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化学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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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5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化学工业
分类号: F426.7
页数: 3
页码: 284-286
摘要: 本节记述宁河县的制盐业和化学工业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发展历程,经历了多次变迁和发展。其中化肥厂的发展较为稳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也不断增强。
关键词: 宁河县 工业经济 化学工业

内容

宁河县制盐业始于汉。据《魏书·食货志》载:“自迁邺后,建安十八年,曹操为魏王,迁邺定都,于沧、瀛、幽、青四州之境,傍海煮盐……。幽州置灶一百八十……”。东汉时期,芦台、汉沽地区即是产盐灶地,隶属幽州。唐末已较兴盛。后唐于同光三年(925年)始建芦台场。元朝至元二年(1265年)在芦台设立盐使司专为管理芦台场的盐业生产,特派驻大使,以理其事。芦台盐区范围与今汉沽盐场范围大体相同。清道光八年(1828年)档案记载:“芦台场,座落县内原额灶户103户,灶丁305丁,……现历年滋生灶丁,计男妇大小共2778口。灶地369顷96亩3分4厘、……滩地24顷34亩1分9厘3忽”。芦台场是长芦盐区最大的盐场,明初长芦盐区达到24场。至民国16年(1927年)已缩减为芦台、丰财两个场。民国时期制盐业已成为现代工业生产规模。宁河县盐业由长芦盐、汉沽盐、塘沽盐和新河盐四处而成。总面积计315片,共147058亩。自民国10年至民国25年(1921年至1936年)年平均产量为2.25亿公斤。民国20年(1931年)县志记载:本境制盐及其他化工业主要厂家有:久大精盐厂(塘沽),于民国3年(1914年)成立,主要产品有精盐以及牙膏粉、碳酸镁等;永利碱厂(塘沽),始建于民国6年(1917年),主要产品为粗盐、石灰、纯碱等;渤海化学工业工厂(汉沽),始建于民国15年(1926年),主要产品为干苏达、盐酸、碳酸硫化碱等;另有合汜公司(寨上),始建于民国21年(1932年),主要产品为硫化碱等。新中国建立后,塘沽、汉沽分别划出,本县较大的化工企业也随之划出。
  1952年底,芦台镇建立私营和平造胰厂。1953年5月,芦台镇又建私营工农化工厂。后,先后倒闭。1963年原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金星电料社,改建生产磷肥,建“磷肥社”。1964年,“宁河县橡胶组”成立,1973年成为县办集体企业。1965年始,宁河县第一、第二化肥厂和化工厂先后建立。1981年磷肥厂转为董庄乡办。至1989年,宁河县化学工业企业共有3个,即县化肥厂、县化工厂和县橡胶厂,职工总数617人。主要产品有碳氨、合成氨、无机建筑涂料和各种橡胶制品,当年总产值为596.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总计717.7万元。
  一、化肥厂。县化肥厂是第一化肥厂和第二化肥厂合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1989年末有职工423名,企业占地面积6624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75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962.7万元,生产能力年产6760吨合成氨,厂址在芦汉路61号。发展情况:县第一化肥厂,始建于1968年5月,1969年10月1日筹建工作结束,1970年1月正式投产,当时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合成氨4500吨。1972年交由县接管,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能力改定为年产合成氨3000吨。1974年天津市投资300万元,对原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进行改造,生产能力提高到5000吨,当年完成合成氨3115吨,碳酸氢氨11235吨,比1973年增长76.4%。
  宁河县第二化肥厂建于1976年初,设计年产能力为10000吨。设备为双导流,在筹建安装中,由于7月28日的强烈地震,使新建厂房和新安装的设备遭到了严重的损坏,1977年11月始投入生产。1980年宁河县将一、二化肥厂合并,确定原二化为厂址,并利用二化厂房设备新等有利条件,迅速恢复了化肥生产。1982年,县对化肥厂采取了3年免税政策,明确亏损不补,盈利不缴。推行联产计酬经营责任制,以及按劳分配原则,制定和实行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1982年生产合成氨6091吨,碳氨23380吨,完成产值351.3万元,实现盈利32.7万元。
  化肥厂总计生产了16年(包括一、二化)。由1976年到1981年共亏损500余万元。由1982年至1985年连续盈利总计166.4万元。1982年至1984年年平均产合成氨6000吨以上,已超过原设计的年产能力。1986年产合成氨2082吨,碳铵8176吨,合成氨和碳铵质量已达到国家部颁标准,并保持相对稳定。1989年生产合成氨6760吨,碳铵29128吨,完成产值437万元,实现利润45.2万元。
  二、化工厂。厂址在芦汉路51号,占地面积2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488平方米,现有职工84人,固定资产原值83.3万元,净值55.6万元,属全民所有制单位。1970年8月由交通局所属集体企业运输社筹建,投资20万元,产品定向为烧碱,设计规模年产3000吨。时,国家投资62万元,1973年工程结束,当时没有投入生产。1975年,化工厂交由县工业局管理,当年5月利用原设备开始生产碳酸钾,当年生产184吨,完成产值81.8万元,实现利润16.3万元,后生产形势连年发展。1980年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调,企业亏损,被迫停产。1984年县经委决定化工厂改产塑料编织袋,为县化肥包装配套当年扭亏为盈。1985年化工厂改产无机建筑涂料,当年完成产值3.55万元,实现利润0.6万元。筹建厂时,产品定向为烧碱,未投产。1986年生产涂料252吨,白乳胶77吨。1989年生产涂料629吨,白乳胶253吨,完成产值102万元。
  三、橡胶厂。厂址在芦汉路,1989年末占地面积5362平方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5.6万元,净值19.8万元,现有职工61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该厂前身是1964年建立的宁河县橡胶组,该组属合作社性质,由几人组成,地址在芦台镇中街四村。初建时集资3000元,没有机械设备,仅靠手工业生产,项目有修鞋、烫带和塑料加工,属服务性企业。1973年该厂已具备生产小型橡胶制品的能力,资金达到1.6万元,升级为县工业局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974年该厂迁移到芦台镇中街六村,占地面积1520平方米,定名为“橡胶厂”,购置专用设备5台,完成产值11万元,实现利润3万元。1976年职工人数增到71人,设备发展到20台,产品由原来生产胶带等小型橡胶制品,发展到生产胶囊等较大型胶制品。1976年地震使该厂固定资产损失3万元。1977—1979年3年中,共实现利润13.8万元。1979年,橡胶厂迁到芦台震新路东首,职工增到99人,占地面积扩大到1000平方米。1980年橡胶厂主要产品为加工小型胶制品,生产输送机带、胶囊等大型胶制品和胶鞋底等。1986年生产胶制品23363件,三角带11.26万米,胶鞋底11.9万双。1989年生产胶制品15245件,三角带26.6万米,输送带4707米。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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