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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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3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7
页数: 2
页码: 415-4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从1952年开始建立,逐渐发展壮大。1954年,全县信用社发放贷款49万元,比1953年增长了近4倍。1960年,全县信用社的储蓄余额仅5万元,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1978年,信用社的储蓄余额上升到318.5万元。到1986年,全县信用社的各项存款6118.8万元,比1978年增长3.3倍。全县信用社实现利润77.2万元,比1978年增加4.2倍。同时,在管理体制上,信用社逐步扩大自主权,增加了灵活性。
关键词: 宁河县 金融 信用合作社

内容

宁河县从1952年9月开始筹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到年底共建成4个(三区于潮庄、五区北淮淀、六区中心庄、四区造甲城),发展社员2358股,集中股金1711万元。1954年,宁河县的农村信用社有了很大发展。一年间全县新建社44个,社员发展到47532股,信用社发放贷款49万元,比1953年增长了近4倍。1955年,全县达到乡乡有社。农村信用社的建立和发展,有力地打击了农村高利贷的盛行,制了阶级分化,帮助群众互助、互济、扩大生产。
  在1957年的全县撤区并乡工作中,信用社也随着区划合并为19个社。合并后的信用社业务进一步扩大。1960年51970年,农村信用社的各种业务进一步发展,贷款规模从1962年的累放23万元,上升到1978年底的580万元。16年间,贷款增长25倍。1960年,全县信用社的储蓄余额仅5万元。经过20多年的发展,1978年,信用社的储蓄余额上升到318.5万元。18年间,储蓄余额增涨63.7倍。近20年的时间里,农村储蓄网点逐步普及。1978年,全县拥有信用站165个,占全县自然村的59%。
  从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在县内农村以生产大队、小队为核算单位的集体所有制期间,信用社负责全县2000多个大、小队及农村工、副业会计的辅导工作。信用社除了对这些财会人员进行定期辅导外,还经常深入到队进行辅导,保证了农村核算、分配的正常进行。1979年初,县农业银行组织30多名银行、信用社干部对全县20个信用社的帐务、资金、财务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对在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和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解决,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并保证在工作中落实、执行。此次“三清”工作,提高了各信用社午部的业务素质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为信用社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1984年,全县20个信用社进行了管理体制的改革。对原有的股金33924股、87525元进行了清理,全部换发了新的股金证,补发了历年应发的股息25126元,新增13505股,股金25200元,恢复了信用社的群众性;全县19个信用社选举出社员代表,召开了社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民主管理委员会,使信用社管理上的民主性得到进一步加强;业务经营上,银行下放了贷款审批权,在财务开支、费用管理上扩大了信用社主任的权力。仅1984年1年,在全县范围内信用社就调剂资金188.5万元,使信用社在业务管理上更具有了灵活性。这次改革使信用社在管理体制上进一步适应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6年6月,成立“宁河县信用合作联合社”,负责全县22个信用社的经营和人事管理工作。1986年,全县信用社的各项存款6118.8万元,比1978年增长3.3倍,各项贷款累计发放4920万元,比1978年增长7.5倍。1986年,全县信用社实现利润77.2万元,比1978年增加4.2倍。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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