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农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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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80
颗粒名称: 第八卷 农业
分类号: F327.21
页数: 50
页码: 199-24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河县农业经济体制、所有制变革、经济结构、农业管理、农业劳动力及耕地、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情况。
关键词: 土地 农业 宁河县

内容

农业第一章 农业经济体制、所有制变革
  第一节 历史概述
  宁河县农业历史悠远。据考古资料记载,战国晚期至西汉前期的田庄坨古墓葬出土的陶罐中即有谷物籽种;潘庄镇也曾出土汉代铁制农具残片。说明宁河境内当时已经出现自耕形式的农业生产关系。东汉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北征凿通泉州渠,沿海及内河漕运迅速发展,促使沿岸农业的发展。宁河人民在从事渔盐、漕运业的同时,开垦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公元207年,为北征乌桓供给军需,在今宁河镇建“备粮屯”,囤积军粮。屯田形式的土地官有制也随之而生。汉以后,战争频繁,不断增加的军费、军粮取之于当地。负担租税的自耕农民,越来越多地脱离官府,沦为豪强地主的佃农。土地逐渐为少数人占有,农民则大部分依靠佃耕和出卖劳动力为生。元代,官府强行征购土地,实行军屯,至元年间“大都近县辖屯田1.57万公项”,生产关系再度变化。明代,据《顺天府志》记载,政府下令流徙人民回乡复业,并施行“开中盐法”,不断开垦荒地;宣宗宣德年间,又规定直隶地方“民间新开荒田,永不起科”(见《明经世文编》)。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些分给农民的新垦耕地称为“民屯”。新型的土地占有关系使农业一度复兴。清代,王公贵族圈占土地,“增租夺佃”,民不聊生。时,宁河县辖耕地5980.4项,而被圈占的宫地、官地、屯地、边地、贴军地共达1900顷。顺治十七年(1660年),刑部尚书杜立德(宁河镇人,有传)题本中载:他们“或强占园地,吞霸菜亩;或拆毁房基,推坏房屋;或夺坟地,而破冢殃民;或强掠器具家伙、日用之细,逐民诈财,不一而足”(见《清史档案》)。封建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农业凋蔽,加上封建地主巧取豪夺,农民大量流徙或改营他业。
  第二节 土地占有与地租
  一、宁河县土改前农业生产关系
  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高度集中于少数地主、富农和部分经济集团手中为其显著标志。1936年,县内有耕地70万亩,占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却占有53万亩,占耕地总数的76%;占人口90%的中、贫、雇农仅有耕地1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4%。1945年,全县共有农户23618户,119330人,耕地81.348万亩。仅占全县总户数8%的1920户地主、富农占耕地52.030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4%。齐燮元、陈逸云、阎海等10户大地主就占去110多个村庄(佃户村),占有总耕地面积的50%。8828户中农占地27.21万亩。而占总户数33.4%的12870户贫雇农仅占全县耕地的2.6%,即2.1万亩。据1937年《冀东地区25个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日文)记载,距离县城(宁河镇)2.5公里的胡庄村共有耕地1943亩,77户,384口人。65户中、贫、雇农
  仅占地125亩,其余1818亩均为12户地主占有。
  日本帝国主义者侵占宁河期间,掠夺50.42万亩土地建立军谷农场。先后建农场18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6.4%。分属于“开源公司”、“永裕公司”、“中日实业公司”、“米谷统制协会”等经济集团。据《1946年—1948年农林部河北垦业农场档案》记载:“宁河县属之大北涧沽18村土地肥沃,并有三河汇流,最宜种稻,早经垦作水田,享有厚利。倭奴于十年前(1936年)(编者注)组织冀东政府时,查之大利所在,强占民田10万亩,且招韩农(朝鲜农民)(编者注)千数百家为其佃户,造成肥美稻田约六华里面积,迫令每亩领价一至二元。当时稻田已熟,每亩价值千元内外,旱苇各地每亩价值四五百元。所有十八村三千余户,丁口一万余人均不领价。倭奴拘各地户,勒令出售,村民以生命危险,不得已而领价者有若干家。”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大北涧沽建立的这一农场,即“米谷统制协会”下属的“蓟运河电化水利组合”。
