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化肥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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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1020230000180
机构名称: 宁河县化肥厂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284_00.pdf
地址: 芦汉路61号
起始时间: 1968年5月

机构描述

化肥厂。县化肥厂是第一化肥厂和第二化肥厂合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89年末有职工423名,企业占地面积6624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75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962.7万元,生产能力年产6760吨合成氨,厂址在芦汉路61号。发展情况:县第一化肥厂,始建于1968年5月,1969年10月1日筹建工作结束,1970年1月正式投产,当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合成氨4500吨。1972年交由县接管,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能力改定为年产合成氨3000吨。1974年天津市投资300万元,对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改造,生产能力提高到5000吨,当年完成合成氨3115吨,碳酸氢氨11235吨,比1973年增长76.4%。 宁河县第二化肥厂建于1976年初,设计年产能力为10000吨。设备为双导流,在筹建安装中,由于7月28日的强烈地震,使新建厂房和新安装的设备遭到了严重的损坏,1977年11月始投入生产。1980年宁河县将一、二化肥厂合并,确定原二化为厂址,并利用二化厂房设备新等有利条件,迅速恢复了化肥生产。1982年,县对化肥厂采取了3年免税政策,明确亏损不补,盈利不缴。推行联产计酬经营责任制,以及按劳分配原则,制定和实行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1982年生产合成氨6091吨,碳氨23380吨,完成产值351.3万元,实现盈利32.7万元。 化肥厂总计生产了16年(包括一、二化)。由1976年到1981年共亏损500余万元。由1982年至1985年连续盈利总计166.4万元。1982年至1984年年平均产合成氨6000吨以上,已超过原设计的年产能力。1986年产合成氨2082吨,碳铵8176吨,合成氨和碳铵质量已达到国家部颁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1989年生产合成氨6760吨,碳铵29128吨,完成产值437万元,实现利润45.2万元。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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