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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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739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医疗
分类号: R197.1
页数: 7
页码: 643-64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医疗事业的发展历程,包括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简介等方面。
关键词: 医疗事业 卫生机构 宁河县

内容

第一节 卫生机构设置
  民国时期,卫生防疫事项,由县公安局承办。民国23年(1934年),芦台镇建“新生医院”后,在丰台又开办一所分院,民国27年(1938年)关闭。民国36年(1947年),建县卫生院。1948年解放前夕,芦台镇仅存一所“民国”西药店。1949年统计,全县仅存私人西医诊所4个,有医师6人,助产士4人,药剂人员3人。设备简陋,技术力量薄弱,药价昂贵。
  1950年6月,县人民政府建立县卫生院,卫生行政工作由卫生院兼理,统辖104个私人诊所。1952年县人民政府设立卫生科,同年有两个区建卫生所。在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中,私人诊所组织起来合并成17家联合诊所。全民所有制医疗单位不断发展,1956年5月,宁河县卫生院改为宁河县医院。同时,建县防疫站和县妇幼保健站各1个。丰台、南涧、宁河、军粮城区还建起了区卫生所。1957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已有3个,区卫生所6个,地方医院1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站11个,大联合诊所9个,学校卫生室3个,总计33个医疗单位。
  1958年,全县成立了5个人民公社医院,各管区内设立1个卫生所,作为公社医院的派出机构。1961年,共有卫生事业机构22个,即县医院、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各1个,地方医院1个:公社卫生所18个。床位122张(其中:正规床位80张,简易床42张)。
  1962年10月,卫生科与县文教局合并称“宁河县文教卫生局”。各工委所在地设地段医院4个,地段卫生所1个,公社设卫生所14个。1963年4月文教卫生局又改为县文教局,县人民委员会重新建卫生科。卫生科管辖5个地段医院、14个卫生所、1个联合诊所和科属3个单位。1966年,各种卫生机构增至279个。其中: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各一个,工业及其它部门卫生机构51个(含农场医院2所、医疗保健站、所49个),生产大队卫生室205个,联合性质的卫生机构20个(地区卫生院4个、地区卫生所1个、公社卫生所14个、接生站1个)。形成较完善的三级卫生网。
  1967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中设有防病办公室,由军代表、卫生科临时负责人、防疫站负责人、县医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县卫生行政管理工作。1968年4月,建县卫生院革命委员会,防病办公室撤销。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均合并到县卫生院,统一由卫生院革委会领导。时,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医疗单位6个,即县卫生院和丰台、潘庄、宁河、任凤等5个分院。有集体所有制医疗单位14个,企业门诊部、所2个。
  1971年10月,正式建宁河县卫生局。下设政办室、业务组、计划生育办公室3个办事机构,职工干部共20人。1972年,芦台地段医院改为县医院分院,各公社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时,卫生系统共有5个分院、20个卫生院。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不断加强县社高级医疗机构的建设,使县医院成为全县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分院、卫生院则成为医疗卫生工作的中间枢纽。时,县级医疗机构有9个,乡级20个,村级保健室有289个。
