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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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6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21
页数: 7
页码: F712.2
摘要: 本章记述宁河县供销社负责农副产品、废品的收购和农业生产、生活资料的供应。在80年代以后,农副产品收购条件得到改善,收购品种增加,废品成为农副产品收购的五大支柱之一。同时,供销社积极组织货源,满足农民对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需求,并丰富商品种类,基本满足市场需求。在物资购销方面,宁河县由外地调入大部分物资,物资部门主要承担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物资的供应。
关键词: 宁河县 商业 商品购销

内容

第一节 农副产品、废品收购
  宁河县处滨海平原,自然资源以芦苇、鱼、虾、蟹为盛,种植业、编织副业素称发达。80年代
  后养殖业亦颇发展,开展农副产品收购有良好的条件。
  供销系统农副产品收购分为苇草、苇草制品、肉食禽蛋、畜产、粮食油料、果品、棉、麻、废品、蔬菜共10大类上百个品种。50年代和60年代,芦苇、稻草、青麻、苇席、草袋为大宗。70年代,稻草、青麻日趋衰落,芦苇转入自产自销,棉花、生猪逐渐发展。进入80年代,棉花、鲜蛋、生猪直线上升,与苇草制品并驾齐驱,废品继之而起,成为农副产品收购的五大支柱。
  农副产品、废品的主营机构是土产、果品、物资回收公司和乡镇基层社。50、60年代和70年代前期,大多数品种的收购是代国家完成派购任务,1978年以后大部放开经营。
  第二节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供销社负责经营的生产资料有化学肥料、农药、农药机械、半机械化农具、中小农具、耕畜、农用塑料薄膜、农用柴油。主营机构为生产资料公司和基层社。50年代肥料供应,化肥、饼肥、颗粒肥并重。60年代,以化肥为主,其中氮肥居多,磷肥次之,钾肥、复合肥又次之。70年代以后,化肥销量激增,成为农田主要肥料。县内自1953年即有农药销售,品种为六六六粉,销量仅0.35吨,60年代后品种增多,年销量百吨左右;进入80年代,销量仍维持在百吨上下,但品种已由剧毒变为低毒高效,施用农药已成为农家抗御病虫害的主要手段。
  50、60年代农具供应以中小型为主。70年代后,半机械化农具逐渐增多;进入80年代后,农具销量呈下降趋势。
  使用塑料薄膜为1984年以后推广农业生产的新技术,开始有售,并于1988年以后呈上升趋势。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对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需求日增,供销社发挥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货源,1983年至1989年7年中,累计供应化肥23.41万余吨,农药893吨,农膜1512吨。
  第三节 生活资料供应
  新中国建立初期(1949年至1951年),主要供应粮食、食品、副食、烟酒、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文化用品、燃料等品类1400余种,并对社员实行优待配售。3年自然灾害时期,商品匮乏,棉布、针织品、纸烟、糕点、肉、蛋、煤炭、火柴、肥皂、煤油等40余种商品,凭票证供应,部分商品实行高价,如自行车每辆售价650元。自1963年以后,商品日渐丰富,但供应仍以低、中档为主。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金会以后,随着人民生活逐步好转,交电商品的需求日增,各类消费品渐次向中、高档发展;且各类生活资料,品类齐全,数量充足,基本满足市场需求。
  1950年,生活商品销售额462万元,1985年上升到5777万元,30年间增长了11.5倍。1989年经营的生活资料有:食品、副食、烟酒、针纺织品、百货、服装、日用杂品、文化用品、建材、交电、五金、化工、燃料等19个品类,4235种。从1983年至1989年7年间,家用电器供应从无到有,供洗衣机24539台,电视机73759台,电风扇31863台,录音机25288架,电冰箱3055台。其它生活资料如自行车141348辆,酒24765吨,卷烟101875箱,煤炭998456吨等,已基本满足本县市场需求。
  第四节 物资购销
  新中国建立前,物资购销由商号经营厂据1936年统计,运进县境内物资中,“煤,来源为开滦煤矿,其数量年约4000余吨,自1月至3月、9月至12月各旺月内,每月平均运进500余吨。自4月至8月各淡月内,每月平均运进100余吨”。经营木材业的9家,最高资本额为1万元,全年交易总值为136:200万元。经营五金器材5家,交易总值为4000元。另外,生产天然盐381万担,精盐100万担,纯碱5.8万吨,烧碱5000吨,洁碱300吨,泡花碱4000吨,硫花碱2480吨,干曹达,5000吨,盐酸6000担,但其购销“营业事务,均操之于天津之总所”。
  新中国建立初,宁河县除能生产少量建筑材料和机电产品外,大部物资由外地调入。时,国家对钢材、木材、水泥、纯碱等8种物资实行计划调拨,木材实行平衡分配制度。宁河县于1953年建木材销售小组,1956年建县木材公司,1968年建县燃料木材公司。1961年改建为煤建木林公司。
