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玛钢厂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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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唯一号: 021931020230000174
机构名称: 芦台玛钢厂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3/001
起始页: T00280_00.pdf
地址: 芦汉路63号
前置机构: 芦台公社修配厂

机构描述

芦台玛钢厂。现址座落于芦汉路63号,1989年末占地面积102665平方米,建筑面积16747平方米。该厂共有职工579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711.9万元,净值605.2万元,流动资金141.3万元;主要生产设备198台(套)。该厂原由芦台公社所属修配厂和芦台二街所属的修配厂于1971年3月合并而成。合并初期,厂名为芦台公社修配厂,1975年更名为芦台玛钢厂。1972年-1980年间,平均年产玛钢铸件1100吨,年产值100万元,利润20万元。1981年,天津市外经贸委主持,会同市计委工业处、市建行和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考察后协商决定,兴建年产量5000吨玛钢水暖铸件工厂。为此天津市先后两次提供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577万元。1981年10月,该厂升为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并与运输机厂和芦台镇五金厂合并,迁移到现址,职工总数达928名。 迁建工程于1983年12月10日经市、县两级验收合格。1985年生产水暖管件1005吨,铁道扣件570吨,产值已完成228.6万元。1986年完成产值257万元,比1985年增长12.4%。1989年完成产值479.9万元,比1988年降低4.4%。 迁建前玛钢厂主要产品为玛钢铁道扣件。1972年改进工艺,由生产珠光体玛钢改为生产铁素体玛钢,使玛钢的机械性能达到37千克/平方米,延伸率达到12%,产品质量显著提高。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建设。1984-1986年平均年产量为1100吨。1983年以后,玛钢产品以水暖件为主,其次为铁道扣件,1989年产量总计2037吨。水暖管件通过天津五金矿产出口公司远销美国、伊朗等国和香港地区。在国内也有较大市场。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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