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苗圃与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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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苗圃与林场
分类号: F326.2
页数: 2
页码: 234-23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的苗圃发展历程和现状。
关键词: 宁河县 苗圃发展 历程

内容

民国26年(1937年),县内设有苗圃,负责公共植树工作。并设有农会,呈送树木种子,征集林木标本。
  1962年,县农林局良种场建立农林、水利、苗圃3场,总土地面积0.06万亩,实际育苗60余亩。
  1963年,苗圃场搬迁到董庄乡靳家堼北的津唐运河大堤上,总土地面积200亩,实际育苗100亩左右。
  1971年,因津唐运河加宽,该苗圃搬至西关引河北张彪闸旁。总土地面积270亩,实际育苗150亩,年可提供树苗12万株。
  1972年,原苗圃交水利局管理。当年,在板桥乡东部建农林局新苗圃场,总土地面积0.3万余亩。除去实验林地、果园外,实际育苗由150亩增至300亩,年供各类3年生以上大苗由原10万株增至20万株。
  1975年,在津榆公路南侧,造甲城路口以东,建立交通局苗圃一处。总土地面积200亩,实际育苗140亩。
  1980年,在赵本乡西苗村东,建市政苗圃一处。总土地面积104亩,实际育苗80亩,年提供3年生大苗4—5万株。
  1981年,在赵本乡杨富村东,县与天津市农林局联合建天津市宁河实验林场一处,总土地
  面积近0.3万亩。重点进行林业的示范与推广,兼顾育苗。原200余亩苗圃下降到20亩。现可提供大苗3—5万株。
  除国营苗圃外,1980年以后,全县大部分乡村相继建立了苗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从事林业育苗的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应运而生,较大地增加了产苗量。1986年全县已育苗圃面积0.35万亩,可提供成苗近百万株,为京津周围地区绿化提供树苗。
  1989年,全县苗圃面积1.151万亩,可提供成苗近千万株。
  1989年主要苗圃与林场:
  (一)张彪苗圃:水利局管辖,1971年建成,占地270亩,实际育苗150亩,每年可提供树苗12万株。
  (二)板桥东苗圃:林业局管辖,1972年建成,占地3000余亩。除实验林地、果园外,实际育苗300亩,年供各类3年以上大苗20万株。
  (三)造甲交通局苗圃:1975年建成,占地200亩,实际育苗140亩,年提供三年生大苗近10万株。
  (四)西苗市政园林苗圃:1980年建成,占地104亩,实际育苗80亩,年提供3年生大苗4—5万株。
  (五)杨富实验林场:系县林业局与市林业局联建林场,1981年建成,总土地面积0.3万亩。重点进行林业的示范与推广,兼顾育苗。年提供大苗3—5万株。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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