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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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老话沧桑 第六集》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3629
颗粒名称: 农行的发展
分类号: K825
页数: 4
页码: 27-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李焕然于1953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宁河县支行工作,并详细介绍了支行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随后,回顾了宁河县农业银行支行的五个发展阶段,包括银行合并、分设、撤销等变迁,并介绍了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关系调整和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
关键词: 发展阶段 组织结构 工作职责 金融体制改革

内容

1953年2月我参加中国人民银行宁河县支行工作,分配到支行营业室任记账员。当年县支行设有秘书室、工商信贷股、农金股、人事股、会计出纳股等。行长徐惠忠、副行长王国欣,股室办事人员陈金勇、冯福舟、方振合、刘定国、王德奎、王玉、张大兴、陈国璋、齐志林等,加上7个基层营业所人员达100多人。
  当年银行主要职责是组织存款,发放贷款,支持经济发展。根据行政区划,增设了清河农场、汉沽农场、芦台农场等3个营业所,后来汉沽农场、芦台农场两个营业所划归河北省分行,廊坊中心支行,军粮城营业所划归天津市东郊区。
  在工作中才知道,我县农业银行支行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51年至1952年),农业银行宁河县支行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宁河支行,成立于1949年3月当时为晋察热河辽长城银行十五办事处宁河县营业所。1951年1月,因宁河、汉沽合并,宁河支行迁至汉沽,芦台设营业所。同年宁河、汉沽恢复了分设。1951年8月正式成立中国农业合作银行,1952年由于精剪机构而撤销。第二阶段(1953年至1957年),1955年3月成立中国农业银行,1956年宁河县人民银行与农业银行宁河支行分建,1957年农业银行撤销,合并为人民银行宁河县支行。
  第三阶段(1963年至1965年),前期由于行政区划的变更,于1959年1月1日至1961年6月1日,宁河县除丰台红旗公社划归玉田县外,将宝坻县的林亭口、大钟庄两个公社划归汉沽市管辖。宁河县支行、汉沽区支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汉沽市支行,支行设在汉沽市,宁河县在芦台镇设营业所。1963年11月至1965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行分设人民银行县支行、农业银行县支行。在基层分设芦台、丰台、宁河、潘庄、任凤、芦台农场、汉沽农场、清河农场人行营业所和农行营业所。1964年,中国人民银行宁河县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河县支行同时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隶属人行河北省分行管理。1973年宁河、静海、武清、蓟县、宝坻等5个县支行随着行政区域的调整划归天津直辖市,由天津市分行直接领导。
  第四阶段(1979至1993年),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我县于1979年4月18日日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宁河县支行,将原中国人民银行宁河县支行全班人马划归中国农业银行宁河县支行,并代理行使人民银行职能,一套人马挂两个牌子。第五阶段(1994年至今),1994年4月中国表业发展银行从中国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6年8月,国务院又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成立县联社。1996年8月完成了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脱钩改革。1997年农业银行基本进入国有商业银行的新的历史时期。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宁河支行也正式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宁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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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老话沧桑 第六集

《百老话沧桑 第六集》

本文记述了从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以来为人熟知和鲜为人知的史料。百余篇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映现着时代的沧桑,镌刻着历史的印痕,记录着生活的风雨,熔铸着拼搏的辉煌,也彰显宁河人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特别是一张张浸洇着时代风云的珍贵照片,多维度、多层面地回顾了历史,记忆了生活,述说了奋斗,见证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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