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30日华北局批转解决南淮淀公社和清河劳改农场土地纠纷问题的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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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2020230001942
事件名称: 1962年11月30日华北局批转解决南淮淀公社和清河劳改农场土地纠纷问题的意见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050_0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11月30日
发生地点: 宁河县

事件描述

1962年11月30日,华北局批转北京市副市长冯基平、河北省副省长郭芳等关于解决南淮淀公社和清河劳改农场土地纠纷问题的意见。指示河北省委、北京市委指导宁河县委和清河农场党委认真贯彻执行。12月11日,中共天津地委责成副专员李兴武协同宁河县委、北京市委负责人和农场党委共同议定了实施方案。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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