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婚嫁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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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婚嫁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2
页码: 671-672
摘要: 本节记述介绍了清代和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的婚姻习俗,包括旧志记载的婚配流程和民国时期男女婚姻的流程,如说亲、送压手帖、合婚等。其中,民国时期的婚姻习俗虽然已经简化,但仍存在一些繁琐的程序,如换龙凤贴、送日子等。同时,该文也介绍了新中国的婚姻制度,强调了男女婚姻自主和经人介绍对象的特点,如“回姑爷”等传统习俗已经逐渐消失。
关键词: 宁河县 风情习俗 婚嫁习俗

内容

清代,旧志记载:两姓男女婚配,先由媒人从中介绍。订妥后,男家为女家纳征,即用名帖并酒肉盒礼送往女家。女家将女儿生辰八字庚帖与名帖回复,称为允盟,俗称“过帖”。此后,男家将首饰、衣料等物送往女家,称为“纳币”。也有用彩礼、布匹代币,随同允盟一并行聘。将娶,先择好吉期,具帖送往女家,也有备盒礼一同送去的,名为“请期”,俗称“送日子”。临娶前一天,又为女送冠带,称为“催妆”,女家也要送妆奁到男家,称为“铺炕”,俗称“过嫁妆”。到期,男方请伴郎、轿马、吹鼓乐师,陪同新郎到女家,升堂拜见迎送者,然后上车,执车上绳索而归,称为“迎亲”。也有从简的,只用轿或车迎女到门,男人用红绸带引入,当天行“合卺”礼。男女两新人共饮“交杯酒”。三日后,举行“庙见礼”。先拜见公婆,伯、叔长辈及亲友,称为“拜三”。或八日或双九日,女家邀请其婿携女到岳家款待,称为“回门”。
  民国时期,仍袭旧俗,男女婚姻普遍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讲究“门当户对”,不容男女本人自由选择。大体经过下面几个阶段:
  说亲:媒人向男女双方父母表说彼此家境,诸如:经济状况,人口多少,介绍男女各自容貌、年龄、职业、性格等,如果男女双方家长认可,亲事即可继续进行。
  送压手帖:女方父母同意所提亲事后,要定好时日,把写有女方“生辰八字”的“压手帖”(也称小帖),送到男方家中,以备“合婚”用。
  合婚:“压手帖”到男方家里,男方家长请算命先生合“八字”,以占卜吉兆,看是否冲克“犯相”。冲克有生肖冲克或五行冲克或二行冲克,如:“白马犯青牛”,“鸡狗泪交流”,等等。如合“八字”,吉祥如意,亲事就能初定。不合,即要退“八字”。由于父母包办婚姻,媒婆弄虚作假,酿成许多婚姻悲剧。
  换龙凤贴:合婚之后,选定吉日,双方互换“龙凤贴”(贴面为红色并分别印有描金花纹:男龙,女凤,贴里分别为男红女绿)。当日午前,男方派专人用条盒送贴,条盒内还要放些枣子、栗子和“如意”等物品,有万事如意和早立子之意,同时带去“彩礼”。富户人家讲求送“四大金”(金手镯、金耳环、金戒指、金头簪),穷人家只是象征性地送彩礼所谓礼轻人意重。送龙凤贴人,要身着礼服,“十字披红”(胸背间用大红绸料结成十字形)。至女方家中,女方家长接过“龙凤贴”和“彩礼”,然后将自家女儿的“龙凤贴”放在条盒内,送到男方家中。至此,双方亲事就定下了。送彩礼的习俗,沿袭至今,但方法已经简化。有的破除旧习,分文不收。有的象征性送一些简单用物,但仍有索要彩礼过重现象,为社会舆论所谴责。
  送日子:婚前两三个月,男方要将择定的准确婚期通知女方。其做法是修“鸾书”一封,放在拜匣内,委派媒人和一个父母双全的男孩,把拜匣送到女方家中,女方接到鸾书后,一般要遵期行事,不许更改。
  送催妆礼:娶亲的头天午前,男方派人抬着米、面、果子、带皮带骨的猪肉等礼品,随媒人送到女方家中,名曰“催妆礼”。女方收礼后,留下一半,再将另一半返回男方家里,名曰“回礼”。
  送嫁妆:其后不久,女方要送嫁妆。富户嫁妆一般有瓶、罐、镜、铜盆、灯、首饰匣、顶箱、立柜、被褥、毯子、毡子等。旧俗男方要付赏钱给送嫁妆的人,并以酒、菜款待。穷人嫁妆较为简单,有时仅被褥而已。新中国建立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嫁妆越发丰厚,如彩电、洗衣机等。
  迎亲:迎亲日,男方备两辆彩车或两抬花轿,请一位官宦人家或有名望的老妇,到女方家里迎亲。女方也预备两辆彩车或两顶花桥,除迎亲者乘坐一辆或一顶外,另一辆彩车或花轿空着随到男方家中。娶亲的花轿或彩车至男方家门口时,男方先把大门关上,名曰“闭性”,压一压新娘子的小性。然后,头蒙盖头的新娘子在老妇的扶助下,脚踏红毡进屋。新郎新娘并排站在祖宗的牌位前,由新郎举香叩头。礼毕,新郎新娘进入洞房,新郎用拴有红绸子的布尺或称杆挑去新娘的“盖头”。之后,男左女右,坐在炕上,名曰“坐福”。
  合卺:新郎新娘“坐福”时,喜事操持人(称为大宾)为他们放好炕桌,斟上两盅酒,换盅对饮(一般是沾沾嘴唇而已)。随后,还要吃新娘带来的“随身饭”和“团圆饭”。
  认大小:合卺之后,新娘在别人的指点下,走出洞房按辈份大小先给祖宗和公公婆婆叩头。后,依次相认伯母、婶母、姨、舅等等。长辈要赏与新娘喜钱。
  回姑爷:结婚两天或四天后,新郎就要去拜见岳父、岳母,新娘也随同去,名曰“回姑爷”。等小两口再回到家中,新娘则要严守礼节,勤恳地去做自已该做的事情了。
  新中国建立以后,男女婚姻自主,多为自已选择恋爱对象。但农村多为经人介绍对象。订亲时,则在家长、子女意见一致后,由介绍人引领女方嫂或姐妹,陪同女青年去男家看人品、房屋和摆设,俗称“相亲”。男方以茶、烟、糖果招待。如若中意,则继续往来;如不中意,当即转告介绍人终止关系。有的男女先行自已恋爱,后征求家长意见,再请介绍人订亲。60年代风行拍“订婚照”为订亲。至70年代后期,流行举办小型订亲宴,请邻里、亲朋、介绍人及双方家长,以宴席为定亲仪式。定亲后,也有反悔情况。
  结婚仪式至70年代和80年代,变化较大。主要方式有:
  旅行结婚:新婚青年至名胜地旅行度蜜月。双方不办酒席,只发喜烟喜糖。
  集体婚礼:一般由乡、镇或县部门、团体主办,数对新婚青年同时举行婚礼。此仪式简单、朴实、隆重,各级领导,多有出席祝贺,提倡喜事新办,亲友到场祝贺,仅以烟、糖果、茶相待。此形式多在节日举行。
  茶点婚礼:即由单位或朋友主持,不办酒席,只备茶点、瓜子、香烟。领导致词,新人谈恋爱经过。仪式以舞会或以放映电影、演出节目结束。但结婚大办酒宴、大收彩礼现象仍时有出现。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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