  1985年,县卫生局下设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药政科、妇幼科、地方病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9个办事机构,干部职工37人。局属单位10个,有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卫生防疫站、卫生干部进修学校、结核防治所、妇幼保健所、救护站、药品检验所、血站、幼儿园。下辖6个分院,14个乡级卫生院。1989年,县卫生机构计62个,床位550张。其中有5个乡卫生院,17个乡卫生所,30个工厂保健站。另外,还有36个为个体开业诊所。
  第二节 医疗机构简介
  一、县医院:1950年6月建县卫生院,院址在芦台中街西头路北。1952年县卫生院扩编,全院人员18人,病床15张,医疗用房10间,内设医疗股、防疫股、妇保股。1956年5月10日,县卫生院分出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后,改名为“宁河县医院”,有病床15张,职工干部30人,院址迁至芦台中街西头路南处。
  1959年宁河县与汉沽合并,县医院更名为“天津市汉沽区芦台医院”,设内、外、妇、中医、眼科5个科室,病床增加到50张,开始装备大型医疗器械,如:万能手术床、电动吸引器、电冰箱、电动离心机、显微镜等。
  1960年汉沽区划属唐山专区,“天津市汉沽区芦台医院”则易名“唐山专区汉沽市芦台医院”。1961年宁河与汉沽分置,撤销汉沽市,芦台县医院改称“宁河县医院”。有病床60张,医、护人员59人(其中:大专毕业生10人,中专毕业生23人),建立了放射科。
  1968年9月,县医院与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科合并,成立宁河县卫生院革命委员会。1970年宁河县卫生院由芦台中街迁至县航运社宿舍,有房屋80间,病床100张,医、护人员128人。1971年建立县卫生局后,宁河县卫生院分出宁河县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次年2月1日“宁河县卫生院革命委员会”改为“宁河县医院革命委员会”。
  1976年地震,医院房屋倒塌,损失惨重,院内职工重伤9人,死亡13人,医疗器械和设备,破坏严重。1979年,重建县医院,建筑面积12525平米,投资327.8千元。同年8月1日,县医院迁入新楼,设病床300张,装备500元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90余件。主楼分成住院、门诊两部分,门诊设:内、外、妇、儿、中医、眼、五官、口腔、急诊、理疗10个科室;住院部设:内、外、妇、儿、综合病床、骨科、传染病房等7个病区。1985年,天津医院与县医院合作,成立天津医院宁河县骨科分院。1986年,全院有卫生人员38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2人,西医师56名,中医师2名,护师3名,检验技师1名,西药师1名。1989年,西医师增至87名,中医师8名,护师89名,中药师4名,西药师6名。
  二、县卫生防疫站:1952年县卫生院内设卫生防疫股,有专职防疫员2人。1956年5月建立县卫生防疫站,设正副站长各1人,干部职工共6人。1964年县防疫站扩大编制,增加人员,职工干部26人,设卫生组和防疫组及检验室。1968年县防疫站合并到县卫生院,改为卫生防疫组,由2人组成。1971年恢复宁河县卫生防疫站,重新建立检验室,在县卫生局院内办公。1976年地震后,国家投资26.4千元新建防疫站。1985年经县卫生局批准,改名为宁河县卫生防疫站,全站人员50人,设办公室、流病科、食品卫生科、劳动卫生科、地方病科、卫生宣教科、检验科和四病科共8个科室。
  三、县妇幼保健所:1952年县卫生院内设妇幼股,有专职妇幼人员2人。1956年正式建立妇幼保健站。1968年县妇幼保健站合并到县卫生院,改为妇幼保健组,设办事人员1人。1971年建立卫生局后,妇幼保健工作归卫生局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1980年恢复县妇幼保健站,设在县防疫站新楼内。1985年3月,国家投资60000元,建县妇幼保健所。同时,改名为宁河县妇幼保健所,设所长1人,副所长1人,分为儿保组、妇保组。并设妇幼保健门诊部,全所职工干部共22人。
  四、县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74年9月,建宁河县医院卫生学校,隶属于县医院。同年在本县范围内招收“医士班”学员40名,学校有专职教师3人,并有医院委派的兼职教师。1976年,专职教师达到12人,在校学生91人。教学设备相应增加。1971年1月19日,经天津市批准将宁河县医院卫生学校改名为宁河县卫生学校,属县卫生局直属单位。
