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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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邢台粮库遗址》 图书
唯一号: 030720020220002121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结语
分类号: K878
页数: 10
页码: 279-288
摘要: 本章概括了邢台粮库遗址商代遗存的年代、邢台粮库遗址商文化的地方特色、关于邢台地区的先商文化遗存、关于邢台地区的中商文化遗存、关于邢台地区的晚商文化遗存、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宗教信仰、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出来的文化交流等。
关键词: 邢台市 粮库遗址 文化

内容

(一)邢台粮库遗址商代遗存的年代
  从层位关系和器物群特征判断,大致可分为三个大的时期:先商时期、中商时期和晚商时期。
  先商时期的文化遗存以I H1 1 1、I H95、I T78④、ⅡTG4⑤、ⅢH12和ⅢH21等为典型单位,基本都位于各探方的最底部。
  遗迹方面,仅见到部分文化堆积层和灰坑,没有发现居住址和墓葬。
  出土遗物以鬲、罐、豆、盆为主,偶可见到单耳杯、鼎、甗、器盖、大口尊等器类。装饰纹饰以细绳纹、磨光、凹弦纹或凸弦纹、鸡冠鋬、花边口沿等为最常见,也偶见绳纹较粗者,多呈麦粒状。从器形上看,多数与下七垣晚期文化的同类器相似,时代也应相近,即属于先商文化晚期遗存。
  中商时期的文化遗存基本以各探方的第4层和ⅡTG11③层,以及部分灰坑、窖穴和墓葬,如I H41、ⅢH18、ⅢH15、ⅡJ3和I M38等为典型单位。
  遗迹方面,多为文化堆积层,不见居住址和墓葬,但清理到部分水井和挖制规整的窖穴,附近可能还有居住址。灰坑多数为不规则形,另有圆形、椭圆形坑。
  出土遗物非常丰富,其中以鬲为主的炊器和以豆、盆、罐为主的盛贮器类占主要比例,鼎、尊、罍、盂、杯、盘、爵、缸等均为偶见,非主流器类。装饰纹饰以中绳纹和弦断中绳纹为主,偶见中粗绳纹和刻划山水波纹。
  从器形特征、组合和装饰纹样判断,本遗址的中商遗物时代跨度较大,早的可早到洹北花园庄早期,如ⅢT16④B:3高体筒形鬲和ⅢT25⑤:1高体鬲,都与洹北花园庄1999年发掘的四Ⅱ区J4、H24和H25中出土的同类器①相似;而晚的则可晚到洹北花园庄晚期末段,甚至与大司空一期接近。因此,我们认为,邢台粮库遗址出土的中商遗存,大致相当于中商文化二、三期①。
  晚商时期的文化遗存基本以各探方的第3层和部分灰坑、窖穴、水井,如I H4、I H160、I H112、I Y1、ⅡH35和ⅢH30等为典型单位。
  遗迹方面,除清理大量的灰坑、窖穴、水井外,还清理了1组夫妇异穴合葬墓、1座房基、陶窑以及一批与制陶相关的遗迹,如贮泥坑、洗泥坑、制陶场地和烧陶现场等。窖穴多较规整,以圆形为主,偶见长方形的;灰坑以圆形和椭圆形圜底坑为主;水井以圆形竖井式为多见,也可见到长方形井口者。本次发掘的整套制陶、烧陶作坊遗址为邢台地区历年来首次发现。
  出土遗物最为丰富,但陶器器类较为单一,40%以上为陶鬲,形制无大差别,绝大多数为分裆矮体鬲(又称矮方体鬲),偏早阶段有乳突状实足尖,偏晚阶段不见实足尖;偶可见裆部略高、实足尖也较高的陶鬲(又称长方体鬲),时代应较矮体鬲为早,但没有发现具有代表性的遗迹,这些时代略早的陶鬲标本都出土于以矮体鬲为代表的单位中;盆、罐仍是仅次于鬲的两种常见器类。与先商、中商时期明显不同的是,晚商时期陶簋数量大增,制陶所用的陶垫子也明显增多。这些器类的明显增多,可能与当时人们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改变有关。
  从器形特征和器物组合关系判断,邢台粮库遗址所出的这批以各探方的第3层和I H4、I H160、I H112、I Y1、ⅡH35和ⅢH30等单位为代表的遗存,多数与殷墟四期偏晚的同类器相似,应相当于殷墟四期偏晚阶段。但也有一些器形如无实足尖的矮体陶鬲,分裆较低,有的裆部不足1厘米高,其时代可能还要略晚一些。因此,我们推测,邢台粮库遗址所出的最晚期的商遗存,从时代上可能已经进入西周纪年,或可称为商末周初阶段。
