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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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2950
颗粒名称: 主考选贤
分类号: K825.4
页数: 11
页码: 67-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杜立德在担任刑部左侍郎期间,参与处理了顺天乡试舞弊案和江南乡试舞弊案。在这两起案件中,他作为主审官之一,秉持公正,审慎处理,尽力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关键词: 宁河县 杜立德 主考

内容

杜立德在任职刑部左侍郎期间,正是顺治十五年(1658年)朝考会试和武举会试,他担任殿试读卷和武殿读卷。在侍郎中他是委以此职的第一人。按清初定制,在文武会试、殿试充任主考官、读卷官者,必须是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的詹事,具有渊源的学识。他在担任读卷官之前,经手审理了两起乡试舞弊大案,险些丢官,从此深知考场险恶。
  顺天乡试舞弊案发生在顺治十四年(1657年)。当年顺天乡试共有考生5700人,举人名额仅206名,录取率达不到4%。因竞争激烈,考试收受贿赂舞弊之风十分严重。顺治十四年十月十六日,刑科给事中任克溥参奏:“北闱(顺天乡试)榜放后,途谣巷议,啧有烦言。闻中式举人陆其贤用银3000两,同科臣陆贻吉送考官李振邺、张我朴,贿买得中。北闱之弊,不止一事……乞皇上集群臣公同会讯。”
  顺治皇帝览奏震怒,立下谕旨:“贪赃枉法实乃科场中的最大犯罪,场闱分明是考取国家人才的重要场所,怎能容忍乱臣贼子为所欲为扰我江山。”①立命捉拿奏疏内有关各犯。经审理,李振邺等7人立斩。朝廷定案谕旨称:“贪赃枉法,屡有严谕禁饬,科场为取士大典,关系最重,况辇毂重地,系各省观瞻,岂可恣意贪墨行私!所审受贿、用贿、过付种种情实,目无三尺,若不重加惩处,何以警戒来兹?李振邺、张我朴、蔡无曦、陆贻吉、项绍芳,举人田耜、邬作霖,俱着立斩,家产籍没,父母、兄弟、妻子俱流徙尚阳堡。”②
  根据皇帝谕旨,顺天乡试同考官、大理寺佐评事李振邺等7人立斩于菜市口。各人犯家属缉拿到案共有108人,流放到关外的尚阳堡,正是十二月初四,冰天雪地,杳无人迹,株连如此多的家属,在清代科考历史上实为少见。此外,还有40多名没有定罪的官员和士子,等待处罚。顺治十五年(1658年)正月十五,顺治皇帝对顺天乡试考取的举人进行复试,在太和门由他亲自主持。结果190名举人,淘汰了8名。原来定案的40多名人犯,在刑部关押了半年之久,都以为必死无疑。杜立德等主审官员提出五种处理意见:一、有8人立斩,籍没家产,家属流放;二、有11人立斩,籍没家产;三、有5人处以绞刑;四、有1人应绞监候,秋后处决;五、其余15人另行定罪。顺治十五年(1658年)四月二十二日,圣旨令刑部提取各犯在太和殿皇帝御前亲审。40名刽子手及大刀都备好,准备审后行刑。不成想顺治皇帝法外开恩,传令一律从轻发落,先在长安街上仗打40大板,然后再候旨发落。
  一向以仁爱之心治狱的杜立德心想,这40人若经40大板杖责下来,凭这些书生的体质,即便打不死,也都奄奄一息了,恐有的就死了。这次行刑时,刑部左侍郎杜立德把兵役们叫到一边说,皇上特地施恩宽宥了这些官员士子,你们若是真的打死一两个,就辜负了皇上的旨意了,所以动刑时只要象征性地辱打一下就可以了。有了刑部官员的话,兵役们照办就是了,没有哪个是往死里打的。当天晚上,在长安街上挨完打的犯人们,又全部押往刑部狱中。最后40名候旨发落的犯人,全部免死,减为流放。这起科考案株连200余人,是清朝立国以来最大的科场舞弊案。
