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粮食仓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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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新中国建立前粮食仓储
分类号: F326.1
页数: 1
页码: 35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清朝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至民国期间,宁河县的常平仓、社仓、义仓等官方粮仓的发展情况和变迁历程,以及民间粮仓的设置和运作情况。文章详细描述了各种粮仓的建筑规格和存储能力,并讨论了不同时期粮仓的作用和贡献。
关键词: 常平仓 社仓 宁河县

内容

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时,县城(今宁河镇)有常平仓、社仓,专供储粮用,县内有义仓4处,,为公用储粮。常平仓共4区,均在县署大门内西边,额定贮谷3000石。天字地字厂一区有6间,雍正十二年(1743年)知县沈浚建。元字黄字厂一区在大门西共8间,宇字厂在堂之东区4间,宙字厂共7间,于乾隆十二年(1747年)知县钟象山建,光绪年间俱废。常平仓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贮谷984石4斗5合,贮米5373石4斗3升4合1勺,节年民欠米6027石3斗1升4合5勺。光绪五年(1879年)存米311石9斗3升3合3勺;存高粮262石5斗。常平仓共有仓房25间。社仓共有3处,庆字厂,丰字厂,盈字厂共10间,均道光年间建立,田盈、庆二厂损坏,只丰字厂完好,存谷27石8斗3合5勺。义仓共4处,由知县屠祖贲奉旨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始建,道光七年(1827年)知县唐宗泰奉旨重修。光绪五年(1879年)存米355石8升6合6勺;存高粮15石6斗9升1合6勺。4处义仓为:一处在西关,瓦仓房3间。二处在西双庄,瓦房3间。三处在芦台,有仓房3间。四处在军粮城,有瓦房3间。4处共有仓房12间,统161庄。4处皆有木牌房,高3米,宽2.67米以示义仓房之所在。综上所述,清时曾建常平仓、社仓、义仓共47间,其仓房规格每间宽4米,长4米,高3米。
  民国期间,仓房很少。民国初期尚无官办仓房,在芦台镇只有粮行设有粮仓,皆由民房改建。庆泰祥、庆丰、汇丰站、公兴大、庆丰恒、永和庆、同兴厚、信源义,这几家粮号,在夏、秋粮收获季节,皆存万石粮食之多。庆泰祥粮行建于民国元年(1912年),在芦台镇北街,有仓75间,全年储粮500万公斤。主要储存红粮、玉米、少量面粉、小米,该行属于货栈,每年为客户存粮约400万公斤左右,长期储粮很少,遇有行情上涨,及时出手。其余粮行,基本相同。这些粮行,除仓存粮外,大部粮食以囤垛存。
  宁河县国民党政府为强征亩捐,于1946年2月设立田粮科,下设田赋办事处,在芦台设集中仓库,在塘沽设收纳库。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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