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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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51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市场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页码: 373-374
摘要: 本节记述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场管理对象是资本主义工商业。政府在调整粮价、税收和发放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1953年以后,政府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市场管理工作主要维护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禁止统购物资的买卖和贩运。
关键词: 宁河县 工商管理 市场管理

内容

新中国建立初期,市场管理对象是资本主义工商业。1949年全县有私营商业妇9户,饮食业40户,服务业32户。为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发挥其积极作用,政府在调整粮价、税收和发放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至1952年私营商业为420户,饮食业59户,服务业62户。管理内容为:对主要商品实行协商议价,严格控制和监督市场物价,严禁抬价压价,买空卖空和场外交易。
  1953年以后,政府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市场管理工作主要维护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禁止统购物资的买卖和贩运,在行业中进行爱国守法教育。这期间对农民自产自销的第三类农副产品多加干涉,管理过严。1955年,按照中央“加强市场领导,改造私营商业,改进农村购销”的指示,实行统筹兼顾政策,对农民经商、自产自销予以保护。1956年,开放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市场管理以保护合作经营,维护统一市场,活跃物资交流为主要内容。1957年,执行河北省“市场管理办法”,封闭统购和统一收购物资的自由市场。1958年至1961年,实行人民公社化,限制农村家庭副业生产,国营企业独家经营,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欠收,价格上涨,市场冷落。1961年以后,市场管理实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市场又逐渐活跃。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资本主义因素”,粮、油、菜、木材等统一由国营商业经营,牲畜、鸡蛋上市需持生产大队证明。此时集市萧条,供应紧张,黑市抬头。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集市贸易逐渐开放,市场管理走上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开展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扩大贸易网络等工作,并对缺斤少两,假、冒、伪、劣商品予以查处。1983年贯彻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集市管理对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逐步走上法制轨道。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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