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酿造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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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酿造工业
分类号: F428.1
页数: 2
页码: 283-284
摘要: 本节记述宁河县酿造业历史悠久,至明清时期已有民间酿酒记载。1949年后,宁河县酿造厂多次改组,试制成功酱香型优质白酒“芦台春”,并扩建了“芦台春”制酒车间。1989年,酒厂占地面积73370平方米,建筑面积23590平方米,固定资产1267.9万元,流动资金1096.7万元,职工总数516人。该厂生产多种白酒和啤酒,其中“芦台春”被评为天津市名酒和优质酒,并多次获奖。此外,该厂还生产酒精等产品。
关键词: 宁河县 工业经济 酿造工业

内容

宁河县酿造业较为古老,至明清时期,已有民间酿酒记载。民国时期,本境较大的私营烧锅有3家,即永兴原老酒店、万福泉酒店和德和老酒店。酒店的前脸是铺面,后面就是烧锅作坊。一般资本总额为2万元,全年交易值为5万元(1936年价格)。
  1949年原私营德合酒店被国家接收,定名为河北省天津专员分署工业局芦台酒厂,职工25人,年产白酒145吨。1954年,因生产的白酒滞销而停产。1957年县食品加工厂于原址恢复了白酒生产,但是该厂并不以制酒为主业,当年白酒产量仅3吨。1960年,白酒生产提高到年产93吨。1963年经批准白酒列为定型产品,厂名改为宁河县酿造厂,职工达80余人。1968年建成了1个900平方米的制酒大车间,由原来的1个甑桶3班生产,增加到2个甑桶大班生产,年产量增至251吨,产值达到30.4万元,厂名改为宁河县酒厂。1972年,该厂在著名白酒专家周恒刚的指导下,试制成功酱香型优质白酒“芦台春”。1973年3月投放市场,“芦台春”以独特风味销往国内许多地区,一时供不应求。时,天津市拨指标粮24万公斤,白酒产量骤升至552吨。1975年8月,酿造厂分为酒厂、食品厂。自此,酒厂形成了制酒专业化生产。同年县财政投资2万元,厂自筹2万元,建起一个600平方米的半机械化生产车间。1976年,天津市投资60万元又扩建了“芦台春”制酒车间,并迁厂到现址,座落于芦汉路40号。1989年末全厂占地面积73370平方米,建筑面积23590平方米,固定资产1267.9万元,流动资金1096.7万元,职工总数516人。1976年地震使酒厂固定资产损失68万元。震后恢复迅速,1984年和1985年,分别生产各种白酒2233吨和2420吨,比1975年分别提高了2.35倍和2.86倍;产值分别完成478.1万元和421万元,比1975年分别提高了3倍和2.5倍;利润分别完成105.4万元和144万元,比1975年分别提高了42%和95%。1985年优质白酒产量达到1968吨,占总产量2420吨的81%。产品发展情况:从1963年,白酒被批准为定型产品后,进行瓶装,注册商标“芦台大桥”。1972年酱香型优质白酒“芦台春”试制成功,其酱香浓郁、幽雅、回香悠长,风格独特。1977年,浓香型高档白酒“芦台液”研制成功。1984年5月,试制成功高档酱香型白酒“特酿芦台春”,9月份又试制成功低度优质白酒“中秋月”。1985年研制出“神功”、“天尊”两种高档酒。多年来,酒厂生产白酒品种多达几十种,1986年尚存15种。1979年“芦台春”和“芦台液”被评为天津市名酒和优质酒。1982年“芦台春”在北方9省市浓香型协作会议上被评为第1名。1983年“芦台春”再次被评为天津市优质酒。新产品“神功”、“天尊”酒在第2届国际武术天津日报杯邀请赛中,被选为宴会用酒。
  1985年增设啤酒车间。1986年5月1日,啤酒车间开始投料生产,当年生产啤酒2300吨。其中瓶装啤酒1221吨,余为散装。1989年生产白酒6928吨,啤酒15963吨。
  附:酒精厂,于1985年建立,县属全民所有制企业。1989年厂名:宁河县白酒厂。厂址在芦汉路29号,占地面积41202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485.7万元,职工342人,自1985年10月投产,年生产酒清292吨。1989年生产酒精3772吨,完成产值1206.8万元,实现利润71.5万元。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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