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643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国民党及日伪警察机构 |
分类号: | D771.1 |
页数: | 4 |
页码: | 547-558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警务机构的历史演变。从清朝光绪二十八年至民国初年设立警察所,负责户籍、治安等事务。民国19年设立公安局,下设分局、分驻所和警察队。民国21年改称警务局,编制472人,设有分局、驻在所和派出所。在日军占领期间,警务机构受日伪政权管理。1945年恢复国民党政府后,警察所改为警察局,设有科室和分局,并在多个镇设立分局。1948年芦台解放后,国民党宁河县警察局解散。 |
关键词: | 宁河县 警务机构 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