1966年。[28]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后梁高继蟾墓发掘简报》,《文物》1995年第8期。[29][30][3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81年第3期。[32]李建丽等:《临城李氏墓志考》,《文物》1991年第8期。[33]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太原斛律徹墓清理简报》,《文物》1992年第10期。[34]王文强等:《鹤壁市发现一座唐代墓葬》,《中原文物》1988年第2期。[35]浙江省博物馆等:《浙江临安晚唐钱宽墓出土天文图及“官”字款白瓷》,《文物》1979年第 12期。[36]王文强等:《鹤壁市发现一座唐代墓葬》,《中原文物》1988年第2期。[37]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涧磁村发掘的唐宋墓》,《考古》1965年第10期。[38]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易县北韩村唐墓》,《文物》1988年第4期。[39][40]浙江省博物馆等:《浙江临安晚唐钱宽墓出土天文图及“官”字款白瓷》,《文物》 1979年第12期。[41]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东陈村北齐尧峻墓》,《文物》1984年第4期。[42]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43]张季:《河北景县封氏墓群调查记》,《考古》1957年第3期。[44]磁县文物保管所:《河北磁县北齐元良墓》,《考古》1997年第3期。[45]宋伯胤:《卜仁墓中的隋代青瓷器》,《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8期。[46]张季:《河北景县封氏墓群调查记》,《考古》1957年第3期。[4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汉魏城队:《北魏洛阳城内出土的瓷器与釉陶器》,《考古》 1991年第12期。[48]李振奇等:《河北临城七座唐墓》,《文物》1990年第5期。[49]浙江省文物考古所等:《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简报》,《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 社,1981年。[50]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东陈村东魏墓》,《考古》1977年第6期。[51]河南省博物馆:《河南安阳北齐范粹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期。[52]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易县北韩村唐墓》,《文物》1988年第4期。[53]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东陈村东魏墓》,《考古》1977年第6期。[54]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5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56]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5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5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59]周到:《河南濮阳北齐李云墓出土的瓷器和墓志》,《考古》1964年第9期。[60]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61]河北省文管处:《河北景县北魏高氏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3期。[6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63]安阳市博物馆:《安阳活水村隋墓清理简报》,《中原文物》1986年第3期。[64]薛增福:《河北曲阳发现隋代墓志及瓷器》,《文物》1984年第2期。[65]张季:《河北景县封氏墓群调查记》,《考古》1957年第3期。[67]宁夏考古研究所等:《宁夏固原隋史射勿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10期。[68]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东陈村东魏墓》,《考古》1977年第6期。[69]河北省博物馆等:《河北平山北齐崔昂墓调查报告》,《文物》1973年第11期。[70]史国强等:《河南南乐出土北朝文物》,《文物》1988年第5期。[71]辛明伟等:《河北清河丘家那唐墓》,《文物》1990年第7期。[72]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涧磁村发掘的唐宋墓》,《考古》1965年第10期。[73]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74]河北省文管处:《河北景县北魏高氏墓发掘简报》,《文物》1979年第3期。[75]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邺城工作队:《河北磁县湾漳北朝墓》,《考古》1990年第7期。[76]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县涧磁村定窑遗址调查与试掘》,《考古》1965年第 8期。[77]王文强等:《鹤壁市发现一座唐代墓葬》,《中原文物》1988年第2期。[80]张季:《河北景县封氏墓群调查记》,《考古》1957年第3期。[81]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82]貟安志:《中国北周珍贵文物》,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1992年。[83]俞伟超:《西安白鹿原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6年第3期。[85]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易县北韩村唐墓》,《文物》1988年第4期。[86]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发现一座后周墓》,《文物》1995年第8期。[87]浙江省文物考古所等:《临安县唐水邱氏墓发掘简报》,《浙江省文物考古所学刊》,文物出版 社,1981年。[88]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后梁高继蟾墓发掘简报》,《文物》1995年第8期。[89]河南省博物馆:《河南安阳北齐范粹墓发掘简报》,《文物》1972年第1期。[90][9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唐长安城郊隋唐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91]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92]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曲阳涧磁村发掘的唐宋墓》,《考古》1965年第10期。[94]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95]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9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隋墓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1年第3期。[101]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隋张盛墓发掘记》,《考古》1959年第10期。[103]安阳市文物工作队:《河南安阳市两座隋墓发掘报告》,《考古》1992年第1期。[104]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易县北韩村唐等》,《文物》1988年第4期。[105]《魏书》卷一〇一《西域传》;《北史》卷九七《西域传》;国家文物局教育处:《佛教石窟 寺考古概要》页293~294,文物出版社,1993年。[106]施安昌:《北魏苟景墓志及纹饰考》,《故宫博物院院刊》1998年第2期。[107](魏)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周祖谟校)卷三“龙华寺”条:“自葱岭以西,至于大秦, 百国千城莫不款附,商胡贩客日奔塞下,所谓尽天地之区已。乐中国土风因而宅者,不可胜 数。是以附化之民,万有余家。”中华书局,1963年。[108]王光尧:《关于青花起源的思考》,《故宫博物院院刊》2003年第5期。[109]国家文物局教育处:《佛教石窟寺考古概要》页354~357、363~364,文物出版社, 1993年。[110]水路交通,《旧唐书》卷六七《李勣传》载:“宋、郑两郡,地管御河,商旅往还,船乘不 绝”;卷九四《崔融传》云“天下渚津,舟航所聚,旁通巴、汉,前指闽、越,七泽十薮、 三江五湖,控引河洛,兼包淮海。弘舸巨舰,千轴万艘,交贸往还,味旦永日”。而《通 典》卷七《历代盛衰户口》载当时驿路“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南诣荆襄,北至太原、 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111](唐)李肇《国史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下“凡货贿之物,侈于用者不可胜记。丝 布为履,麻布为囊,毡帽为盖,革皮为带,内丘白瓷瓯,端溪紫石砚,天下无贵贱通用 之。”中国硅酸盐学会:《中国陶瓷史》页224~225,文物出版社,1997年。[112]《新唐书》卷三九《地理志(三)》:“邢州钜鹿郡,上……土贡:丝布、磁器、刀、文石。”[113]《新唐书》卷二二五上《逆臣传(上)》“安禄山传”。《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卷二四七。[114]宿白:《定州工艺与静志、净众两塔地宫文物》,《文物》1997年第10期;王光尧:《关于越 窑瓷器所见“官样”铭的思考——兼论“官”“新官”款的含义》,《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 所学刊》,杭州出版社,2002年。[115]河北临城邢瓷研制小组:《唐代邢窑遗址调查报告》,《文物》1981年第9期。[116]杨文山:《隋代邢窑遗址的发现和初步分析》,《文物》1984年第12期。[117]内丘县文物保管所:《河北省内丘县邢窑调查简报》,《文物》1987年第9期。

知识出处

邢窑遗址研究

《邢窑遗址研究》

出版者:科学出版社

本书是系统研究邢窑遗址的首部专著。收录了自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50多年来我国古陶瓷专家学者发表在不同时期不同刊物上的关于邢窑遗址方面的研究文章。所收录的文章基本反映了邢窑遗址的文化内涵和面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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