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公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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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960
颗粒名称: 杜公年谱
分类号: K825.4
页数: 8
页码: 225-2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杜立德明万历三十八年至康熙三十年任职具体内容。
关键词: 宁河县 杜立德 年谱

内容

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出生于宝坻县梁城所(宁河镇),生父杜守礼,母张氏。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6年),随父在宝坻县课读,由其父授课。三年后,转梁城私塾,聘师授课。
  明天启五年(1625年),十五岁,转宝坻书院读书。
  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参加乡试,考中举人,时年二十九岁。
  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参加会试朝考,赐进士,时年三十三岁。同科进士有盘山李孔昭(光四)。当年因李自成义军攻入京城,没有步入仕途的机会。
  清顺治元年(1644年),清兵进关,招聘明末遗贤,顺天巡抚宋权,向朝廷举荐杜立德为顺天第一人才,应召入朝,未经考核,即入内阁中书科掌印,时年三十四岁。
  顺治二年(1645年),参加朝廷举办的官员考核,考取了户科给事中,官级为正七品。他以谏官身份向皇帝进谏治国平天下之道。一为敬天,皇帝为天之子,应当修身养德;二为法古,强调立法诏于百代,建学明伦,立纲陈纪;三为爱人,主张尚德缓刑。深得顺治皇帝欢心。
  顺治三年(1646年),转兵科右给事中。翌年迁吏科左给事中,再转都给事中。
  顺治六年(1649年),在户科都给事中的任上,向顺治皇帝上疏,谏言漕运积弊深重,诣旨查究漕运贪吏。翌年转吏科都给事中。
  顺治八年(1651年)正月,在吏科都给事中的任上,向顺治皇帝进疏,请旨设立经筵制度,择廷臣中经明行修者,授为讲官,以裨圣治。皇帝采纳。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式在朝确立经筵制度。杜立德进疏请求“行大朝礼”,让群臣定期陛见,防止奸权当道、欺上瞒下的擅政之风发生,也均被采纳。
  顺治八年(1651年)末,擢升太常寺少卿,官级为正四品。属礼部所辖,掌管坛庙祭祀事宜。
  顺治十年(1653年),升任工部右侍郎,六月调兵部左侍郎,官级为正二品。
  顺治十一年二月(1654年),直隶水患,奉诏分派到大名府赈灾施救,使众多灾民得救。四月回京复命,转调礼部右侍郎。
  顺治十一年(1654年),九月,父杜守礼病故梁城(宁河镇),回家守孝。
  顺治十三年(1656年),服丧期满回京复命。因弹劾大学士冯铨旧案,冯铨被诏复职后,以“弹劾不实”之名遭报复,从侍郎降至太仆寺卿。这是隶属于兵部的机构,职掌直隶、山东、河南、江南额征马价之储库、考核、奏销及预备皇帝巡幸沿途需用马匹、骆驼等事宜。官级为正三品。当年又转调大理寺卿,为刑部所辖,参与会勘重案,九卿议办的大事和年度“秋审”、“朝审”。
  顺治十四年(1657年),因大学士冯铨被解职,杜立德旧案甄别,官复原职,迁刑部左侍郎。任上,参与了审理江南乡试科考舞弊大案。
  顺治十五年(1658年)会考,皇帝钦点为戊戌科殿试读卷和武殿试读卷。
  顺治十六年(1659年),因在刑部办案秉公执法,受到顺治皇帝赞赏,擢升刑部尚书,晋加太子少保衔。
  顺治十七年(1660年)十月,就京城旗人圈占彰义门民田案,题本上告户部所属的光禄寺和其背后指使者,请旨查办,以防借题圈占,骚扰畿民,使居民失业,要求严加穷诘。最后交由吏部议处。
  顺治十八年(1661年),由刑部转任户部尚书。
  康熙元年(1662年),在户部尚书任上,针对库吏奸贪弊端,向皇帝题本,请旨各部、寺钱粮全部统归户部考成,一切皆自訾省,是库吏不得奸贪。翌年,晋加太子太保衔。
  康熙三年(1664年),调任吏部尚书,协助康熙幼主着手整肃吏制。据《大清畿辅先哲传·杜立德》记载:“丙午(1666年)、丁未(1667年)之间,铨选多变更,立德秉法不挠,均平酌剂,铨政以肃”。这是在粉碎鳌拜集团的前夕。
  康熙八年(1669年)五月十三日,吏部侍郎索额图应召入宫,谋划除鳌拜之党。吏部满员尚书阿思哈为鳌拜死党,由汉员尚书杜立德职掌吏部协助皇帝诛除鳌拜之党。二十六日粉碎鳌拜集团后,谕吏部究审鳌拜罪案。六月初一日转户部尚书马希纳为吏部满员尚书,接替阿思哈。杜立德职掌鳌拜案审理和官员甄别事宜。
  康熙八年(1669年)十月,拜内国史院大学士,晋加太子太傅衔。同年十一月修建太和殿、乾清宫告成,主持庆贺礼仪,驳斥钦天监不能走正门的奏言。
  康熙九年(1670年)八月,玄烨亲政后改革内三院为四殿,即“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杜立德拜保和殿大学士兼任礼部尚书。
