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生产实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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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40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生产实绩
分类号: S565.4
页数: 5
页码: 226-2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农作物产量和种植业产值的历史变化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农作物 产量

内容

一、产量
  (一)民国时期生产量
  民国时期,县内主要农作物以红、白高梁为大宗,稻麦棉等次之。民国初年,连年遭灾,一般年成粮棉产量很低。至民国17年(1928)年,粮食总产91.5万斗(约合1099万公斤)。其中高粱总产72万斗(约合864万公斤),亩产约48公斤;麦类总产19.5万斗(约合234万公斤),平均亩产约13公斤;棉花总产量为7.5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年平均每人原粮52.5公斤。民国20年(1931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805万公斤,其中:高粱总产126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麦类总产20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0公斤;谷类总产量2.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5公斤;豆类总产8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玉米总产4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水稻总产量20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平均每人原粮70.85公斤。民国21年(1932年)载:宁河县棉花总产3.9万公斤,其中:中棉1.2万公斤,美棉2.7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3.2公斤。民国27年(1938年),全县粮食总产28146石(约合337.968万公斤),其中:高粱7432石(约89.18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86.9公斤;谷113石(约1.356万公斤),平均亩产约60.27公斤;玉米494石(约5.928万公斤),平均亩产约65.87公斤;稻谷3万石(约24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114.29公斤;豆类125石(约1.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民国31年(1942年),全县粮食总产97983石(约1175.796万公斤),其中:谷类1136石(约36.13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8.69公斤,高粱91354石(约1096.248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8公斤;玉米4451石(约53.41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36.09公斤;豆类1042石(约12.50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1.27公斤。
  民国后期,因战争迭起,田园荒芜,加之国民党政府的封锁和掠夺,农作物产量很低,人民生活极为窘迫。解放前夕,稻田仅存4.6万亩,粮食总产量361.1万公斤,平均亩产约78.5公斤。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生产量
  1949年,粮田占耕地面积的47.08%,粮食总产843万公斤;棉田占0.84%,年产皮棉0.5万公斤。
  从1949年至1986年之间,农作物总产量最高年份是1986年,为14914万公斤,平均亩产263公斤。水稻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6年,达5916.5万公斤;水稻平均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401公斤。小麦总产最高年份是1985年,达2260万公斤;小麦平均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160公斤。棉花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4年,达612.84万公斤;棉花亩产最高年份为1984年和1985年,皮棉达54.5公斤。油料作物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405.65万公斤;油料作物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101.5公斤。
  1986年,粮田占耕地的95.18%,粮食总产14914万公斤,平均亩产263公斤;棉田占耕地的11.66%,棉花总产324.21万公斤,平均亩产46.5公斤;油料占4.6%,总产量241.02万公斤,平均亩产92.5公斤。
  1989年,粮田面积增至59.1万亩,粮食总产17831.4万公斤,平均亩产302公斤;棉田面积4.42万亩,平均亩产63公斤,总产278.5万公斤;油料作物面积为1.58万亩,总产达130.5万公斤,亩产为83公斤。
  二、产值
  (一)种植业产值增长速度
  1949年,种植业总产值为95.5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5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1044.72万元,比1949年增长了9.93倍。
  6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1700.96万元,比50年代增长了62.81%,比1949年增长了16.8倍。
  7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2975.328万元,比60年代增长了74.92%,比50年代增长1.85倍,比1949年增长了30.14倍。
  8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6453.35万元,比70年代增长了1.16倍,比60年代增长2.79倍,比50年代增长了5.18倍,比1949年增长了66.55倍。
  (二)种植业产值比重
  1949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5.32%,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4.56%。
  5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8.36%,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1.67%。
  60年代种植业产值共1700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3.8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9.48%。
  7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2.44%,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6.51%。
  8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1.7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1.72%。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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