  在土地占有关系中,其租佃形式分为永佃制、暂佃制、包佃转租制、经营地主4种。(一)永佃制:这种租佃形式,主要表现在“全庄一处,即佃户村地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佃户保有永佃租权,地主通过买卖关系变更土地所有权时,佃农的租典权不变。”(见《北国春秋》)。(二)暂佃制:“租期多为一年,初订租约在年关过后,而租约继续与否决定在秋收以后,大体都在年关前决定下来。”(见日文资料《宁河县胡庄情况报告》)。(三)包佃转租制:“大于村8户地主包佃齐燮元800亩耕地转租给贫、雇农耕种。有4户二地主,靠吃斗尖子,也就是农民用尖斗交租,他们再用平斗交给齐燮元,余下的粮食归他们4户平分。”1936年实行包佃转租土地约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50%。(见《大于村土地改革情况调查报告》)。(四)经营地主:“地主不出租土地,依靠雇工管理,发给微薄工资或不发工资仅管饭伙。”雇工分长工、短工两种。(见日文资料《宁河县胡庄情况报告》)。
  二、地租剥削
  宁河县封建地租的主要形态是实物地租,部分经济集团所属农场实行货币地租。实物地租分为定租制、分租制和地租带差。
  (一)定租制:亦称死租,大部分经“二地主”转佃,不论年景丰欠,均按预定租约纳租。(二)分租制:亦称活租,本县地租的主要形式,划为三大份分成:地主得一,农民得二,四六分成或二八分成等。(三)地租带差:即农民租种土地,除交租外连带担负捐税和各种勤务。(以上均见《天津历史资料》和《宁河革命史》资料)。货币地租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敌伪《农林部河北垦业农场档案》:“军粮城开源公司新开荒地第一年亩租五角,至每亩五元五角止。”封建地租导致无数农民倾家荡产。《农业史料》曾对宁河县一户佃农地租负担及1932年全年收支情况作过记载。这户佃农租种10亩旱地,年收支如下表:
  全年收支相较,亏空15元,而他所耗生产费用部分来自高利贷。冬间因高利贷之催迫,将5间土房卖出,仅得20元。只够凑起来还高利贷之本,结果将他一个9岁女儿给人做童养媳,得礼金15元,还了利息。试将上表收支情况加以计算,则可知,剩余劳动收入:(1)90元-((1)+(3)+(4))=5元。(2)地租率(地租÷收入)即:40÷90元=45%。(3)剩余劳动率—剩余劳动收入:5元必要劳动支出:35=14.3%。(4)地租40元,为剩余劳动收入(5元)的8倍。这样,地主的剥削除侵占全部剩余劳动以外,还侵夺必要劳动收入15元,相当于全部必要劳动收入的4.3%。这户佃农所负担的地租率(45%)在当时较为普遍。
  第三节 土地改革
  一、减租增资与经济清算
  1944年底,全县586个村有500村开展减租运动。对于出租土地,不论实物地租或货币地租,均减收原租额的25%。减租后租额仍超过产量37.5%的,一律减到37.5%。这一做法被群众称为“二五减租、三七五交粮”,并同时取消杂租、小租、送工、上打租等经济盘剥制度。1945年夏季,雇工增资运动开始,工资一般在原基础上增加40%—100%。部分敌占区也开展“夜间分田”活动,人民政权组织人员夜间入村,领导农民分田,天明前即撤出,收效甚微。同时因部分地主逃离县境,无法收租,佃农已免于交租。如河西地区大部分佃农根本不交租。
  1945年10月,由中共冀东分区党组织领导的清算复仇运动在解放区普遍展开,中心任务是对地富成分的乡、保长进行“三查”。一查减租增资政策执行情况;二查隐瞒的黑地;三查在任职期间贪污侵吞的公款公物。如杨花庄地主杨乃丰(宁河镇人)占地400余亩,实行三大份分粮,不缴土地税,清算斗争中,他承认了8年来所欠债务,偿还群众粮食5000多公斤,款300多万元。
  二、土改运动
  1946年7月后,中共宁河县委开始在已建立革命政权的180个村实行土地改革。至9月底,180个村共80万亩土地有17万亩分给贫雇农(不包括从地主手中夺得佃权的土地),42006户农民有15500户分得土地,212030口人中有69841人得到土地。1440户富农都交出部分土地,其中100户变为中农。群众获得粮食10万公斤,房屋51间,牲畜1792匹(头)。继而在未建立革命政权的边沿地区开展“十天政治攻势”活动。同时在21个村进行土改,农民分得土地27529亩,粮食7891石5斗(折合94.7万公斤),房屋25间,胶轮大车1辆。
  1947年4月下旬,针对因战争时期土改不彻底的问题,中共宁河县委组织工作组进行土地复查。全县342个村,除芦台镇附近26个村镇(仍为敌占区)外,其余316个村镇全部实行了
  土地改革和土地复查,“又从地富手中夺回土地38万余亩,基本打垮了不合理的封建土地制度”。
  1947年12月,平分土地运动在解放区全面展开,将土地平均分配,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确定土地归个人所有。运动中,中共宁河县委首先开展划分农村阶级的工作。全县25859户农户,划分贫雇农14091户,中农9666户,地主、富农2102户。与此同时,以颁发“土地所有证”形式,把农民分得的土地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利。1949年共发证20个村,1922户,旱田62655亩,占总耕地面积6.88%。但由于开展紧张的支前活动,发证工作中途停止。直至1951年全部完成,人均占地3.7亩。原地主所有的大片草荒地和苇地,一律收归国有,成为新中国建立后的第一批国有土地。
  第四节 农业互助合作
  解放区土地改革实行后,农民分得土地,生产情绪高涨,但工具不足,资金短缺,生产力水平较低下。为了帮助农民翻身,获得较高的生产效益,在生产资料私有的条件下,开始出现了以互助合作为典型特征的新型生产关系。即:按自愿互利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互助合作,鼓励农民走集体化道路。
  1948年冬季,“三区岳会村党支部书记马宪龙、曾宪荣和董礼三户成立该村第一个互助组,马宪龙任组长,全组共15口人,4个劳力,2头毛驴,120亩土地”。1949年,全县有28家农户组建3个互助组。1950年已有175家农户组建148个互助组。
  1951年,全县有短期小型农业劳动互助组(农忙合、农闲散)1641个;较长期的农业劳动互助组(评工记工,等价交换)910个;具有较高组织形式的互助组(农忙投入农业,农闲投入副业