  1981年,根据市卫生局指示,将宁河县卫生学校改名为宁河县卫生干部管理进修学校,校内设办公室、基础教研室、临床教研室,教职员20人。到1985年县卫生干部管理进修学校为全县培训中等技术专业人员541名。
  五、县中医医院:1984年9月1日建宁河县中医医院。时,有干部职工53人。1985年,中医医院扩建,临床各科及医技科室,相继建立健全。设有中医内科、理疗科、中医妇科、西医外科、儿科、内科、放射科、心电图、检验室,有病床50张。1986年底,全院共有职工干部23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0人,中医师27人,西医师28人。
  六、县结核病防治所:1978年8月,建宁河县结核病防治所。有职工干部8人,副所长1人,原址在董庄乡大薄村南。1984年8月,国家投资10万多元,重建新所,所址在芦台镇芦汉路。1985年,所内设办公室、检验室、放射科、防治科、门诊部共5个科室,人员18人。
  七、县药品检验所:1979年6月,建立宁河县药品检验所,设所长1人,办事人员2人。建所一年,因缺乏设备,不能开展工作而撤销。1982年,重建县药品检验所。设副主任1人,办事人员3人,所址在芦台镇永胜道。
  八、县救护站:1976年12月22日,建立县救护站,地址在芦台镇芦汉路。有救护车4部,司机5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1983年11月,迁至县医院院内,新建房屋8间,有救护车6辆,司机8人,行政管理人员3人。后,移至芦汉路西侧。
  九、血站:宁河县血站于1985年12月建立,位于芦台镇永胜道。1989年,站内有西医师4人、检验技师2人、护士2人、行政干部3人、普通工人1人,占地面积945平方米。
  十、分院、卫生院:1952年,丰台镇有3个私人诊所,自愿组织起来,成立本县第一个联合诊所。同年4月在潘庄建立四区卫生所。11月在南涧沽建立五区卫生所。1953年在艾林庄建立三区卫生所。1954年三区卫生所迁至丰台镇。1956年,私人诊所由小联合走向大联合。同年8月,县卫生科先在六区军粮城进行大联合试点,建立了军粮城联合诊所。继试点后,宁河镇、丰台镇、芦台镇、潘庄镇以及皇姑庄等区,又相继成立了联合诊所。截止到1957年,全县联合诊所已有9个,主要分布在芦台镇、宁河镇、丰台镇、潘庄镇、东堤头、大八亩坨、于京庄、军粮城、勾楼沽等地。此外,丰台卫生所改建为丰台地段医院,设病床11张,有干部职工13人。
  1958年,全县9个联合诊所,改为15个乡医院。同年10月,将5个公立卫生所(宁河、潘庄、南涧、赵本、皇姑庄)和丰台地段医院与15个乡医院合并成5个人民公社医院。人民公社下设管理区,公社医院在管理区设卫生院。1961年,宁河县设工委。每一工委所在地、建立地段医院一处。全县共有地段医院7所,即:大中庄、林亭口、潘庄、任凤、宁河、丰台、芦台等7个地段医院。地段医院管辖各公社卫生所。全县卫生所共有18处,即:芦台、赵庄、董庄、大北涧沽、南涧沽、俵口、淮淀、造甲城、廉庄、赵本、大辛、苗庄、板桥、岳龙、新安镇、黄庄、南王庄、八门城。
  1962年,行政区划变更,将大中庄、林亭口两个工委划归宝坻县。其中2个地段医院和4个卫生所,一并划出。同年12月,本县正式确定设5个工委,19个公社。随之确定5个地段医院,14个公社卫生所。
  1971年,县投资在赵本公社筹建战备医院1所。原赵本公社卫生所合并于战备医院内,规模相当于地段医院,设病床15张,直属县卫生局领导。
  1972年8月25日,将原5所地段医院和1所战备医院正式命名为宁河县医院分院,业务接受县医院指导,行政接受所在公社和卫生局的双重领导。公社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取消自负盈亏制,实行社办国助,业务上受分院及县医院领导。原国家工作人员由国家开支,集体人员的工资实行定额补助。
  1979年,设大贾人民公社,大贾公社卫生院随之建立。1985年10月,建后棘坨乡卫生院和小李乡卫生院。时,全县有县医院分院6所,乡卫生院16所。1989年,有乡卫生院(所)22个。
  十一、农场医院、工厂、学校保健站(医务室):新中国建立后,本县的农场、工厂、商业、机关、学校先后建立医院、保健站和医务室。开展了工业卫生、学校卫生、商业卫生等卫生宣传,劳动保健及职业病防治等工作。1950年建芦台一中医务室,1951年建商业局保健站,1965年、1971年,分别建立汉沽农场和芦台农场县属医院(于1972年划出)。到1985年,全县各局属保健站15个,局属单位保健室80个,学校保健室6个。1989年,工厂保健站30个。
  第三节 医疗技术队伍
