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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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耕地
分类号: F327.21
页数: 2
页码: 216-21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河县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耕地情况,包括耕地面积、农业人口和农村劳动力的情况,以及粮食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等指标。通过这些数据,可以反映出当时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情况。
关键词: 农业 耕地 宁河县

内容

民国时期史料记载:全县耕地为80余万亩,每户耕地面积为2.2亩强。
  1949年宁河县境内实有耕地面积991762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79亩,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2.61亩。全县粮食总产843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32.19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107.15公斤。
  1956年全县耕地面积1095686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88亩,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3.05亩。全县粮食总产4061.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143.92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297.6公斤。
  1958年全县耕地面积1056031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84亩,每个农村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1.29亩。全县粮食总产量3023.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123.01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380.55公斤。
  1976年全县耕地面积651164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2.65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7.1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1044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49.35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
  生产粮食1513.69公斤。
  1978年全县耕地面积63.1万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土地2.53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7.21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0673.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27.17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1220.26公斤。
  1984年全县耕地面积605238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土地2.3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5.45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2537.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76.5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平均生产粮食1128公斤。
  按1987年底的土地资源动态监测:全县总土地面积实有1547700.2亩,其中农业用地908828.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8.7%。耕地实有776040亩,占农业用地的85.4%。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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