  生产)224个。在生产资料私有基础上,实行按劳取酬、土地资金入股的农业合作社有12个村,34个组。同年春,大陈庄建立宁河县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全村77户全部入社,其中3户孤寡老人由集体赡养,并采取按劳分配,土地不分红,按劳分队,固定耕作地段;产量定额,超额分红;按件记工的管理方法。同年秋季,宁河县第一个集体农庄在董庄建立,取名“五一合作农庄”,当时水稻最高亩产达700公斤。
  1952年,全县除3个农庄外,已有166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长期互助组3213个,临时互助组1519个。参加互助合作人数53700人,占劳力总数的54%。
  1953年3月统计:全县共有长期互助组3218个,21319户;临时互助组1534个,8175户;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62个,2215户;合作农庄4个,330户。全县参加农业互助合作户数为32033户,占全县农业总户数的68.2%;劳力64083人(其中妇女26853人),占全县劳力总数的66.7%。
  1954年和1955年出现初级农业合作化的高潮。1955年12月,全县建初、高级农业合作社591个,入社农户17874户。其中一村一社的262个,一乡一社的19个,一村多社的33个。从入社农户看,2500户以上的11个,1000户以上的1个;300户以上的10个;200户以上的20个;100户以上的90个,中社109个,小社73个。
  1955年秋到1956年,县内掀起高级农业合作化的高潮。1956年3月,全县入社户总数51226户,占总户数96.9%。
  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社组织情况表
  互助组的形式大体分为三类:一是临时互助组或常年互助组;二是农业互助组、副业互助组或农业和副业相结合的互助组;三是有劳力的互助或劳力与畜力的换工。互助组的经营管理方式,一般采用民主管理、等价两利、定期找平补齐的办法。还有采用按股分红或确定人力、畜力互换标准,搞好农具和人工换算。互助组有组长和记工员,一起参加劳动,评工记工,没有照顾。
  初级社实行劳力、土地、大型农具入社,建立生产、劳动、财务三大管理体系,实行简单的生产责任制。如有按件记工、定额管理、包工、(又分临时包工或常年包工)、包工包产等。
  高级社取消土地入股分红,完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获物分配权归集体所有。社员(农民)不再以土地分红,而凭参加集体劳动量享受分配。其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理财,按劳分配,使用小段包工,定额计物,超额有奖和包工、包产、包开支等农业生产责任制,使生产力迅速发展。这种管理措施一直延续使用到人民公社化期间。
  第五节 人民公社化
  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兴起。9月撤销乡建制,按照“一大二公”的要求,先后建立“五一”、“红旗”、“卫星”、“红星”、“东风”等五个县属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组织上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经济上实行“供给制”、“工资制”。入社农户42296户,占总农户的99.95%。平均每社8638户,41532人,13.51万亩土地。当时,公社对生产资料无偿调用,劳力统一调配,生活上推行伙食供给制,大办集体食堂。1959年,在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在食堂就餐人数仍占全县农业人口的90%以上。由于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形式,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1961年,5个“大公社”改划为24个“小公社”。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使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一体化;生产管理以小段包工等责任制形式为主体。
  1983年,人民公社建制撤销,实行乡镇建制。
  第六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关系出现了以变更管理形式为主要表现形态的显著变化。
  1979年7月,全县283个大队、935个生产队中,实行“定额管理,按劳计酬”管理方式的达891个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95.3%。大体分为6种形式:一、对劳动力实行定额管理,包括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的生产队有323个,占36.3%。二、按有劳动能力的人分任务,计算到户,定额计酬的有71个生产队,占7.9%。三、按定额包工到作业组的生产队有21个,占2.4%。四、按社员吃粮总数分任务到户,定额计酬的有40个生产队,占4.5%。五、按劳力比例分任务到户,定额计酬的有150个生产队,占16.8%。六、按人平均分任务计算到户,定额计酬的有286个生产队,占32.1%。
