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661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司法行政 |
分类号: | D916.1 |
页数: | 3 |
页码: | 563-56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自1951年开始通过宣传员利用漫画、快板等形式宣传社会主义法制,配合镇压反革命活动;从1981年开始,成立司法局,并设立律师顾问处和公证处。在法制宣传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和途径的宣传,包括宣讲、培训、设立宣传亭、发放宣传材料等,起到了良好的普法作用。民事调解方面,建立了调解委员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律师和公证工作也在逐步发展和应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解决各类纠纷。 |
关键词: | 宁河县 司法 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