  康熙十年(1671年)正月,粉碎鳌拜之后甄别官员完成,大计(考核)各省官员,按例处分者有贪官酷吏十员,贪官一百一十九员,酷官四员,疲软官八十五员,不谨官一百二十一员,年老官二百三十五员,有疾官一百三十八员,才力不及官一百四十员,浮躁官五十六员。杜立德主张的为皇帝讲课的经筵制度正常举行。二月初二日(3月14日),经礼部提名,皇帝钦定,任命吏部尚书黄机等十六位经筵讲官。三月初,又任命翰林院掌院学士等十人为日讲官。
  康熙十年(1671年)四月,修订太宗《经训》。纂修玉牒告成,充任修订太祖、太宗圣训总裁官。当年纂修告成。
  康熙十一年(1672年)七月,因纂修世祖章皇帝实录告成,赐鞍马玺币。
  康熙十二年(1673年)春,担任会试、朝考殿试主考官,从不同考官废黜的试卷中发现才子韩菼。赞赏奇文,执笔签批“千里来龙”四字,遂定首选。韩菼会试、殿试皆第一。后成为翰林院掌院学士,成为清初著名学者,召修明史。
  康熙十二年(1673年),多次到家乡宝坻县梁城(宁河镇),参与指导编修《宝坻县志》,除题序外,并审定县志所刊选的八大胜景,逐一题写八景的诗词,即:海天东胜、秦城烟柳、东寺晓钟、北潭秋月、长河潮汐、朝霞晚照、芦台玉沙、文璨零碑。
  康熙十三年(1674年)十一月,奉旨到京郊怀柔县勘山脉地形,拟选皇家陵墓风水之地。
  当年,吴三桂三藩叛乱初起,正月初十日(2月15日),康熙帝于太和殿举行出师仪式,遣派征讨各路将领。汉员内阁大学士以杜立德、李霨、冯溥三人佐理朝廷机务。
  同年,由杜立德指导纂修的《宝坻县志》修成刊印成书。
  康熙十四年(1675年),奉召恭题仁孝皇后神主。康熙十六年(1677年)恭题孝昭皇后神主。此时,杜立德已年届六十七岁。
  康熙十六年(1677年)七月,三藩之乱,尚未平定。杜立德自知年事已高,主动向康熙帝提请批准退休回归故里,皇帝不准,特准允有事上朝可以不报,“寻遣充册立中官(太监)副使,持节行(君臣)礼”。
  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奉旨举办“博学鸿儒”选贤取士会考。召各部院大臣荐举有才学的诗人,进京考试,开创求才取士的先河。经杜立德主持筹备,于翌年三月初一,被举荐之人全部到京,共计143人参加,“嗣取一等20人,二等32人,命纂修《明史》”。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二十八日,京师、三河、武清、宝坻发生强烈地震,杜立德协助康熙帝制定应时抗震救灾政策,制谕、拟诏。提出官员带头减奉一半及官员处分办法等。此时,同殿满员大学士索额图因奸贪受审。
  同年,向皇帝进疏,言三藩统治的南方各省,赋税繁多,非朝廷正额,请旨蠲免赋税。皇帝准奏,将康熙十六年(1677年)以前旧欠钱粮,全部蠲免。
  同年,杜立德再次请旨退休。此时康熙帝“上顾阁臣,谓在廷诸臣谁堪大用者?”立德当面疏荐数人,皇帝不准,让其继续留任。此时年届六十九岁。
  康熙十九年(1680年),康熙帝下旨,诏请杜立德,在瀛台赐御书一轴,行书唐诗一卷,以奖励其辅佐皇帝的功劳,并在上朝入殿时,设殿坐,以照顾其年事已高。
  康熙二十年(1681年),经过平定三藩之乱,天下始定,皇帝议定颁布恩赦天下的诏书,因立德有病卧床未参加众议。皇帝命近臣到相府持诏书征求意见。杜公回答:“皇上天地父母之心阡悉俱备,臣愚,更何所臆议为一对。”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上元节,康熙皇帝在乾清宫赐宴,平定三藩,君臣一体,共乐升平。皇上想到杜公告病在府不能参加这次“升平宴”,特将御宴的肴酒,送其家中,并有皇帝御笔诏书表示慰问,这是皇上对阁臣的特殊恩遇了。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月十二日,杜公已年届七十二岁,再次上疏请求告老还乡,言辞恳切,康熙帝不得已,准退。赠御送行诗一首,御书勒石心经一卷,怡情洛社图章一枚,柏梁体诗一册,并派遣臣吏一行护送到故乡梁城(宁河镇),允许所过地方驿站驰送,京畿直隶全省皆以为荣。又因太宗实录告成,皇上御赐银币鞍马,并晋加太子太师衔。
  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十二月,太皇太后崩。杜公从梁城(宁河镇)进京上朝,亲临丧礼追悼哭奠。皇上念杜公年老有病,准其免行跪拜之礼,特命翰林学士张英搀扶行走,并受到皇上慰劳,赐给御茶及华丽的绸缎。
  康熙三十年(1691年)六月八日,杜公在故乡梁城病殁于家中。临终前,给皇帝所写的表章,送到了朝廷,天子甚为痛悼。赐予僧道诵经两坛超度亡魂,谕令地方官吏治办丧事,谥曰文端。十二月初四,葬于梁城之东。遣顺天府府尹刘元慧,到梁城送达谕祭之灵。由保和殿大学士王熙撰写墓志铭。翌年十一月十二日,康熙帝御制“太子太师礼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加二级谥文端杜立德碑文”。终年八十一岁。

知识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清初良相杜立德》

出版者:天津古籍出版社

本书主要讲述杜立德的个人事迹,内容包括:梁城阁老;初登仕途;倡议经筵;反对圈地;改革朝仪;推行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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