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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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5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药政管理
分类号: R979.1
页数: 1
页码: 6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建立至60年代初期,药品管理方面的情况及其发展历程。起初,药品管理缺乏独立机构,导致各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参差不齐。1965年,宁河县卫生科成立审价小组对全县22个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审查,发现其中有大量差价和差错。为此,宁河县建立了药品物价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物价员、规定价格调整、建立物价卡片、抽查处方、建立药品明码和劳务收费价目表等,以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随后,宁河县设立了药品检验所和药检室,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宁河县还建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质量检查机构,并成立了药协会,形成了三级检查网,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1985年对全县药品进行清查,发现了大量的假劣药品,经过配合处理,全部烧毁,宁河县的药检工作也得到了表扬。文中还提到了麻醉药品管理、专柜登记等措施的实施情况。
关键词: 药品管理 药品物价 宁河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至60年代初期,药品管理方面没有独立机构。各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参差不齐。1965年2月5日,县卫生科组建审价小组,分别对全县22个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全面审价,其中重点详细抽查6个单位,审查药品9443种次,差价达1739种次,差错率为18.41%。后,建立药品物价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一)设物价员。(二)规定调变价格。(三)建立物价卡片及时登记变价情况。(四)随时抽查处方,有错收款的进行退补。(五)建立药品明码和劳务收费价目表,张贴公布,让群众监督。(六)建立进销药商品站。除此以外,对假药、劣药、霉变、虫蛀、鼠咬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1979年6月,设县药品检验所,有工作人员3人。
  1982年,天津市卫生局药政工作会议以后,进一步加强了药政管理。由县卫生局业务科2人兼管。于1983年检查药品2千余种,发现过期变质药品186种,抽查出县医院不合格制剂2种。1984年,检查405种,发现不可供药用的假劣药品93种。后,对假劣药品就地焚毁。
  1983年3月,建县药检室。1985年7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当年12月,建药政科,实施药政管理工作。1986年1月,建县实施药品管理法领导小组,并对县卫生系统从事药剂工作的112名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有42个单位83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领到了结业证书。
  为确保人民用药安全,1985年在各药品经营单位,建立药品质量检查机构。在医疗单位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或药事管理小组,配备了66名兼职药品质量检查员。同年8月10日,成立宁河县药协会,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使宁河县形成了药品质量监督三级检查网。
  1985年7月,县药品质量检查小组,对全县药品进行清查,发现不可供药用的56种假劣药品,价值4677.37元,在县政府与公安局、工商局的配合下,于1985年10月18日全部烧毁,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宁河县药检工作,在1985年12月市药检工作会议上受到表扬。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管理条例细则,各医院、分院、卫生院确定了14人专管麻醉药品人员。1985年5月,各医疗单位又配备了30个麻醉药品专柜,以实现专人、专帐、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专柜保管。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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