  江南乡试舞弊案,也发生在顺治十四年(1657年)。开考的前夕,顺治皇帝提前以杀头之罪警告南下主考、副主考方犹、钱开宗。在大殿之上,皇帝告诫说:“江南素称才薮,今遣尔等典试,当敬慎秉公。倘所行不正,独不见顾仁之事乎?必照彼治罪,决不轻恕。尔等秉公与否,朕自闻知,岂能掩人耳目?尔其慎之。”①皇帝所言“顾仁”,是顺天巡按史,因“悖旨贪赃”纳贿徇私,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十一月初五日被处死。
  江南乡试舞弊案起于街谈巷议和落榜士子闹事,最后由工科给事中阴应节搜集揭发上奏:“江南主考方犹等弊案多端,榜发后,士子忿其不公,哭文庙,殴帘官,物议沸腾。其彰著者,如取中之方章钺,系少詹事方拱干第五子,悬成、亨咸、膏茂之弟,与犹联宗有素,乘机滋弊,冒滥贤书。请皇上立赐提究严讯,以正国宪重大典。”②
  顺治皇帝针对参奏颁布谕旨:“据奏,南闱(江南乡试)情弊多端,物议沸腾。方犹等经朕面谕,尚敢如此,殊属可恶。方犹、钱开宗并同考官,俱着革职。并中式举人方章钺,兵部差员役速拿来京,严行详审。本内所参事情,及闱中一切弊案,着郎廷佐速行严查明白,将人犯拿解刑部。方拱干着明白回奏。”①
  此案经刑部审理,对涉案的20名考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皇帝认为处罚太轻,最后颁旨,主持江南乡试的正副主考官方犹、钱开宗,立即押赴菜市口斩首,其余18人,除已死一人外,全部在长安街处以绞刑。同时,对刑部办案官员,拟罪过轻的行为,要进行处分,让吏部提出意见再议。
  最后,吏部经过详细议定提出:“尚书图海(满员)、白允谦,侍郎吴喇禅(满员)、杜立德,郎中安珠护、胡悉宁,员外郎马海,主事周明新等,谳狱疏忽,分别革职,革前程并所加之级,仍罚俸。”吏部的处罚意见,本是揣摩皇帝对江南乡试舞弊案的激愤,恐从轻受责,故对刑部之审官员提出一律革职、罚俸的过重处罚意见。不料顺治皇帝的态度大变,居然将全部官员留任。顺治皇帝在十五年(1658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发下谕旨:“图海等本当依议,姑从宽,免革职,着革去少保太子太保并所加之级。”②这样,使杜立德在经历这起大案过程中保住官职,虚惊一场。图海于第二年五月十四日革职,白允谦降三级。
  江南乡试舞弊案,参照顺天乡试舞弊案的处理办法,也对新榜举人在京进行复试。日期为顺治十五年(1658年)三月十三日,考场在太和殿。在考生的号房内,命护军两员持刀站在每位举人两旁,似看押囚犯,与试者心情态度紧张,心神不安,有的竟浑身发抖,手无法提笔写字。有一名考生叫吴兆骞,本是一个才子,人们都夸赞他的文章“惊才绝艳”。可此次竟“战栗不能握笔”,以致交了白卷。按科考制度,交白卷也就是取消考试资格。可这次吴兆骞竟被关进刑部大牢,最后责40大板流放宁古塔,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一起流放,这个举子一张白卷,在东北携全家竟过了20年的流放生活。顺治皇帝在处理此案中有感情用事的色彩。“不管怎样,顺治皇帝的偏激和武断在这起科场案的处理上占有很大的成分。”①
  从《清代职官年表》查考,杜立德自任侍郎时,就担任皇帝主持的朝考任殿试读卷和武殿试读卷,此衔只有翰林院掌院学士知识渊博者才能担当。顺治十五年(1658年),以大开杀戮严酷的刑法处理了顺天乡试和江南乡试舞弊案之后,又迎来了春秋的会考和武会考。考官人选都是由顺治皇帝召见并钦定的。官员级别都是大学士及部院尚书。杜立德侍郎职衔是最低的。如担任此次会试的主考官是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傅以渐。殿试读卷有:内翰林国史院满员大学士额色黑、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吏部尚书孙廷铨、工部尚书卫周祚。殿试读卷有:内翰林弘文院满员大学士巴哈纳(觉罗)、内翰林秘书院大学士成克巩。武殿试读卷的大臣,官阶都比杜立德显赫。因武会试在秋季,此时内三院已改革,设置各殿内阁,任命武殿读卷的大臣官职都是改革后的称谓。