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图书馆
宁河区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宁河区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期刊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简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简介
分类号:
R197.1
页数:
3
页码:
644-646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医疗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简介等方面。
关键词:
医疗事业
卫生机构
宁河县
内容
一、县医院:1950年6月建县卫生院,院址在芦台中街西头路北。1952年县卫生院扩编,全院人员18人,病床15张,医疗用房10间,内设医疗股、防疫股、妇保股。1956年5月10日,县卫生院分出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后,改名为“宁河县医院”,有病床15张,职工干部30人,院址迁至芦台中街西头路南处。
1959年宁河县与汉沽合并,县医院更名为“天津市汉沽区芦台医院”,设内、外、妇、中医、眼科5个科室,病床增加到50张,开始装备大型医疗器械,如:万能手术床、电动吸引器、电冰箱、电动离心机、显微镜等。
1960年汉沽区划属唐山专区,“天津市汉沽区芦台医院”则易名“唐山专区汉沽市芦台医院”。1961年宁河与汉沽分置,撤销汉沽市,芦台县医院改称“宁河县医院”。有病床60张,医、护人员59人(其中:大专毕业生10人,中专毕业生23人),建立了放射科。
1968年9月,县医院与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科合并,成立宁河县卫生院革命委员会。1970年宁河县卫生院由芦台中街迁至县航运社宿舍,有房屋80间,病床100张,医、护人员128人。1971年建立县卫生局后,宁河县卫生院分出宁河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次年2月1日“宁河县卫生院革命委员会”改为“宁河县医院革命委员会”。
1976年地震,医院房屋倒塌,损失惨重,院内职工重伤9人,死亡13人,医疗器械和设备,破坏严重。1979年,重建县医院,建筑面积12525平米,投资327.8千元。同年8月1日,县医院迁入新楼,设病床300张,装备500元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90余件。主楼分成住院、门诊两部分,门诊设:内、外、妇、儿、中医、眼、五官、口腔、急诊、理疗10个科室;住院部设:内、外、妇、儿、综合病床、骨科、传染病房等7个病区。1985年,天津医院与县医院合作,成立天津医院宁河县骨科分院。1986年,全院有卫生人员38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2人,西医师56名,中医师2名,护师3名,检验技师1名,西药师1名。1989年,西医师增至87名,中医师8名,护师89名,中药师4名,西药师6名。
二、县卫生防疫站:1952年县卫生院内设卫生防疫股,有专职防疫员2人。1956年5月建立县卫生防疫站,设正副站长各1人,干部职工共6人。1964年县防疫站扩大编制,增加人员,职工干部26人,设卫生组和防疫组及检验室。1968年县防疫站合并到县卫生院,改为卫生防疫组,由2人组成。1971年恢复宁河县卫生防疫站,重新建立检验室,在县卫生局院内办公。1976年地震后,国家投资26.4千元新建防疫站。1985年经县卫生局批准,改名为宁河县卫生防疫站,全站人员50人,设办公室、流病科、食品卫生科、劳动卫生科、地方病科、卫生宣教科、检验科和四病科共8个科室。
三、县妇幼保健所:1952年县卫生院内设妇幼股,有专职妇幼人员2人。1956年正式建立妇幼保健站。1968年县妇幼保健站合并到县卫生院,改为妇幼保健组,设办事人员1人。1971年建立卫生局后,妇幼保健工作归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1980年恢复县妇幼保健站,设在县防疫站新楼内。1985年3月,国家投资60000元,建县妇幼保健所。同时,改名为宁河县妇幼保健所,设所长1人,副所长1人,分为儿保组、妇保组。并设妇幼保健门诊部,全所职工干部共22人。
四、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74年9月,建宁河县医院卫生学校,隶属于县医院。同年在本县范围内招收“医士班”学员40名,学校有专职教师3人,并有医院委派的兼职教师。1976年,专职教师达到12人,在校学生91人。教学设备相应增加。1971年1月19日,经天津市批准将宁河县医院卫生学校改名为宁河县卫生学校,属县卫生局直属单位。