  至1978年以前,物资部门主要担负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物资的供应。主要物资“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统配物资为钢材、木材、水泥,由县计划委员会实行单一直接计划分配,物资部门为承担按计划执行调拨任务的供销机构。60年代初,由50年代单一供应木材,开始增加钢材、水泥和机电一、二类产品的供应。1964年初,又实行对建筑材料三类物资(砖、瓦、灰、砂、石)的管理和供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食以后,供应农村物资数量急速增加,物资管理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形式的物资管理。为适应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县物资管理部门逐步由分配调拨型向经营服务型转斐,通过木材、金属、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生产资料服务、化工轻工材料6个公司,供应销售钢材、木材、水泥、汽车、纯碱、烧碱、橡胶、玻璃、焦碳、生铁等物资。
  县内各乡镇物资供应站,主要经营木材、金属、化轻、机电、建材等物资,总占地面积15137平方米,建筑面积1550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1240平方米。1978年以后,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采取了“归口管理,多渠道供应”的办法。物资局主要管理和经营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轻工化工产品等项;石油公司主要管理和经营燃料油;而煤炭、农用生产资料、农业机械备件、汽车配件等,则分别由县社所属煤建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农机局所属农业机械供应公司,水利局所属排灌物资公司,交通局所属汽车配件公司进行管理和经营。在生产和生活物资供应中,除日,常零售以外,主要采取:(一)保证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所需物资的供应;(二)以销定购,预购定货,根据用户需求组织购进;(三)对企业和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承包配套供应、计划性供应;(四)扩大乡镇物资供应点,安排农村乡镇村及其企业的物资供应;(五)在企业之间调解余缺,加速物资周转和利用;(六)对社会留存多余物资、积压物资及企业中滞销、积压商品,代购代销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第五节 石油购销
  一、历史概述
  宁河县销售和使用煤油从清代末年开始。民国19年(1930年),宁河县煤油业资本总额已达2万元。民国25年(1936年)记载:芦台镇已有5000元资本额的煤油专营商店2家。时,石油市场受美国“德士古”、“亚西亚”和“美孚”三家石油公司控制。民国17年(1928年)每年境内行销煤油为7000箱左右,全年交易总额为5.6万元。至民国20年(1931年)境内行销煤油已达5万箱,即150万公斤,当时煤油购销由商会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1952年成立宁河县石油推销组,人员编制5人,业务受天津市石油批发部领导,行政方面由县工商科统一管理。油品经由蓟运河从天津运至芦台,用小铁桶和大缸做为油品储存容器,装卸完全依靠人力。当时,全县只有十几台柴油机,社会用油量极少。由于电力工业落后,日常照明以煤油灯为主,所以经营油品以煤油为主,煤油的销量占总销量的50%。
  1956年底,宁河县石油公司成立,隶属县工商科领导,业务仍受天津市石油公司管理。1957年,县属油库建成,面积为5000平方米。油品运输随之改为以铁路为主,接卸和仓储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1958年,石油公司与煤建公司合并,成立“燃料木材经理部”,负责全县及几大农场的燃料、物资供应。1966年,将木材业务划出,成立燃料公司,经营煤炭、石油产品。1979年5月,石油公司单设,业务、财务活动由天津市石油公司管理,人事及党、工、团组织受县商业局领导,公司机构设置有政工组、业务组、财务组,同时建立健全了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下辖1个油库,并组建汽车队。截止1986年,职工人数达到114名。1985年,县石油商业业务划归天津市石油公司领导,公司的党、工、团组织直接接受地方组织和政府领导。机构设有秘书股、业务股、保卫股、油库、加油站和汽车队。
  二、产品购销及管理
  (一)购销:石油公司除负责本县工农业用油外,还承担芦台、汉沽、清河3个农场及汉沽盐场与其它派驻单位的供油任务。
  1952年,石油总销量为239吨。其中:煤油102吨、柴油70吨、汽油52吨。1955年,总销量提高到1637吨,其中:汽油175吨、煤油346吨、柴油998吨、润滑油118吨,与1952年相比,销售增长584.9%。1959年全县机动车辆明显增加,使汽油销量有了很大增长。1960年,石油产品总销量为5331吨,其中:柴油3538吨、汽油814吨、煤油604吨,比1959年的销量增长了3倍,煤油销售量相对降低。1970年,柴油销售量为1998吨,汽油为938吨,煤油为61吨。1978年,汽油销售量为5629吨,柴油为1386吨,煤油为120吨。1986年,总销量达到19640吨,比1978年增长3.5倍。其中:汽油销售量达到8509吨,柴油为10059吨,煤油仅销119吨。1989年,总销量为19783吨,其中汽油销售量8709吨,柴油销售10951吨,煤油123吨。
  全县50年代初除有十几台柴油机外,机动车辆为零。1986年成后各种机动车增加,石油产品供需矛盾相应加大。
  (二)管理:
  1.指标管理。石油产品为国家统配计划物资,从购进到供应一般按照天津市石油公司下达的购销计划执行。指标分配从70年代开始执行统购统销、以机定量等供应原则。1980年以后,实行切块包干,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支持生产,控制消费政策。
  2.价格管理。1982年以前,执行国家指令性计划价格。1983年价络双轨制出现,油品价格大体可分平价和高价两部分。平价油的分配主要是切块包干,以车定量,凭证供应;高价油主要是用于补充平价油的不足。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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