  当然晚商时期的遗存中也偶可见到时代偏早的遗物,如相当于殷墟二、三期或四期偏早阶段的陶鬲足、盆口沿等,但没有发现完整的此类单位。故推测,在粮库遗址或附近地区应有相当于殷墟二、三期或四期偏早阶段的遗址。
  邢台粮库遗址的商文化遗存从时代上并不连续,不见相当于早商时期的文化遗物,也没有见到相当于殷墟一、二、三期和四期偏早的典型单位。这说明,粮库遗址的商居民曾多次迁移居住地,频繁迁徙可能与他们的生活方式有关。但在与粮库遗址相距不远的东先贤遗址却可见到相当于殷墟一、二、三、四期的遗物②,而在邢台尹郭村的北区和南区①、内邱南三岐村西、张东村、百虎村②、曹演庄③、葛家庄④等地,都发现过相当于二里岗上、下层时期的文化遗存。这些资料都充分说明,邢台地区自先商至晚商时期,一直都是商民族的居留地。
  (二)邢台粮库遗址商文化的地方特色
  邢台粮库遗址先商时期的文化遗存与豫北冀南地区广泛分布的下七垣文化基本相同,没有大的差异。
  到中商时期,总的文化特征虽仍可归入豫北冀南地区的曹演庄类型⑤,但其地方特色已经表现得较为明显。如常见G型深腹盆在颈、腹之间加饰一周附加堆纹,ⅢT16④B:3和ⅢT25⑤:1高体筒形鬲也非中原地区中商文化类型中常见的器类,可能与受北方地区同时期文化影响有关。
  到晚商时期,邢台地区晚商遗存的地方特色就更为浓厚。如除中商时期常见的深腹盆的颈、腹之间加饰一周附加堆纹,而且在C型鬲的颈、腹之间,也加置一周附加堆纹,而且深腹盆中加附加堆纹的比例远远高于中商时期;另外,陶簋也明显出现多种类型,其中以A型三角划纹簋最为常见,其他不带三角划纹的厚方唇B型簋和沿面出现凹槽的C型簋都应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器形。
  但从总的文化面貌来说,邢台粮库所反映出来的先商文化遗存以本地文化特色为主体,而从中商文化时期开始则是以中原地区商文化中心区的文化因素为主体,偶有邢台地区的地方特色出现,到晚商文化时期仍然延续了中商时期的文化,只是地方特色更为浓厚而已。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作“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山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常山即恒山。《读史方舆经要》卷十记载:“恒山……在真定府定州曲阳县西北百四十里,互保定府以西及山西大同府东境。”这些文献资料与考古发掘的结果完全相符,基本证实了商代末年王畿的北界至少已到达邢台地区。
  (三)关于邢台地区的先商文化遗存
  目前,先商文化遗存主要发现于河北省中部及南部地区,邯、邢地区较为集中,其中,邢台地区应为先商居民群活动范围的中心区域之一。
  迄今为止,邢台地区已发现先商文化遗存的遗址有:曹演庄、葛家庄、东先贤、内邱南三岐村西以及本次发掘的邢台粮库遗址。从各遗址出土的文化遗存的总体特征来看,与磁县下七垣、界段营、下潘汪①、邯郸涧沟、龟台寺,永年何庄、武安赵窑②以及河南安阳梅园庄、孝民屯、大寒③等遗址所出的先商文化遗存相似,应为同一文化类型。学术界通常把此类遗存称为“漳河类型”④。
  《竹书纪年》记载,有易氏和王亥在易水一带曾发生过战争,实际是两个部落联盟之间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有易部落(可能为畜牧部落)为上甲微所灭后而吞并,说明商之先祖的活动,早在夏王朝时期已达到河北中部甚至北部,保定一带及其南部地区都应该为先商居民群的活动范围,那么在邢台地区频繁发现先商时期的文化遗存,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关于邢台地区的中商文化遗存
  目前在邢台市及市郊不仅频繁发现中商时期的文化遗存,而且发现地点也较多,分布范围也较为广泛。其中比较重要的已有6处。
  (1)现邢台市旧城墙内的西南角,具体地点在王家坑和韩家坑(现体育场和市体委),南北宽200米,东西长500米,面积约10万平方米。在1953~1958年施工中,发现有商代卜骨和青铜礼器以及大量商代陶片等。