  1980年4月,岳龙公社曹道口大队率先在81亩棉田上,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责任到户的管理方法。随之,实行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专业分工包产到户或田间管理联产到人;小段包工(季节包工),定额计酬形式为主体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在全县铺开。1981年5月,全县1240个生产队中,专业承包联产计酬的68个,占5.5%;田间管理责任到劳的339个,占27.3%。分口粮田的43个,占3.5%;包产到户和大包干的24个,占1.9%;包产到户的3个,占0.2%;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744个,占60%。至1982年10月,已有919个生产队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其中:专业承包73个,大包干(包括少数口粮田加大包干的)729个。专业承包、联产计酬方法:有的按产量,成本统一结算,以历年净收入平均数为基础,超产者奖,不足者赔;有的只计产量,不计成本,超产归己。
  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过程中,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集中,承包转让,有的自找对象签订合同,有的由集体统筹办理,条件由双方协定。转让时间1至15年不等,可以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并垮越村、公社(乡)界线转让承包,部分土地转让给外地农民承包。耕种原承包地只承担农业税、上缴积累和农田水利用工。接受转包的土地,只负担农业税,其余由转让户负担,有条件的村由集体减免。
  1983年,岳龙乡小良庄农民安凤海,承包集体土地65亩,办起全县第一家家庭农场,当年收入1.6万元;1984年承包耕地面积扩大到125亩,收入达3.8万元。
  廉庄乡西珠村王友元等4户农民7个劳动力,承包边缘土地270亩,办小型联合农场,1984年纯收入2.4万元,户均0.61万元,较当地一般农户高1倍以上,形成了新型的互助合作关系。
  1984年,向农民颁发土地长期使用证,使联产承包责任制得以巩固和完善。同时,各类生产服务组织逐渐形成。至1986年,宁河县农业已初步形成“家庭式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双层经营结构,使农户种田积极性和集体经济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全县除大尹庄村仍实行集体统一管理为基础核算单位和曹庄、永兴、建国3个村实行以厂代地(又称农业车间,由村办企业负责全村的农田管理)的农业经营体制外,其余288个村均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社会化服务”含五项内容,即:水利、农机、科技、农经、购销。截止1989年底,全县已有2383个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低偿服务。
  附:专业户和联合体
  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后,在发展商品生产的过程中,宁河县出现了一大批专业户、重点户和联合体。1986年,全县共有专业户654户。其中种植业40户,林业4户,畜牧业133户,渔业16户,建筑业11户,运输业132户,其他行业318户。在种植专业户总数中,有粮食专业户30户,蔬菜专业户9户。在654户专业户中,家庭常住人口为3079人,有男女整半劳动力1724人,其中从事专业劳动的1139人。专业户全年家庭总收入为585.6万元,其中专业收入492.2万元,占总收入的84.05%,当年上缴国家税金27.7万元。全县有联合体418个,从业人数5133人,其中帮工带徒弟1616人。联合体有固定资产原值745.7万元,全年总收入1786.4万元,总支出1147.8万元,纯收入达638.4万元。其中向国家提交税金78.4万元,提留58.3万元,分给个人501.7万元。
  1988年全县共有专业户771户,但真正务农的并不多,其中有258户从事商业饮食服务业(商业102户、饮食125户);从事运输业162户(其中汽车运输20户);从事工业的51户(金属业17户,编织业9户,食品加工业1户);渔业7户;林业2户;畜牧业205户(养猪52户,养羊18户,养鸡129户);种植业77户(粮食业59户、蔬菜业18户);其它的9户。经济联合体,从业比例与专业户情况相似。
  第二章 农业经济结构
  第一节 农业区域结构
  根据境内地貌类型和生产特点、生产状况,按照区间地域的差异性、发展方向和增产途径,以及同区连片、保持行政村界完整性等原则,全县共划分四个综合农业经济区。
  一、东北部杂粮经济作物区。位于宁河县的东北部,其北部属山前洪水冲积扇边缘;中、南部多浅平洼地,整个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土壤系由近代河流冲击物母质发育而成。地下水位较浅,约在0.9—1.1米。北部以重壤质土和潮湿土为主;南部以重壤质轻度盐化潮土为主。本区包括岳龙乡、丰台镇、小李乡、后棘坨乡、板桥乡和苗庄乡的一部分共65个村,总面积173.84平方公里,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16.9%。该区有耕地14万亩,垦植率55.1%;农业人口38770人,其中劳动力12762人;人均占有耕地3.7亩。是县内棉花麻类等经济作物的集中产地,且历史悠久。1989年棉花种植面积达5万余亩。其粮食作物以玉米、小麦、豆类为主。