  新中国建立初期,宁河县有51名个体开业医生,县卫生院有10名医护人员。按全县总人口计算,总人口与医生的比例为1000:0.7。
  1955年以前,全县医生中仅有1名大专生,4名中专生。60年代初期,医科学校毕业的大专毕业生5人,60年代后期,医科学校毕业生增至15人。1961年,宁河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363名。1962年,县医院有4名医师,9名护士,1名西医士。1966年,共有医疗卫生人员274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3人,另有半农半医268人。
  1969年,全县农村共有赤脚医生506人。经过卫生部门培训,医疗技术水平,相当于中专医校水平。1979年,全市技术考核中,本县289人取得了“乡村医生”证书,占赤脚医生总数的60%。
  1974年9月,宁河县卫生学校的建立,为宁河县培养出大批医务人员。1976年至1979年,共毕业149名。1979年中专以上毕业的医务人员为1976年的14倍。1975年以后,通过卫生技术考核,晋升为西医师的有26名。1986年,本县有中医师26名、西医师106名、主治医师17名(其中包括主管护师2名,主管药师1名,卫生防疫主管医师1名)、护师4名、护士长15名,全县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038名。1989年,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共计1033人,其中,中医师79人,西医师428人,护师142人,中药师20人,西药师60人,检验技师41人,其他技师22人,西医士34人,护士68人,其他技术人员111人。
  第四节 医疗技术
  50年代,宁河县医疗技术水平较低,缺少必要的医疗设备,多数医务人员只有临床经验,缺乏理论知识,只能处理一般疾病。较大疑难病症,在确诊、处理等方面难以解决。外科只能做阑尾炎、赫尔尼亚、截肢等一般手术。
  60年代,宁河县医疗技术水平有很大进展,丰台镇地段医院于1963年春,成功地进行了胃次合手术和脾摘除手术。1964年至1966年,又先后为本县患者做了心胞炎的切开剥离术,肾上腺摘除术和胆囊摘除术,手术均很成功。1964年,县医院用针刺麻醉为一例车祸肾破裂患者进行手术。1965年6月,县医院为一例车祸肝脾破裂患者成功地进行了修补手术。1967年10月,县医院成功地进行了胆囊造漏手术。1978年4月,县医院妇产科成功地为患者进行子宫全补手术。1972年8月,县医院眼科进行治疗内眼病切除白内障和治疗青光眼手术成功。1984年8月,县医院口腔科为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做固定复位术。10月,县医院为一肝、脾、肠、胃、肺等多处内脏损伤合并血气胸、左肺不展患者,进行胸腹部多脏器缝合修补术成功。
  1970年至1976年,宁河县选派29名医生去天津13家医院,进修学习12个医疗项目。1977年至1980年,本县选派104名医务人员去天津、汉沽等地17家医院,学习12种医疗项目。1980年至1985年,宁河县选送402名医务人员,到天津、汉沽、静海、蓟县、武清等20余家医院,进修学习内科、胸内科、超声心动、B型超声波普外、胃镜、妇产、骨肿、传染科、颌面外科、口腔内科、脑电图、脑血流图等27个项目。
  1980年始,宁河县先后与天津几家大医院挂钩办医,提高了本县的医疗技术水平。与天津骨科医院挂钩,在县医院设天津医院宁河骨科分院。1983年,本县与天津医院在内、外、妇、骨、检验、放射、中医等科联合办医,并从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传染病医院、天津儿童医院、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外科、天津第二中心医院外科、泌尿科、内科、天津胸科医院等市级医院,聘请了10位主治医师,分别在本县医院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泌尿科、兼职会诊或手术,兼职医生帮助本县开发了许多医疗新项目,成功地进行了肾摘除术,前列腺摘除术,以及人工关节置放等较大型手术。赵本分院与市眼科医院挂钩,共做大小眼疾手术200余例,使11人重见光明。
  第五节 医疗设备
  50年代,宁河县医院、卫生单位,没有较大型的医疗器械,设备简陋,仅有病床6张,听诊器和血压表。1955年增加手术床1台、接生床1台、显微镜1台、电冰箱1台。1960年10月,县医院增添1台150mA的X光机。
