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平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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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百老话沧桑(第三集)》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3364
颗粒名称: 冤案平反
分类号: K825
页数: 4
页码: 173-1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讲述了作者及其家人在特殊时期所遭受的磨难和不幸,但最终在家人和乡亲的帮助下,父亲得到了平反,作者也和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关键词: 宁河县 人物 李景田

内容

1979年夏,二哥从北京来信说,咱爸平反了。我激动的捧着信,读了好几遍,生怕看错一个字。当确认的那一刻,我再也控制不住多年压抑的情感,喜泪纵横,这是我在东北10年来第一次在妻子、儿女面前失态大哭。
  拿着二哥的信,我迫不及待地想回家了,大哥劝我小心驶得万年船,你还是探探风声再作决定吧。于是当年秋后,利用农闲的时间,我从东北坐火车只身回村探寻究竟。找到了村党支部书记刘焕君,专门了解我父亲平反的情况。从刘焕君的口里,我知道这些年,在北京的二哥李景海一直没有间断申诉,给村里、公社来了很多封信,要求落实政策。村里乡亲们也知道父亲是冤枉的,可是没办法,没人敢翻案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父亲的事才被提到落实政策的议事日程,乡亲们纷纷给父亲作证,特别是当时的农会主任张瑞兴、财粮干部苏富昌,村干部李润和、李连,群众苏汉魁、李厚宽、杜凤友、刘焯等都积极参加了座谈会。连父亲的老领导时任塘沽区委副书记的谭鹤光,时任县武装干事的姜文轩等都出具了书面证明。刘焕君还告诉我,他的父亲刘儒土改时任村农会主任,曾对他说过,李厚安是专门为共产党办事的地下村干部,他死的冤枉,当时在会场上,就有人喊,李厚安是好人,不能打!可主持会议的公安局长却说,我这有封地主给李厚安的信,这就是证据(后来被证实,这封信是伪造的)。在李厚安被打得奄奄一息时,有人又打了枪才死的。刘焕君说,我父亲不止一次嘱咐我说,李厚安是好人,如果我不在了,有朝一日能为李厚安平反,你一定要替我证明,他是好人!
  叫“被杀家属”吓怕了的我,只相信眼见为实,坚持要看到正式文件,刘焕君书记很理解我的心情,亲自带我到了大辛公社落实政策办公室,并通过他良好的人际关系,我不但看到了红头的平反批复文件,还看到了许多人的证言证词。
  大辛公社委员会关于李厚安问题复查意见的批复中这样写道:“通过复查李厚安在土改时被打死是属于错案被杀。经公社党委研究,同意你大队意见,改变李厚安原被杀的罪名,给予错杀的结论。株连到家属、子女、社会亲属,分别给予通函纠正。”
  父亲的老领导谭鹤光亲笔这样写道:“李厚安在抗日前后,在村任村干部,主要工作是给地方和部队号房、号饭,为地方和部队存放物资,在游击环境条件下,做了一些工作,有一定的贡献,应属错案,应予平反。”
  当时认识父亲的孙庆春写道:“1947年初,我在宁河县一带工作时,认识大月河村的安民,当时他是村干部。他家是八路军、地方大员常住的堡垒户,配合我工作表现积极。我分析安民在当村干部时,可能得罪了一些人,因为当时任务很多,如抬担架,派军粮、军鞋,支前等,群众有意见而被人打死。”
  任县武装干事的姜文轩这样写道:“45年、46年我任县武装干事,在大月河住,当时县、区机关在大月河,李厚安是大月河村干,为八路军办事,我知道他没有通敌,没有叛变。区、县干部和存放的物资,在大月河没有受到损失和打击。”
  当时寸的农会主任张瑞兴亲笔写道:“当时他(指李厚安)当村干部,经常派粮、派担架、派人带路,可能群众有意见。群众起来了,让打就打,不打好像还落后呢。”
  临走时那位公社干部和气地对我说,放心吧,你们再也不会遭株连了。可惜那时没有复印条件,亲眼看到的证明没有文字保存。

知识出处

百老话沧桑(第三集)

《百老话沧桑(第三集)》

本书记述了宁河县百老话沧桑,包括了堡垒户的秘密、我当生产队长、抗震救灾的回顾、粮食统购的岁月等意义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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