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755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药政管理 |
分类号: | R979.1 |
页数: | 1 |
页码: | 65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建立至60年代初期,药品管理方面的情况及其发展历程。起初,药品管理缺乏独立机构,导致各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参差不齐。1965年,宁河县卫生科成立审价小组对全县22个医疗单位的药品价格进行审查,发现其中有大量差价和差错。为此,宁河县建立了药品物价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物价员、规定价格调整、建立物价卡片、抽查处方、建立药品明码和劳务收费价目表等,以加强对药品的监督管理。随后,宁河县设立了药品检验所和药检室,进一步强化药品质量监督和检查工作。宁河县还建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质量检查机构,并成立了药协会,形成了三级检查网,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1985年对全县药品进行清查,发现了大量的假劣药品,经过配合处理,全部烧毁,宁河县的药检工作也得到了表扬。文中还提到了麻醉药品管理、专柜登记等措施的实施情况。 |
关键词: | 药品管理 药品物价 宁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