  (2)西郊的曹演庄村北遗址,俗称“演武台”,是一个高台地(后被砖厂挖平,今为市陶瓷厂)。南北宽300米,东西长1000米,面积约30万平方米。这里在早年挖砖过程中,也曾发现商代的卜骨和青铜器及商代夹砂灰陶片等。
  (3)曹演庄村东遗址。东、西、南、北各约300米,面积达9万平方米。原来随处可见商代夹砂灰陶片,还曾出土过卜骨和青铜器物。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在此遗址的北半部还曾发现过商代的建筑遗迹,有房基和排水沟设施。
  (4)邢台市西郊第一中学西墙外,曾发现商代的制陶区。在大约东西宽50米、南北长200米、面积约1万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大量的陶片堆积层,并发现了两座十分完整的陶窑遗迹。从陶片的胎质和器形风格上看,它和王家坑、曹演庄商代遗址中出土的陶器完全一样,时代应相同。
  (5)邢台市西南郊区的贾村遗址,在大约南北宽500米、东西长1000米、面积约5万平方米的范围内,随处可见商代陶片。1958年还曾在此地发掘到商代居住址和陶窑遗址。
  (6)本次发掘的邢台粮库遗址,相当于中商时期的遗存堆积非常丰富,遗址规模也较大,应是值得注意的遗址。
  据古代历史文献记载,中商时期频繁迁都,其中“祖乙迁邢”就是非常重要的一次迁都。
  关于祖乙迁邢的邢地,自唐以来,有四种不同的说法:(1)《殷本纪正义》依《书序》“祖乙圮于耿”,以为即河东皮氏县,今山西;(2)王国维以为邢即邢邱,在河内平皋县,今河南;(3)丁山、陈梦家观点基本相同,皆据《古本竹书纪年》“祖乙居庇”,考证为山东费县或定陶县境。丁山在《商周史料考证》中认为“耿”与“垌”古音互通,在今山东的“定陶县”,而他在《由三代都邑氏族论其民族文化》中,曾主张“庇”与“费”古音互通,是“鲁国之费邑”,在今山东的“鱼台境”;而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则认为“庇”不是“鲁国之费邑”,而是“鲁国季氏之费”,在今山东的费县;(4)《括地志》、《通典》均以为商之邢乃襄国之邢,今邢台市。
  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与祖乙迁邢关系密切的是西周的邢国①。有人据近年出土西周铜器考证,说邢台市可能是邢国的始封地。最近更在邢台市发掘了一批西周至春秋的墓葬,这里应该是邢国的墓地。特别是其中还有大型墓,说明西周春秋时期邢台还有大贵族居住,进一步证明西周的邢国就在邢台市②。
  邢台南小汪西周遗址中出土一片甲骨文①,西周邢国墓地的发现和发掘,都进一步证实了,邢台就是甲骨文之井方。邢就是甲骨文卜辞之井,井、邢通假,邢为商诸侯井伯封地,元氏西张村軧国铜器②已明确记载周初周公旦之庶子所封之邢即今邢台市附近地区。
  《括地志》曰:“邢国故城在邢州外城内西南角。《十三州志》云:‘殷时邢国,周封周公旦子为邢侯,都此。’”西周邢国的确定,不仅为殷时邢国提供了可靠的根据,而且为祖乙迁邢在邢台之说奠定了基础。
  但是,甲骨文和邢侯墓地证明了邢台是西周时期的邢国,是否就一定是商时之井呢?祖乙迁邢的“邢”就一定是西周时期的邢地吗?其实,仅有甲骨文和邢台发现的西周邢侯墓地,还不足以充分说明商祖乙所迁之邢即此邢。它还需要有相应的商时期的考古材料来补证。
  据邹衡先生研究,山东、山西两说,考古材料皆无法论证,河南邢邱之说,考古材料完全可以予以否定。惟独邢台市有时代相当的商代遗址,其为邢都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从近年发掘的考古材料来看,在冀南地区存在着不少相当于该时期的文化遗存,其中尤以邢台地区最为集中。本次发掘的邢台粮库遗址位于邢台市西南,与早年发掘的曹演庄遗址相距很近,仅数百米之距。两者之间多为现代建筑和硬化路面,不知地下堆积状况,如果将来探知两者为一个遗址的话,则其规模为邢台及其附近地区的同时期遗址中最大者。粮库遗址向西与葛庄、东先贤、贾村等遗址互为拱卫,从规模上已堪为都,从时代上看与祖乙大致相同,此地很可能就是祖乙所迁之邢都所在。
  (五)关于邢台地区的晚商文化遗存