  二、北部杂粮、油、牧区。该区位于宁河县北部,西靠潮白河,东靠蓟运河、卫星河,西关引河横穿东西。地势南高北低,属黄庄洼南缘之微斜平地,土壤为重壤质中度及轻度盐化湿潮土。该区包括东棘坨、赵本两个乡及大辛、宁河、廉庄3个乡各一部分,共57个村,土地面积224.3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1.76%;耕地面积18.68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4.76%,垦植率为55.51%;有农业人口32184人,劳动力11032个,人均占有耕地5.8亩,每个劳力负担耕地16.95亩。该区人少地多,发展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土地潜力很大。境内河流、渠道纵横,
  荒地及田间隙地面积大,草资源丰富。种植业以粮油为主,同时发挥地多、饲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实行农牧结合、农渔结合。县内的奶山羊基地、商品鱼基地就建在此。
  三、稻麦粮食蔬菜区。位于宁河县中南部,系县城芦台镇所在地。蓟运河由北向南流经全区,水利化程度较高。土壤以盐渍型水稻土为主,土层深厚,地力肥沃,历来是宁河县水稻和小麦的集中产地。该区包括芦台镇、赵庄乡、大北乡、董庄乡、南涧沽乡,以及小李、板桥、苗庄、大辛、廉庄等乡和宁河镇的部分村,计126个村。土地面积250.3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9.69万亩。农业人口97717人,劳动力35196个,人均占有耕地2亩,每个劳力负担耕地5.59亩。该区人多地少,劳动力充足,素有精耕细作的传统,是宁河县水稻和小麦的高产区。1989年粮食平均单产430公斤,比全县平均水平高64公斤。驰名中外的小站米基地就建在此区,芦台镇周围的乡村,多以蔬菜种植为主。其细菜种植面积占全县细菜面积0.465万亩的86%以上,是宁河县的主要产地。
  四、西南部粮苇渔区。位于宁河县西南部的七里海周围。境内河流纵横,坑塘众多,其西部处大黄堡洼南缘,地势稍高,地下水位较深,约在1.1米以下。土壤为重壤质碱化湿潮土。东部环围七里海,地势稍低,地下水位浅,约在0.8米左右。土壤以重壤质轻度盐化湿潮土为主。该区包括造甲、大贾、俵口、淮淀、任凤5个乡和潘庄镇,共39个村。土地面积371.9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36.1%。其中耕地22.43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9.7%,垦植率为40.2%。农业人口81637人,劳动力27074个。平均每人占有耕地2.8亩,每个劳力负担耕地8.28亩。该区土壤肥沃,可适种的粮食作物较多,一般以水稻、小麦、玉米、高粱为主,产量较高;土地资源丰富,坑塘洼淀,水面大,适宜蓄水养鱼;有丰富的芦苇资源,面积达9.53万亩,占全县芦苇面积的87,2%。
  第二节 农业产业结构
  清及民国时期,宁河县的农业经济比较单一,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很少。粮食作物中,又以种植高粱为主。民国20年(1931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79.1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99.76%,棉花及蔬菜种植面积只占0.24%。种植高粱63万亩,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79.6%。种植水稻4万亩,只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民国25年(1936年),棉花种植增至5.8万亩,蔬菜种植增至1.8万亩,水稻种植增至26万亩。民国28年(1939年)至民国37年(1948年)期间,棉花种植保持在4.5万亩至4.9万亩之间,占播种总面积的6%左右。水稻种植减至14万亩左右。占播种总面积的17%左右。1948年水稻仅存4.6万亩。新中国建立前的耕作制度多为一年一熟制。
  1949年,农、林、牧、副、渔各业产值的比重依次是33.06%、0.18%、13.70%、33.76%、19.7%。1949年至1957年期间,宁河县采取重点发展粮食生产,适当增加副业生产的方针,把主要资金和劳力投入农业生产,初步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产业结构。耕作制度仍多为一年一熟。作物布局在地区间因受水土条件影响而异。县境南部,水土条件较好,人多地少,种植作物以水稻为主,每年在20万亩左右。县境北部水利条件次之,土碱地板,人少地多,种植作物以高粱为主,每年30至50万亩。全县各种农作物中玉米种植在8至9万亩之间;小麦种植在11至15万亩之间,1957年达到25.5万亩;油、棉、麻、菜等经济作物各在1万亩左右。1957年棉花种植2.6万亩,青麻种植1.4万亩,蔬菜种植1.4万亩,占1957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比重分别是:2.3%、1.2%、1.2%。1958年以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忽视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业比例失去平衡。1972年至1978年是“水田改旱田”的阶段。由于地上水量骤减,1972年又遇到罕见的大旱,致使全县实行“水改旱”。当年,水稻面积由原来的28.5万亩压缩到3万亩左右。1975、1976两年一亩水稻也没有种植。这个时期的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种植面积25—30万亩。玉米的种植面积增加到13—15万亩。由于稻田面积减少和麦田面积的大幅度增加,使全县粮食生产一度下降。