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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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4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保险
分类号: F842.7
页数: 2
页码: 419-4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的保险事业始于1952年,业务面较窄,只办理大牲畜保险和行李保险。1981年恢复保险业务,初期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当年承保了68个企业,承担8531万元的经济风险,收入保费16.6万元。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渐增办了汽车保险、拖拉机保险、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公路运输责任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老金保险、芦苇保险、中小学生平安保险、奶牛保险、猪保险、鸡保险、大牲畜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储蓄性家庭财产保险、煤气灶责任保险、个体工商保险、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司乘保险和独生子女保险等25个险种。9年间共处理赔偿案件3480件,支付赔款409万元,为宁河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发挥了作用。
关键词: 宁河县 金融 保险

内容

宁河县保险事业始于1952年。当时,保险业务面较窄,只办理大牲畜保险和行李保险。1954年底,宁河县保险公司成立,经营险种中又增加公有制财产强制保险。1959年,由于受左倾思想影响,县保险业务停办,业务人员分配到税务、财政等部门。
  1981年6月1日,恢复保险业务,未建专门机构,仍为农业银行业务之一。初期经营企业财产保险。当年承保了68个企业,共承担8531万元的经济风险,收入保费16.6万元,为天津市属五县之首。1982年6月,增办汽车保险,当年承保汽车104辆,保险金额181万元,保费收入2.76万元。当年处理企业财产保险事故11起,支付赔款1.5万元,汽车事故6起,支付赔款1.2万元。1983年增加拖拉机保险,当年承保拖拉机132辆,保险金额75.32万元,保费收入3.3万元,个体运输业刚刚发展就得到了保险保障。1984年增加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承保金额2.2万元,保费收入2200元;增办了公路运输责任保险,保费收入2.8万元,增加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660人参加了这种保险,宁河县人身保险业开始发展。
  1984年天津保险公司拨专款建保险经营场所,保险从银行业务中分离出来。1985年,县政府发出《关于批准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宁河县支公司的通知》,县保险公司正式恢复建立,当年开办了养老金保险,保费收入4.5万元,使部分乡镇企业职工享受到老有所养的待遇,为稳定乡镇企业职工队伍,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发挥作用。此外,还开办芦苇保险业务,开创了天津市农业种植业保险的先例,当年保费收入2.7万元。同时增办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扩大了人身保险的服务范围。增办奶牛、猪、鸡、大牲畜保险,保险费收入3万元。增办家庭财产保险,当年保险承保金额已超过1亿元。1986年增办储蓄性家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05元,增办煤气灶责任保险和个体工商保险。1987年8月,芦台棉纺厂储棉仓库失火,保险赔付万余元。当年秋,本县遭受大面积的冰雹袭击,大部分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保险职工奔走在受灾第一线,一个月内处理赔案117起支付赔款60余万元。1988年,增办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和司乘保险。1989年增办独生子女保险,为计划生育工作搞好配套服务。
  从1981年6月1日恢复保险业务到1989年的9年间,共开辟25个险种,承担着全县6.7亿元财产风险。9年间共处理赔偿案件3480件,支付赔款409万元,为宁河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发挥了作用。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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