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逸云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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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八辑》
唯一号: 021930020230001993
人物姓名: 陈逸云
文件路径: 0219/01/object/PDF/0219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T00233_00.pdf
性别:
时代: 民国

传略

陈逸云是丰台商会会长,1917年他宣布重新征收苇席税,这引发了苇民们的反抗和冲突。在一场关于征税的争论中,陈逸云向人群开了枪,导致两名苇民死亡,陈逸云被控告并被押解到北京,最终被判为死刑。通过陈之骥的调停,陈逸云向死者家属支付了大洋两千块并披麻带孝,以解决此事件。

知识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八辑

《宁河文史资料第八辑》

本书分为芦台五代战乱史、七里海游记、曹操与古蓟运河、宁河的鱼类资源、丰台的民间花会、爱国将领李兴中、铲子把董氏的兴衰、李庄惨案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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