虽然冬小麦是高产作物,但却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冬春雨雪少,尤其是1—5月份,常年降水量仅57.7毫米,远远不能满足小麦发育旺盛时期的需要;二是土质盐碱,地下水位高,致使春季干旱,蒸发量大,形成返碱高峰,造成小麦严重死苗。据统计,1973年至1978年间,每年平均死苗面积1.55万亩。最严重的1977年毁种面积达3—4万亩,占冬小麦总面积的20.1%。该年全县播种22万亩,平均单产仅50公斤。小麦下茬为移栽高粱。移栽的高粱于1973年由外地引进,1974年各公社分别试验。1975、1976年大力发展,最多到20万亩左右。这一措施,虽然暂时增加了粮食产量,但由于不顾各地人力、物力和水土差异,搞“一刀切”,进行掠夺性生产,导致土壤板碱,地力下降,产量骤减,给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带来了很大影响。因此,1977年移栽高梁面积大幅度下降到9万亩,1980年全县仅栽了1270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获得生机,产业结构发生变化。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逐步落实,对农业产业结构和耕作制度进行了初步调整。
  一、一改过去“以粮为纲”、忽视经济作物的生产布局为“粮”、“经”并重的生产布局,适当压缩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扩大了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1981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压缩到51万亩,比1978年减少了17.3%;而棉花、油料等经济作物增加到5.07万亩,比1978年增长了52.7%。1989年,经济作物面积增至6.52万亩,其中棉花种植面积4.42万亩,油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1.58万亩。
  二、一改过去广种薄收为精耕细作,集约经营。特别是人少地多,生产条件较差的西北部地区,减少了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对不适宜种粮食的耕地实行种草养畜、蓄水养苇等多种经营。如大贾乡朱中台,人均耕地9.5亩,过去没有经济作物,每年种粮食0.4万亩,最多到0.45万亩,而粮食总产年平均仅25万公斤,单产60公斤。调整后,粮食占地压缩到0.24方亩,其中建成高产稳产田0.12万亩,玉米亩产350公斤以上,稻麦两熟的亩产400—450公斤。粮食总产上升到55.5万公斤,单产达到252.5公斤。与此同时,把不宜耕种的土地全部蓄水养苇。1981年全村共产苇45万公斤,收入11万元,平均每亩收入54元,相当于200公斤高粱的时价。仅芦苇一项人均收入就达55元。
  三、在粮食作物内部结构上也有较大的调整。主要是压缩小麦和高粱面积,恢复水稻生产,增加了玉米和杂粮面积。1980年,全县水稻面积由1976年的空白,发展到22.78万亩;玉米面积稳定在12.98万亩;杂粮面积增加到3.98万亩。而小麦面积则由调整前的近30万亩下降到19.26万亩;高粱下降到13.86万亩。耕作制度和生产布局的有效改革,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1980年全县农村农业总产值8536.4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其中农业产值3977.9万元,占46.6%。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及商品生产的发展,县农业经济结构仍在发生变化。1985年粮食作物面积53万亩,其中水稻面积达10.7万亩。1989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59.12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增至22.28万亩。
  第三章 农业管理
  第一节 管理机构
  清代,县设营田局,主管屯田等农业生产事宜,又设“仁义里”征收田赋。民国初年,设建设科,至民国21年(1932年),设建设局,主管农业生产。1949年以后,县人民政府设农业科。1954年3月,建农业水利局。1959年1月,设农业局。1962年8月,农业、水利合并为农林水利局。1968年9月,农林、水利分置,农林与原拖拉机站合并,设农业局。1977年2月,将农业局改称为农林局。县农林局主管农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林、果业生产计划的安排,指导管理农业科学技术的实验、示范、引进、推广,科技人员培训等。内设:农业、林业、财务、林果、蔬菜、能源、经营管理等科室或服务站。下属种籽站、劳动服务公司等8个单位。1989年11月,农林局又分设为农业局和林业局。
  第二节 经营管理
  一、计划管理
  土地私有制时期,农户的生产经营计划,多依据缴纳租税后能自给自足的原则制订。多数农户在残酷沉重的地租剥削下,经营计划破产,生活不能自给。1945年10月以后,解放区逐步实现“耕者有其田”,土地归农民所有,农户的生产经营计划,除缴纳一部分“公粮”以外,均能自给有余。