  粮库遗址中以晚商时期的文化遗存最为丰富,尤其相当于殷墟四期偏晚阶段的遗物。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殷纣之国,左孟门,右太行,常崇山峻岭在其北,大河经其南。”常山,汉时属恒山郡,文帝改为常山,说明商殷时期的北面势力控制范围已到达保定地区。
  又《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距邯郸沙丘,皆为离宫别馆。”看来商纣王在位时,曾大规模扩建宫室,在晚商时期邯、邢一带皆为商王朝的京畿地区。
  邢台粮库遗址发现大批属于商文化时期的实物资料。从可复原的陶器来看,约占60%以上的复原陶器属晚商时期,其中仅复原陶鬲就达80余件之多。这些陶鬲的形态完全与殷墟同时期的陶鬲相同。另一种陶器就是簋,其中以刻划三角纹的陶簋最为常见,也是殷墟文化晚期常见的器型。
  卜骨也较为常见。钻、凿、灼的方式也与邢台地区其他的商代遗址,如贾村、曹演庄、尹郭村、南大郭村、西关外等遗址所出卜骨相同。时代最早可到先商时期,晚可到殷商晚期或商末周初。多用牛、羊、鹿、猪等肩胛骨。早期骨臼一般不加整治,只钻、灼而不凿;晚期切去臼角,加以修整,钻、凿、灼兼备。邢台地区的商代遗址中还有用牛头盖骨占卜者,是在里面钻孔施灼,然十分少见。①从卜骨、卜甲的钻灼方式来看,与中原中心区域的商代居民群基本相同。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邢台粮库遗址的商代居民群与中原中心地区的居民群一样,同属商族文化系统,为商族文化的直接控制区,也从考古学的角度为上述历史文献材料做了极好的注解。
  (六)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的社会、经济生活和宗教信仰
  首先,制陶业极为发达。从粮库遗址出土的商文化遗物和遗迹中,与制陶有关的遗存非常丰富。先商文化遗迹中尚没有发现制陶工具,从中商开始制陶工具较为多见,到晚商时期开始大量出现。
  晚商时期的文化层中不但发现有烧制陶器的陶窑、制作陶器的作坊,而且还发现数量较多的贮藏专用陶土的窖藏坑,这都是以前所未见的。制陶工具不但数量众多,而且种类齐全,有陶垫子、陶拍子、烧制陶器所使用的支座等。另外,在晚商文化层中发现大量的形制完全相似的陶鬲,有的一个灰坑中所出土完整陶鬲可达8件之多。这些都表明,粮库遗址的晚商居民很可能已经开始了以制作陶鬲为主的商业化的制陶作业。
  目前在邢台地区的商代遗址中见于报道的陶窑有五处②:(1)邢台火车站西侧邢台专区粮仓院内,发现陶窑两座;(2)邢台火车站西南约2华里的曹演庄,发现陶窑三座;(3)邢台西10里的南大郭村,发现大批陶坯和烧坏的陶器,虽未发现陶窑,推测附近必为一商代窑场;(4)邢台市西南10里的贾村,发现陶窑四座,时代下限到周初;(5)邢台西关外火车站西,南距曹演庄1华里,发现陶窑四座。
  以述陶窑的时代都属于商代晚期,加上邢台粮库遗址本次所发现的陶窑,共有六处制陶作坊遗迹。
  这6处制陶遗址除南大郭村未发现陶窑外,其他5处大多都发现两座以上的陶窑,因发掘面积有限,每处遗址内还有发现更多陶窑的可能。所以每处遗址是一个单独的制陶工场,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另外,这6个遗址都处于今邢台西,它们之间相距远者不过10里,近者仅有500米左右。可见附近几个陶器制作工场的生产,在当时已形成规模而成为本地的手工业特色,可以把这几个陶器制作场,视为一个整体,批量生产陶器。
  在产品种类上,也较为单一。如在上述邢台火车站西侧邢台专区粮仓院内的窑场中,出土陶器“以陶鬲为最多”,在一个窑内还有陶鬲的残片。在曹演庄的1号陶窑附近及火膛内发现很多鬲坯、陶模和烧坏的陶器,发掘者指出“可以肯定这种窑是烧鬲的”,并在T189的一个袋状窑穴内,出土17件未曾使用过的陶鬲和19件陶罐①。与曹演庄相距仅500米的西关外窑场,窑内出土遗物皆为陶鬲的残片,此地“遗物中陶器最多,而无论完整的还是残片,鬲占大宗”。②在贾村遗址的一号陶窑内有21件未出窑的陶鬲,一仰一覆地摆放着。③由这些资料判断,邢台地区目前发现的6处陶窑皆以生产陶鬲为主,很有可能是豫北冀南地区晚商居民的一个陶鬲生产和销售的集散地。
