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债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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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3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债券
分类号: F832.22
页数: 2
页码: 418-4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行的公债类型,内容主要介绍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国库券等。
关键词: 宁河县 金融 债券

内容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1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规定,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以实物为折算标准:公债单位定为“分”,每分值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6大城市的大米、面粉、白细布、煤炭4种实物平均批发价格的总和计算。票面4种,年息5厘,分5年还清。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54年至1958年的5年间,连续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8年偿还,年息4厘,自1955年9月30日起付息及抽签还本。
  三、国库券。1981年,国家开始对集体发行“国库券”。在1982年对集体发行的同时也对个人发行,对个人发行的票面分拾元、伍元、壹元3种,年息8%,5年后采用抽奖的办法还本付息;对集体1981年使用拾元、壹佰元、壹仟元、壹万元4种面额国库券。1982年以后,开始实行“交款单"的办法,年息8%,5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按金额的20%分5年还清。1981年,天津市分配给宁河县任务为72万元,当年实际完成104.4万元,完成任务的145%。1982年下达任务数为72.9万元,当年实际完成79.02万元,完成任务的108.3%。1983年天津市分配任务数为81.9万元,当年实际完成86.99万元,完成任务的106.2%。1984年下达任务79.3万元,当年实际完成83.4万元,完成任务的105.2%。到1985年市下达宁河县任务为15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了158.04万元,完成任务的101.9%。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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