  农业合作化时期,根据国家统一计划,并结合农业生产合作社具体条件,制定生产计划和销售计划。人民公社化初期,农业生产和经营,实行公社“一本账”,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无自主权。1961年以后,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济体制。原来公社“一本账”变为“三本账”,形成生产队归生产大队负责,生产大队归公社负责的计划管理体制。生产队、生产大队的生产经营计划仍受公社计划指导。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从价格、税收、信贷和农副业产品收购方面调整了农业政策。生产队、联产承包组织和农户开始按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农业生产经营计划,改变了原来的计划管理体制。
  随着所有制的改变,农业劳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体制、制度也相应发生变化。1946年冬,全县开始“土地改革”,到1948年结束,人民开始有了自己的土地,并以单干的形式经营。
  1948年初,宁河县农民开始组织互助合作。1953年至1954年,大部分村的农民都自动组成了生产互助组。互助组的规模一般为10户左右。其经营方式是:主要农活由互助组集体出工统一干。互惠互利,实行互换工日或粮、工兑换。即互助劳力,出工日数争取平衡。不平衡的部分以工日或现金核算。1954年春,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各村成立已属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初级社)。这种初级社一般村有2—3个,农民集体劳动,属劳动群众合作经济。各农户的土地人社,统一管理。经营方式,由初级社统一安排生产,出工记劳动日,农业收入采取土地与劳动日(一般是“地三劳七”,或“地四劳六”)分配。其它收入全部按劳分配,多劳多得。1955年冬,初级社发展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般是一村一社。后又在全县范围内成立26个联村社和“五一”、“五四”两个农庄,社员入社时,大都入了股金(包括公有化股金和生产费股金),取消土地分红,全部按劳分配。1957年,由于各村经济基础不同,联村社难于经营,不久即行解散,仍恢复村办高级社。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初期经营方式是:所有资产全部集中到公社,一切财务活动由公社管理。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实行大队、公社两级核算。1961年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精神,人民公社实行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推行“小组作业、小段包工、小段计酬、小段评比”的管理方法。“文化大革命”期间,推广“大寨经验”,提倡“自报公议”的“大寨计工法”,出现“出工不出力,干活一窝蜂”的现象。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体制,一直延续到1980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使土地全部承包到户。经营方式是:在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管理下,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每年的收入除应上缴国家和集体的积累、农业税及应负担的其他费用外,剩余部分全部归户所有,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克服了平均主义弊端。
  二、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及改革
  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原由县委农村工作部直接负责。1965年,农业局建立公社科,具体负责宁河县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1980年又派驻经营管理员到各乡镇。1984年,公社科改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1985年底,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乡级经营管理站”。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主要内容是:生产管理、计划管理、劳力管理、财务管理和年终收益分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村、社的内部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核算内容,分配方式等都发生变化。生产队原有的经济职能,大部分转到农户,出现了生产上户营为主,劳动产品户有为主,农副产品户交为主,资金户清为主的农村经济新特点。随之,经营管理工作重点由单纯的“四个管理加分配”转变为经营管理加服务。即在原来各项管理的基础上,扩大服务内容:(一)为农民提供社会需求,价格成本,流通渠道等方面的经济信息。(二)受农村合作经济委托,承办其公有资金的代管业务,承办经营购销中的信托、托付业务。(三)负责经济合同的协商、签定、调整、结算、兑现工作。(四)开展有关的业务技术培训。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各级服务组织(或机构)经营的双层体制。
  第四章 农业劳动力及耕地
  第一节 农业人口及劳力
  清代史料记载不甚详细,总户数为3.7万左右,“务农者三万余人(可能为户)”。