武殿读卷有:中和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满员巴哈纳、保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满员额色黑和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汉员)成克巩、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胡世安、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李霨、礼部尚书王崇简、刑部尚书白允谦。顺治十五年(1658年)的会考,主考官员都是正一品从一品的部院大臣,杜立德二品侍郎算是得到顺治皇帝的格外垂爱钦点。
  杜立德在朝臣中,属于精通儒家经典的佼佼者,他在清中央历经两帝,从中书掌印升至大学士,在中央六部、三法司都任过要职,熟知朝中机务,善于熟练地处理朝廷奏章,经验丰富,学识渊博。这次皇帝钦定他参加会试的读卷官员,使他知荣而心怀恭谨。正如康熙皇帝对他的评价:“行秉忠诚,从政之初,就尽职尽责,未曾有失,官阶晋升后,更加秉公办事,勤而不怠。朕嘉奖你的功绩,故特提拔你参与朝中机务。”据有关史料记载,杜立德在主考取士方面,以公正之心待人,以忠诚之心为国,对应考的士子,没有远近亲疏的界限,虽是平民百姓,生平无一面之交的,如果有一技之长,都要负责荐引。“公曾为浙江乡试主考,又为礼部会试主考,都可称选人得当”。其在顺治、康熙两朝任考官期间,科场没有发生弊案。
  顺治十七年(1660年),杜立德担任刑部尚书时曾任武殿读卷,到康熙三年(1664年)春季会试朝考时,他任户部尚书,担任了会试正考官。康熙六年(1667年)任吏部尚书时担任武试会考正考官。在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任上,他担任了康熙十二年癸丑科(1673年)会试的正考官。在康熙朝经他主持的会试和殿试,为朝廷荐引了一批有才之士。封建的科举制度虽然弊端累累,但存在发展一千多年来,也有积极可取的方面,这种取士制度,对康熙王朝盛世的开创,起到一定的作用。
  康熙三年(1664年)三月举行的会试朝考,经殿试取严我斯等一百九十人进士及第和进士出身,并给予委任。康熙六年(1667年)十月,武殿会试,赐武举人秦藩信等一百人武进士及第和武进士出身,并予以委任。康熙十二年(1673年)经殿试,赐韩菼等一百六十六人进士及第和进士出身,并予以委任。所取士子,都在中央或地方任职,有政绩佼佼者,如严我斯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成为礼部左侍郎;韩菼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由吏部左侍郎升任礼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在顺治十五年(1658年)会试考取的朱锦,殿试选庶吉士,授编修,为人忠厚,在地方有善举,出资修葺文庙以报答皇恩。当年殿试选取的状元徐元文和康熙九年(1670年)探花徐干学、癸丑(康熙十二年1673年)探花(一甲三名)徐秉义,是“同胞三及第,前明三百年来所未有”,成为佳话流传后世。①
  康熙十七年(1678年),皇帝诏举“博学鸿词”之士。十一月初一日,各部院大臣奉旨荐举有才学之人。被举者到京后,举行考试验其才学。这是礼部的职掌,由保和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杜立德主持。康熙皇帝体察下情,考虑被荐题举之人恐有贫寒者,命户部酌量给予衣食,以体现“皇上求贤重文之意。户部遵旨给俸廪并柴炭银两,为清初开创求才的先河。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月初一,被举荐之人全部集齐太和门,康熙皇帝坐在太和殿,由主持朝会礼仪的鸿胪卿唱三跪九叩礼毕,命大学士捧题、读卷,考子“俱坐地作文”。