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704 |
颗粒名称: | 第八节 纪念文物 |
分类号: | K928.7 |
页数: | 5 |
页码: | 602-606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位于芦台镇俵口村解放路北的于方舟烈士故居建于1943年,是一座占地32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2.4平方米的院落。于方舟是中共天津市委党组织的创始人之一,曾与周恩来一起从事革命活动。故居曾经修复过,并设有烈士事迹展览室和复原室。故居前有题写“于方舟故居”金字横匾和由天津市市长题写的“津门之光”陶瓷壁。故居被定为天津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方舟的衣冠塚墓地则建在宁河县烈士陵园内,墓地高出地面一米,台基上有烈士墓碑和石棺,背面刻有烈士生平事迹。塑像建筑地为圆形甬道,中央是于方舟的半身塑像。1987年,宁河县进行了文物普查,发现了205处古代遗址、碑碣、桥梁、墓葬等文物,其中包括于方舟烈士故居和衣冠塚墓地。 |
关键词: | 宁河县 文物古迹 纪念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