  其次,制骨业。粮库遗址出土的骨器也较丰富,从数量上看与石器基本相当,骨器和石器应是当时主要的两种生产、生活用具。当然木器也可能在当时的生产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但由于不易保存,在考古发掘中很难发现。
  从品类上看,骨器以生活用具为主,主要有骨笄、骨匕和骨锥等,用于生产的主要有骨铲和骨镞。其中骨镞的数量非常少。
  第三,制石业。粮库遗址中出土的石器主要有石铲、石刀、石镰和石斧,全部为生产用具。不见石镞。
  第四,制铜业。仅有一件铜镞和一件铜锥,没有发现其他铜制品。看来粮库遗址商代居民的制铜业尚不发达。
  从所有商文化层中出土的小件的数量和比例来看,以农业生产用具为主,少见狩猎用具,明确可以判断为捕渔的用具一件不见。由此判断,粮库遗址的商代居民应是以农业经济为主,狩猎和捕渔所占比例较小。
  在冀南地区,自新石器时代中期以来,农业经济一直都很发达,裴里岗文化的磁山类型中就发现大量的粮食窖藏坑。这种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经济生活一直保持到商代晚期。农业经济使得人们开始了定居生活,定居生活为人类文明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的物质基础。
  邢台粮库遗址从先商到晚商的商代文化层中,都有大量卜骨出土,反映了粮库遗址商代居民群的宗教信仰较为浓厚。
  但从邢台附近地区的晚商遗址出土的遗物来看,晚商王朝甲骨占卜盛行。李济先生曾总结殷墟前六次考古发掘时曾提到:“占卜以甲骨,留下来的,以无文字记载者为多,有文字者不过十分之一。甲以腹甲为多,背甲参用;骨以牛肩胛骨为最多,羊、鹿肩胛骨参用。”①并且甲骨占卜用量甚巨,“合有字甲骨与无字甲骨两者计之,其数量当为:甲160030、骨59190”②。看来,晚商时期殷墟的商代居民占卜所用不但数量巨大,而且骨、甲兼用。但是邢台粮库遗址中只发现卜骨,而不见卜甲,不知其仅是占卜习惯的不同,抑或有宗教信仰方面的区别?(七)粮库遗址商代遗存所反映出来的文化交流
  粮库遗址中出土不少的蚌、贝类遗物。其中蚌类遗物中大部分为河蚌,乃邢台当地河溪中所产,但贝类遗物种类较多,绝大部分应为东部或东南沿海地区所特有,这些遗物的拥有非文化交流而不能得。
  从更大的地域范围来看,在整个商文化控制区域内,从早商到晚商,都与东部或东南部沿海地区保持着密切的文化交流活动。如在邢台以外的商代遗址和墓葬中,背上穿孔的贝类遗存都有大量出土,在邢台以北的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和墓葬中,已有不少的发现。③在邢台以南的安阳殷墟、郑州商城、偃师商城遗址,无论在遗址或是在墓葬中,都有较多的贝类发现,如郑州二里岗时期的一座平民墓中,就出土贝类遗存460枚。④在殷墟西区的平民墓中,也常见用贝随葬。如GM272中,就出土350枚;⑤在小屯东北地的妇好墓中,竟发现多达七千余枚贝类遗存。①我们暂且不论这些贝类遗存在商时期是否作为货币而存在,但就其大量出现于商文化遗址中而又非本地所产来看,至少可以证明当时曾存在着频繁的文化交流。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周厉王元年“楚人来献龟贝”,说明在中国三代历史上确实存在着向中原地区贡献龟和贝的事实,这也与中原地区大量存在非本地所产的贝类遗存的现象相符合。
  邢台粮库及其附近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为数不少的卜骨和卜甲遗存。对这些卜用龟甲兽骨材料的来源,尚未有人专门加以讨论,也未有过正式的科学鉴定报告发表。据宋镇豪先生推测,本地产的可能性最大,但也不排除有部分他来的可能。②有不少学者曾对殷墟出土的卜用龟甲和兽骨进行考察研究,③发现殷墟之卜用龟除来自南方、西方之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外,还有部分卜用龟来自商王朝的东北方国。如殷墟出土的卜甲甲桥刻辞“竹入十”。竹为殷商王朝北土的侯国,记竹国入贡卜用十龟。竹国即《史记·秦本纪》“齐桓公伐山戎,次於孤竹”,正义引《括地志》云:“孤竹故城在平州卢龙县十二里,殷时诸侯国也。”址在今河北省抚宁县东。
