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87
颗粒名称: 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分类号: F320.3
页数: 3
页码: 206-208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农村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在1978年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关系发生的显著变化。通过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方式,农村生产队的管理形式发生了显著变化。随之而来的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逐渐形成了新型的互助合作关系,专业户和联合体不断涌现。这些改革措施促进了农村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关键词: 农业 生产关系 宁河县

内容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关系出现了以变更管理形式为主要表现形态的显著变化。
  1979年7月,全县283个大队、935个生产队中,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管理方式的达891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5.3%。大体分为6种形式:一、对劳动力实行定额管理,包括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的生产队有323个,占36.3%。二、按有劳动能力的人分任务,计算到户,定额计酬的有71个生产队,占7.9%。三、按定额包工到作业组的生产队有21个,占2.4%。四、按社员吃粮总数分任务到户,定额计酬的有40个生产队,占4.5%。五、按劳力比例分任务到户,定额计酬的有150个生产队,占16.8%。六、按人平均分任务计算到户,定额计酬的有286个生产队,占32.1%。
  1980年4月,岳龙公社曹道口大队率先在81亩棉田上,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责任到户的管理方法。随之,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专业分工包产到户或田间管理联产到人;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定额计酬形式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在全县铺开。1981年5月,全县1240个生产队中,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68个,占5.5%;田间管理责任到劳的339个,占27.3%。分口粮田的43个,占3.5%;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24个,占1.9%;包产到户的3个,占0.2%;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744个,占60%。至1982年10月,已有919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专业承包73个,大包干(包括少数口粮田加大包干的)729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方法:有的按产量,成本统一结算,以历年净收入平均数为基础,超产者奖,不足者赔;有的只计产量,不计成本,超产归己。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承包转让,有的自找对象签订合同,有的由集体统筹办理,条件由双方协定。转让时间1至15年不等,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并垮越村、公社(乡)界线转让承包,部分土地转让给外地农民承包。耕种原承包地只承担农业税、上缴积累和农田水利用工。接受转包的土地,只负担农业税,其余由转让户负担,有条件的村由集体减免。
  1983年,岳龙乡小良庄农民安凤海,承包集体土地65亩,办起全县第一家家庭农场,当年收入1.6万元;1984年承包耕地面积扩大到125亩,收入达3.8万元。
  廉庄乡西珠村王友元等4户农民7个劳动力,承包边缘土地270亩,办小型联合农场,1984年纯收入2.4万元,户均0.61万元,较当地一般农户高1倍以上,形成了新型的互助合作关系。
  1984年,向农民颁发土地长期使用证,使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巩固和完善。同时,各类生产服务组织逐渐形成。至1986年,宁河县农业已初步形成“家庭式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双层经营结构,使农户种田积极性和集体经济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全县除大尹庄村仍实行集体统一管理为基础核算单位和曹庄、永兴、建国3个村实行以厂代地(又称农业车间,由村办企业负责全村的农田管理)的农业经营体制外,其余288个村均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社会化服务”含五项内容,即:水利、农机、科技、农经、购销。截止1989年底,全县已有2383个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服务。
  附:专业户和联合体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在发展商品生产的过程中,宁河县出现了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1986年,全县共有专业户654户。其中种植业40户,林业4户,畜牧业133户,渔业16户,建筑业11户,运输业132户,其他行业318户。在种植专业户总数中,有粮食专业户30户,蔬菜专业户9户。在654户专业户中,家庭常住人口为3079人,有男女整半劳动力1724人,其中从事专业劳动的1139人。专业户全年家庭总收入为585.6万元,其中专业收入492.2万元,占总收入的84.05%,当年上缴国家税金27.7万元。全县有联合体418个,从业人数5133人,其中帮工带徒弟1616人。联合体有固定资产原值745.7万元,全年总收入1786.4万元,总支出1147.8万元,纯收入达638.4万元。其中向国家提交税金78.4万元,提留58.3万元,分给个人501.7万元。
  1988年全县共有专业户771户,但真正务农的并不多,其中有258户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商业102户、饮食125户);从事运输业162户(其中汽车运输20户);从事工业的51户(金属业17户,编织业9户,食品加工业1户);渔业7户;林业2户;畜牧业205户(养猪52户,养羊18户,养鸡129户);种植业77户(粮食业59户、蔬菜业18户);其它的9户。经济联合体,从业比例与专业户情况相似。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