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群众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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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群众体育
分类号: G831.2
页数: 3
页码: 663-6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宁河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情况,包括幼儿、学校、职工和农村体育的发展。同时还提及了县体育馆的建立和体育交流与竞赛的增多,以及县业余体校的设立和培养运动员的情况。
关键词: 群众体育 体育设施 宁河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以来,县体育工作重点是开展群众体育活动,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幼儿、学校、职工、农村和社会体育有较大发展。
  1970年以后共召开5届幼儿运动会。1978年县体委、妇联、教育局在“六一”儿童节,联合举办首届幼儿运动会。大、中、小班13个项目,参赛单位有,国办幼儿园、工业幼儿园。第三届幼儿运动会共有11个幼儿园参加,并增加了团体操比赛。参赛单位和个人增加了3倍。
  学校体育是县体育事业基础和重点。1951年开始,全县各校普遍开展广播操。1954年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即劳卫制)。后,每年举行一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和多次各项球类比赛。50年代,芦台一中的田径运动成绩在河北省和天津地区,校田径纪录中近半数达三级运动员标准,100米纪录至1986年未破。1976年开始,各校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早操、课间操以及眼保健操活动,学校体育课质量迅速提高,很多学校建立业余训练队,90%的学校开展达标活动,70%的中小学生达到及格标准。1979年试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宁河县职工体育活动活跃。50年代工人、教师等自发组织的“闪电”、“北斗”等篮球队在天津和唐山地区颇有名气。1965年县职工队在天津专区14个县的篮球赛中名列榜首。1970年以后,县每年举办一次职工篮球赛,后又增添了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等竞赛项目。县商业局职工体育活动在第四届全运会上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经常举办田径、篮球、广播操、羽毛球等项目的比赛,多次被评为出席天津地区、天津市和全国的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县粮食局体育活动自1983年飞跃发展,连年获得县篮球冠军。
  农村体育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以发展。1982年团县委、县体委举办了首届致富杯农民篮球赛,全县16个队参加。1983、1984年又连续举办了两届。1986年县农民体育协会成立。丰台镇于1987年被市体委命名为“体育之乡”。宁河县传统民间体育项目有举石担、拔河、武术和叠罗汉等。
  县体育馆建立以后,体育交流和竞赛增多。1985至1986年,日本大荣女排、罗马尼亚男子柔道,北京、辽宁、安徽等甲级男排,河北、天津等男篮,内蒙、湖北、北京等农民篮球队先后在体育馆比赛或表演。
  附:业余体育学校
  县业余体校于1976年正式成立;项目有田径、武术、篮球、乒乓球。1981年办起三集中业余体校(集中食宿、集中上学、集中训练),篮球、田径两个项目44人,先后为体工队、市体校的篮球、手球、垒球、柔道、田径等项目和天津体院、纺织工学院等输送了近30名运动员。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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