1981年,根据市卫生局指示,将宁河县卫生学校改名为宁河县卫生干部管理进修学校,校内设办公室、基础教研室、临床教研室,教职员20人。到1985年县卫生干部管理进修学校为全县培训中等技术专业人员541名。
五、县中医医院:1984年9月1日建宁河县中医医院。时,有干部职工53人。1985年,中医医院扩建,临床各科及医技科室,相继建立健全。设有中医内科、理疗科、中医妇科、西医外科、儿科、内科、放射科、心电图、检验室,有病床50张。1986年底,全院共有职工干部2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0人,中医师27人,西医师28人。
六、县结核病防治所:1978年8月,建宁河县结核病防治所。有职工干部8人,副所长1人,原址在董庄乡大薄村南。1984年8月,国家投资10万多元,重建新所,所址在芦台镇芦汉路。1985年,所内设办公室、检验室、放射科、防治科、门诊部共5个科室,人员18人。
七、县药品检验所:1979年6月,建立宁河县药品检验所,设所长1人,办事人员2人。建所一年,因缺乏设备,不能开展工作而撤销。1982年,重建县药品检验所。设副主任1人,办事人员3人,所址在芦台镇永胜道。
八、县救护站:1976年12月22日,建立县救护站,地址在芦台镇芦汉路。有救护车4部,司机5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1983年11月,迁至县医院院内,新建房屋8间,有救护车6辆,司机8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后,移至芦汉路西侧。
九、血站:宁河县血站于1985年12月建立,位于芦台镇永胜道。1989年,站内有西医师4人、检验技师2人、护士2人、行政干部3人、普通工人1人,占地面积945平方米。
十、分院、卫生院:1952年,丰台镇有3个私人诊所,自愿组织起来,成立本县第一个联合诊所。同年4月在潘庄建立四区卫生所。11月在南涧沽建立五区卫生所。1953年在艾林庄建立三区卫生所。1954年三区卫生所迁至丰台镇。1956年,私人诊所由小联合走向大联合。同年8月,县卫生科先在六区军粮城进行大联合试点,建立了军粮城联合诊所。继试点后,宁河镇、丰台镇、芦台镇、潘庄镇以及皇姑庄等区,又相继成立了联合诊所。截止到1957年,全县联合诊所已有9个,主要分布在芦台镇、宁河镇、丰台镇、潘庄镇、东堤头、大八亩坨、于京庄、军粮城、勾楼沽等地。此外,丰台卫生所改建为丰台地段医院,设病床11张,有干部职工13人。
1958年,全县9个联合诊所,改为15个乡医院。同年10月,将5个公立卫生所(宁河、潘庄、南涧、赵本、皇姑庄)和丰台地段医院与15个乡医院合并成5个人民公社医院。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公社医院在管理区设卫生院。1961年,宁河县设工委。每一工委所在地、建立地段医院一处。全县共有地段医院7所,即:大中庄、林亭口、潘庄、任凤、宁河、丰台、芦台等7个地段医院。地段医院管辖各公社卫生所。全县卫生所共有18处,即:芦台、赵庄、董庄、大北涧沽、南涧沽、俵口、淮淀、造甲城、廉庄、赵本、大辛、苗庄、板桥、岳龙、新安镇、黄庄、南王庄、八门城。
1962年,行政区划变更,将大中庄、林亭口两个工委划归宝坻县。其中2个地段医院和4个卫生所,一并划出。同年12月,本县正式确定设5个工委,19个公社。随之确定5个地段医院,14个公社卫生所。
1971年,县投资在赵本公社筹建战备医院1所。原赵本公社卫生所合并于战备医院内,规模相当于地段医院,设病床15张,直属县卫生局领导。
1972年8月25日,将原5所地段医院和1所战备医院正式命名为宁河县医院分院,业务接受县医院指导,行政接受所在公社和卫生局的双重领导。公社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取消自负盈亏制,实行社办国助,业务上受分院及县医院领导。原国家工作人员由国家开支,集体人员的工资实行定额补助。
1979年,设大贾人民公社,大贾公社卫生院随之建立。1985年10月,建后棘坨乡卫生院和小李乡卫生院。时,全县有县医院分院6所,乡卫生院16所。1989年,有乡卫生院(所)22个。
十一、农场医院、工厂、学校保健站(医务室):新中国建立后,本县的农场、工厂、商业、机关、学校先后建立医院、保健站和医务室。开展了工业卫生、学校卫生、商业卫生等卫生宣传,劳动保健及职业病防治等工作。1950年建芦台一中医务室,1951年建商业局保健站,1965年、1971年,分别建立汉沽农场和芦台农场县属医院(于1972年划出)。到1985年,全县各局属保健站15个,局属单位保健室80个,学校保健室6个。1989年,工厂保健站30个。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河县现代产业园区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