  另外,殷墟甲骨文记:“妇妟示五屯”(《合集》6177)、“晏来牛”(《合集》9178),是记载有关晏国与中原殷商王朝已有通婚、进贡牛牲或卜骨之往来的史实。
  由此可证,以殷墟为中心的商文化中心控制区的卜用龟和卜用肩胛骨确有来自北方侯国的可能。
  邢台粮库等诸商代遗址,位于上述孤竹国与中原殷商王朝交通要道上,甲骨文既然记载有殷商王朝北土今河北卢龙一带竹国入贡卜用龟甲及北京琉璃河一带妟国入贡牛牲的史实存在,那么,邢台地区商代遗址中的卜甲和卜骨的来源除本地生产者外,也不排除有北方地区传入的可能性。此外,在邢台粮库遗址的中商文化层中出土的C型瘦高体筒形鬲(如ⅢT16④B:3、ⅢT25⑤:1),也明显具有北方青铜文化(尤其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同类器的特征。
  这些资料都可证明,邢台粮库遗址也曾与北方地区青铜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交往。

附注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洹北商城花园庄东地1998年-1999年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15辑,文物出版社,2004年。 ①唐际根:《中商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99年4期。 ②邢台东先贤考古队:《邢台东先贤商代遗址发掘报告》,《古代文明》第1卷,文物出版社,2002年。 ①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邢台尹郭村商代遗址及战国墓葬试掘简报》,《文物》1960年4期。 ②河北省文物复查队邢台分队:《河北邢台县考古调查简报》,《文物春秋》1995年1期。 ③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8年4期。 ④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河北邢台市葛家庄遗址北区1998年发掘简报》,《考古》2000年11期。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25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①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磁县下潘汪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1期。 ②滹沱河考古队:《河北滹沱河流域考古调查与试掘》,《考古》1993年4期。 ③A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安阳洹河流域几个遗址的试掘》,《考古》1965年7期;B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队:《河南安阳洹河流域的考古调查》,《考古学集刊·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第15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 ①a.李民:《追溯商代邢都地望》,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b.秦文生:《祖乙迁邢考》,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c.徐良高:《邢、郑井、丰井刍议》,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②a.任亚珊、郭瑞海、贾金标:《1993年—1997年邢台葛家庄先商遗址、两周贵族墓地考古工作的主要收获》,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b.