这是别开生面的会试。事后,由大学士传旨,皇帝赐宴。宴会也别具风格。让所有考子都到体仁阁,设高桌50张,每张设四高椅子,光禄寺设馔十二色,皆大碗高攒,赐茶两通,时果四色,后用馒头卷子、红菱饼、粉汤。赐茶后再复考试。令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满汉各一员陪宴,其余官员不准陪宴。这次称为“博才鸿儒”的考试,共有一百四十三人参加,“嗣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
  杜立德为人公正,取才不论亲疏,一视同仁,其同父异母的弟弟在家课读,进取时同寻常百姓子弟一样,没有一点特殊关照。大学士王熙称赞曰:“家居,惟课子弟读书,然不为科名计,与寒素争进取,皆人情所难者。”①
  在主考生涯中,他发现的韩菼这个人才被载入清代史册。杜立德在康熙十二年任会试主考官之前,康熙皇帝刚刚处理完大学士魏裔介任上届会试主考舞弊案。此案因涉及位崇权高的大学士,震惊朝野。魏裔介(1616~1686年),字石生,号贞庵,一号昆林,清顺治三年进士,直隶柏乡人。历任给事中,吏部尚书、大学士。康熙九年(1670年)魏任会试正考官。同年五月,御史李之芳首先举报他在会试中,派家人向被取为中上卷的二十四人报信,“走漏消息而窃福。”其次,与鳌拜亲信班布尔善“朋比相倚”、“擅权害政”,使其在朝亲属均得升转。据《清史编年·康熙朝》记载:“1670年7月10日,御史李之芳疏参大学士魏裔介,谓皇帝亲试庶常(庶吉士),魏走漏消息;其兄魏裔鲁任山东运使,魏裔介擅改敕书,令知府属其统辖;其子得荫监生,其弟知县改补均有欺蒙;纂修世祖实录时任用私人。”后经吏部、都察院会勘,“应削级罚俸”。康熙皇帝因爱才,批示“宽免”,但因其与鳌拜集团有染,于康熙十一年(1672年)被解职回乡,在故乡生活了15年,于1686年病故。
  杜立德担任会试主考,恭谨认真,他认真仔细检查试卷,唯恐在众考官中有优亲惠友、埋没人才的纰漏。结果,他在搜查被遗黜的废卷中,发现了韩菼的试卷,反复阅读,非常赞赏。他感情激动,信手执笔,在主考签批处写上“千里来龙”四个大字,定为首选第一人。这段史实载入《大清畿辅先哲传》:“癸丑(康熙十二年),再典会试,时韩菼卷已遭黜落,立德搜遗卷获之,大激赏,执笔就批抹处改“千里来龙”四字,遂定首卷,人至今称之。”
  韩菼是江南长洲人,这次会试、殿试获第一名,当即榜下授职翰林院修纂,并充任经筵日讲官和起居注官。康熙帝知其文采出众,命纂《太极图说》,并曾召修明史。其文章显赫一时,直到乾隆十七年(1752年),乾隆皇帝还下谕旨,奖韩菼“雅学绩文,湛深经术,所纂制义,清真雅正,开风气之先,为艺林楷则”,树其为文坛表率。“雍正初,书成移疾归,年九十而终。”①

附注

注:①②参见李国荣《清朝十大科场案》,人民出版社,2009年。 注:①②参见李国荣《清朝十大科场案》,人民出版社,2009年。 注:①②参见李国荣《清朝十大科场案》,人民出版社,2009年。 注:①参见李国荣《清朝十大科场案》,人民出版社,2009年。 注:①参见清余金《熙朝新语》,清代历史资料丛刊,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 注:①参见王熙《杜文端公墓志铭》,《宁河县志》,乾隆版。 注:①参见《清史稿·韩菼》,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

知识出处

清初良相杜立德

《清初良相杜立德》

出版者:天津古籍出版社

本书主要讲述杜立德的个人事迹,内容包括:梁城阁老;初登仕途;倡议经筵;反对圈地;改革朝仪;推行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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