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地主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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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866
颗粒名称: 漫话地主庄园
分类号: K292.1
页数: 4
页码: 232-23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地主庄园是封建剥削制度的一种,历经多个朝代,延续千百年。直到清王朝被推翻,又经历了日伪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都没有丝毫改变。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的设想,国民革命时期并未付诸实现。直到1946年,共产党号召农民减租减息,才有了改观。
关键词: 宁河县 地主 剥削制度

内容

“地主庄园”已经成为历史,它作为封建制度的产物,在中国曾存在千百年,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翻身当了主人。“地主庄园”当地俗称“庄子”或“财主庄子”。那时候,农民占有的生产资料——土地,有两种形态。一种是:一部分自耕农在自己的土地上,自种自收,自己缴纳应课的税赋。这种土地叫“富分地”。
  另一种是佃农,是地主庄园的佃户。他们在地主的土地上耕种,秋收季节,将田里的收获,以分成的形式向地主交租。成数多寡各村互有不同。有三大份的,即地主得一成,佃农得二成,也有三七、四六的不等。国家税赋由地主统一缴纳,地方的花销则由佃户按地亩摊派。这种形式叫做“财主地”。
  财主地,地主不能随意收回,或者退佃。如果不愿经营,只能“原庄一处”出卖或者转让。实际是出卖或者转让“收租权”。对佃农来说,只不过是换了一个收租人而已,无任何影响,所以并不关心这些。
  佃农所占有的财主地,也能出卖或者转让。实际上是出卖“耕种权”地主并不干涉。但土地价格与富分地相对而言,是较低的。这种村庄通常称做“佃户村”。
  宁河县境内所属各村,佃户村较多,约占三分之二。情况大体相同,虽不能毫无差别,但以一村为例,即可窥见一斑了。
  田庄坨,现属板桥乡管辖,解放前的概况:全村约二百户人家,人口一千有零,土地面积包括苇田在内有四十八顷。(每顷100亩)是个典型的佃户村。
  这样比较庞大的原庄一处,出卖或者转让诸多不便。财主们就化整为零,把四十八顷土地,做成九十六股。当地把股份俗称“人家”。占有大部股份的有宁河镇廉家、杨庄子刘家、本村也有一些零星小股。
  在这些土地上,地主每年分粮多少没有定额。以年成丰歉为准,多收多分,少收少分,然后再按股均分。
  每年秋熟季节,例于旧历七月十五接财主,就是把财主接到村里来,叫“坐场”。村里有专为接待财主的“官房”。他们在那里办公、食、宿、还备有储存粮食的仓房等等。
  以财主为主,主持和监督秋收工作,但很少是本人亲临,多是雇佣干练能事的人,代替执行。财主以下设“庄头”二名,专为财主操持一切有关秋收事宜。庄头以下,还设有“催头”两人,专供奔走、服役,承办膳食及一切杂项事务。有帐房先生一人,只管会计钱粮出入。此辈人等的供职期间,只是一个短暂的秋收季节。但这一职位却是从前辈承袭而来,世代相传不替。
  财主进村后,村长及庄头等人陪同,到田间勘查。估计田间作物成熟情况,规定开镰收割日期,张贴告示,公布于众。
  收割期间,各条村路,均有“看青人”把守,名为“坐道”。财主们流动巡查,不许携带一穗粮食入村。如有违犯,将由财主裁定,受到罚款或游街示众的惩处。
  开镰之日,佃农下地收割庄稼,必定先到官房报告。须把镰刀放在门外,然后进入办公室。垂手立站,向财主报告:某人到某地去收割某种庄稼。由账房先生记录在案,准许收割,然后退出。
  农民在砍倒的高梁秸杆上,用把芟把穗子掐下来,捆成高梁个子,直接运到官场——全村人合用打轧庄稼的场地。然后再到官房报告:某月、某日、某人、在某地收割高梁若干个,请求验证,由账房先生记录、验讫,才算了结。所有农民都须如此,从不例外。
  官场周围用秫秸夹上寨子,只留一两个出入口。场地中央搭盖窝棚一座,昼夜有看场人巡逻守护。
  收割完毕,开始打轧,农民把扬净、晒干的粮食打成堆,又要向财主报告:某人打轧完毕。庄头到场地粮食堆前,用一方刻着字的木制大印,在堆上周遭打上印记,做为封存的标志,等待分粮的时候,验证无误才准分配。
  分粮时,财主在旁监视,账房先生拿着账,庄头拿着斗,嘴里唱着:一个的一,二个的二……直到分净为止。但量斗必须是尖斗,按规定,官库中的粮食是尖斗入平斗出,括下的“斗尖子”照例归庄头和催头所有,做为他们应得的报酬。
  财主除分粮之外,还要征收一部分苇田的租子、宅基地使用金、地里的秸杆叫“柴根钱”以及在此期间,供给财主的一切费用,都按地亩计算。这些款项,农民必须用现金支付。
  全村农户把粮食分配尽净,官场上拆除所有防范设施。庄头们征集村中的人夫、车辆、口袋等等,准备给财主送粮。
  官库里的粮食,一袋袋装上大车,眼看着浩浩荡荡的车队,一字长蛇阵,驰出村外。农民心里,真有说不出的滋味。
  “地主庄园”这一封建剥削制度,历经多少个朝代,延续千百年,直到清王朝被推翻,又经历了日伪时期、国民党统治时期,都没有丝毫改变。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的设想,国民革命时期并未付诸实现。
  直到1946年,共产党号召农民减租减息,才有了改观。解放后,施行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这一封建残余,农民翻身,做了土地的主人。“地主庄园”这个封建剥削形式,在今后的历史上就永远消亡了。

知识出处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宁河文史资料第三辑》

本书记载了宁河县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社会生活等有关历史资料,包含了艰难岁月、先烈足迹、革命回忆、史海钩沉、民俗风物、古镇谈古、工商邮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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