李先登:《邢国青铜器的初步分析》,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c.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邢台南小汪周代遗址西周遗存的发掘》,《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总第15期,1992年8期。 ①河北省文物管理处、邢台市文物管理处:《邢台南小汪周代遗址西周遗存的发掘》,《文物春秋》1992年增刊,总第15期,1992年8期。 ②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省元氏县西张村的西周遗址和墓葬》,《考古》1979年1期。 ①宋镇豪《再谈殷墟卜用甲骨的来源》,载于《三代文明研究》编辑委员会《三代文明研究》(一)——1998年河北邢台中国商周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②段一平、孙敬明:《商朝时期邢台的制陶业》,载《邢台历史文化论丛》,中国人事出版社,1994年。 ①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曹演庄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58年4期。 ②唐云明:《邢台西关外遗址试掘》,《文物》1960年7期。 ③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邢台贾村商代遗址试掘简报》,《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10期。 ①李济:《安阳最近发掘报告及六次工作之总估计》,《安阳发掘报告》第四册,1933年。又收入《李济考古学论文选集》,第282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 ②胡厚宣:《甲骨学商史论丛初编》第四册,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1944年。 ③河北省文物研究所《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第86、143页,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④河南省文化局文物队第一队《郑州商代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57年1期。 ⑤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69年—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9年1期。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初版,1985年再版。 ②宋镇豪《再谈殷墟卜用甲骨的来源》,《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③a.胡厚宣:《殷商卜龟之来源》,《甲骨学商史论丛》第四册,成都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专刊,1944年;b.宋镇豪《再谈殷墟卜用甲骨的来源》,《三代文明研究(一)》,科学出版社,1999年。

知识出处

邢台粮库遗址

《邢台粮库遗址》

出版者:科学出版社

本书系统分布了邢台粮库遗址的发掘成果,客观全面地综述了该遗址先商、中商、晚商时期的遗迹、遗物。对于研究邢台地区商文明提供了新的有价值的资料,此外还介绍了该遗址发现的汉、唐、宋、元至明清各阶段墓葬的发掘新收获。这批科学发掘资料的系统整理和初步研究,将有利于解决豫北冀南地区考古学中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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