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殊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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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980
颗粒名称: 三、特殊婚姻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3
页码: 48-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感谢您提供的信息。根据您提供的内容,我了解到古代宁河等地区存在纳妾、童养媳、指腹婚、守节再醮、入赘和换亲等婚姻习俗。这些习俗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废除,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一夫一妻制,并禁止纳妾等不合法的行为。同时,现代社会也提倡晚婚晚育,鼓励寡妇再嫁,并保护婚姻自由和家庭权益。
关键词: 宁河县 传统节日 礼俗 特殊婚姻

内容

1.纳妾
  古代重男轻女,允许男子讨小老婆。宁河、芦台、丰台、潘庄官宦和豪富之家有的娶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妻妾。也有的因正妻未生男孩而纳妾。旧时,男子纳妾视为荣耀,所谓“大丈夫三妻四妾”。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
  2.童养媳
  “童养媳”是古代的一种婚姻习俗,原因就是当时的社会贫穷落后,老百姓的生活水平十分低下,众多的民众因家境贫寒把未成年的女孩送养或卖到另一家庭,由该家庭抚养,待长到十四五岁时,就让她同儿子“圆房”,结为夫妻。解放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抱养童养女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3.指腹婚
  “指腹婚”是古代的一种特殊嫁娶形式。一般是至亲好友,双方家长的子女尚在娘肚子里,父母亲就给指定了婚姻,长大成婚为指腹婚,俗称“娃娃亲”。
  4.守节再醮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也是一部中国妇女的血泪史。“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忠臣不事二主,好女不嫁二夫”等封建道统,禁锢着妇女的思想,限制妇女的自由。众多孀妇为了避免世俗的非议,也因为受到官方的旌表和鼓励而选择了守节终身。谓之“守节”,俗称“守寡”。若有再嫁者,谓之“再醮”,俗称“抬身”。抬身之妇受社会歧视,多被人瞧不起。抬身之前婆家有向寡妇索取“棺材本”者。寡妇再嫁只坐车不坐轿,俗称“拉寡妇”。陋俗称“寡妇妨人”,故车行半路遇见第一棵树则下车抱树,以解霉气,免克新夫;寡妇到新家时,要在大门外点燃一堆火,令其从上边迈过去,俗称“迈火”,“迈火”意在阻止亡夫鬼魂跟随进门,以去秽气,乞求平安;寡妇再嫁不拜天地不举行婚礼,当夜不入洞房,亲友在新房中赌博到天明始散,谓之“熬鹰”,取与新夫以后安分生活之意。
  5.入赘
  “入赘”是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为女方家的“儿子”,继承女方门第,生的孩子随女方姓氏。俗称“招养老女婿”,“倒插门”。旧时贫穷多子之家才肯将子入赘于人。
  6.换亲
  双方父母为了节省钱财,各以自己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俗称“换亲”。婚礼可以从简,故多为穷苦之家。此俗在20世纪70年代个别地区尚有所闻,今已绝见。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公布新婚姻法,废除了强迫包办、侵害妇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近年,提倡晚婚晚育,寡妇再嫁,男到女家落户,并受法律保护。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天津市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宁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诞生礼、婚礼、特殊婚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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