  70年代,各卫生院开始有了常用的医疗器械,有的医院还添置了较大型的医疗器械,如:X光机、电冰箱、手术刀包、手术床、无影灯等。1973年至1985年,装备卫生院级3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已有24个品种,303件。装备分院级500元以上的医疗器械有29个品种,135件。实现了常用医疗器械的普级,全县各医疗单位都配备了化验、X光、心电图等技术科室。1979年,任凤分院购入价值3万元的200mA的X光机一台。1981年,丰台分院购入M6706-A型双导脑血流图一台,价值6880多元。潘庄分院于1984年12月购入价值4700余元的多导心电图监护仪。1985年,县中医医院购进体外反搏器一台,价值2.6万元。
  县医院医疗器械,总值已达578982元。较先进的大型医疗器械有:200mAX光机、心脏起搏器、A型超声波诊断仪,400mA的X光机、胃镜纤维镜、扇形扫描仪,心脏急救监护仪、B型超声波诊断仪、以及纤维膀胱镜等。先进的科学医疗器械逐年进入宁河县,提高了医疗水平和治疗条件。
  第六节 中医
  宁河县中医历史悠久,中医药业源远流长,医药俱兴。明、清及民国初期,以个体开业行医和私人药店的医疗形式存在。行医方法多样,即:一、药店专以卖药盈利;二、聘请医生坐堂看病,坐堂医生的报酬按处方药费分成提取;三、自己开药店,自己坐堂;四、无药出诊行医,靠出诊费和在固定药店内提取药费分成。
  县境内名医流派,在民国年间,曾有四大名医流传:一、晚清秀才于祝三,见物行医,其人聪明,知识渊博。善宗各家之长,辨症灵活,长于温病,名望出众。二、李心齐,晚清秀才,因父母丧,不允科举。先教书,后发奋学医,苦攻《黄氏八种》,熟读《医林改错》,精于妇科。民国初年,名气极盛。三、李绍余,家境富有,其人能医善画,精于伤寒病。四、靳馥坡,熟读《温病条辩》,称“温热派”。
  新中国建立初期,宁河县中医仍以个体开业为主体。1953年,出现联合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在个体开业的基础上,自愿组成联合诊所。1956年,小联合诊所和个体开业医又组织成较大的中医联合诊所或中西医联合诊所,这些联合机构系集体所有制性质。1952年,国家对私人行医,制定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中医诊所须向当地人民政府领取开业执照,方能行医。对无照行医者,予以取缔。同时,宁河县也制定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53年至1955年经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批准,发给中医个体行医执照65户(附个体开业医名单)。同年3月,县卫生院设中医门诊部,1956年建县医院中医科。同年,又有一座地段医院,4个区卫生所,分别从中医联合诊所吸收10名中医、药务人员加入公立医疗机构。
  1972年以后,逐年有中医派进市、区级医院进修,以提高素质。并从1978年始,每年一次,进行考核,成绩记入档案,做为晋职晋级依据,促进了中医学习的自觉性。1980年10月,根据天津市技术职称等规定,经考核批准晋升主治中医师2名,中医师11名,技术管理中医师5名,技术管理药剂师1名。1982年,招收3名中医考核后,定为中医师。
  1981年,县医院加强中医科建设,充实中医药人员,市卫生局拨专款1万元,建中医病床10张。1984年9月,集中全县中医骨干力量,成立县中医医院,设病床50张。同年9月18日,卫生局召开中医学术交流会,交流论文18篇。
  自新中国建立后,中、西医结合工作有很大发展。1974年,县召开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到1986年,采用中、西医结合方法,治疗各种疾病已达1646例。1986年,全县有中医师20名,中医士50名,中药剂士11名,中药剂员10名。至1989年,全县有中医师79人,中药师20人。一般医院均开设中医门诊。
  附:宁河县历史著名医案选
  于祝三医案:
  1927年,芦台一产妇患产后风,高热抽搐,昏不知人,牙关紧闭,家人以碗喂以汤水,患者一口将碗边咬碎,众医不知所措,拂袖而去。请祝三往诊,开一小方,嘱以炼银锅炸童便为引,一剂而平。
  马伯峰医案(一):
  原芦台镇十二村一车夫,其妻患产后中暑,高热朦胧,奄奄一息,时逢战乱,兵马如薪,道路堵塞,伯峰见产妇危在旦夕,精神不知,先嘱曰:你要坚持定能治愈,随书重剂石膏诸药一方,亲自往返取药煎汤,一剂而安。
  马伯峰医案(二):
  民国年间,军阀战乱,邂乱津门,有妇产后二便不通,急迫不能耐,诸医束手,求治于先生,乃出一方,遂出大黄甘遂汤,凡三剂而愈。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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