  民国前期,总户数达4.2万左右,总人口为21万左右,其中从事农业的人口约为5.5万人左右。
  民国25年(1936年),总人口为254934人,从事农业的人口为146830人,其中男74310人,女72520人。
  1949年全县人口271772人,其中农业人口261895人。农业户总计49289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5.34%。农村劳动力78674人,其中男整劳动力32117人。
  1956年全县人口295832人,其中农业人口282211人。农业户总计50177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3.79%。农村劳动力83987人,其中男整劳力36392人。
  1958年全县人口294264人,其中农业人口275060人。农业户总计54112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0.94%。农村劳动力93531人,其中男整劳动力35407人。
  1976年全县人口270722人,其中农业人口245776人。农业户总计5258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90.18%。农村劳动力91699人。其中,男整劳力50851人。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72961人,从事林业、牧业等其它行业的劳动力18728人。
  1978年全县人口276520人,其中农业人口249865人。农业户总计54851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8.98%。农村劳动力87469,其中男整劳动力50628人。
  1984年全县人口297596人,其中农业人口263055人。农业户总计6329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82.5%。农村劳动力111124人,其中男整劳动力55682人。参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62447人,从事林业、牧业等其它行业的劳动力48676人。
  1989年全县人口316163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69053人,农业户总计68443户,农村劳动力106694人,其中男劳力50253人。
  宁河县农业人口及劳动力情况表(1987年至1989年)
  农村劳动力分配及使用表(1987年至1989年)
  第二节 耕地
  民国时期史料记载:全县耕地为80余万亩,每户耕地面积为2.2亩强。
  1949年宁河县境内实有耕地面积991762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79亩,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2.61亩。全县粮食总产843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32.19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107.15公斤。
  1956年全县耕地面积1095686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88亩,每个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3.05亩。全县粮食总产4061.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143.92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297.6公斤。
  1958年全县耕地面积1056031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3.84亩,每个农村劳动力平均负担耕地11.29亩。全县粮食总产量3023.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123.01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380.55公斤。
  1976年全县耕地面积651164亩,每个农业人口占地2.65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7.1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1044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49.35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
  生产粮食1513.69公斤。
  1978年全县耕地面积63.1万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土地2.53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7.21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0673.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27.17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生产粮食1220.26公斤。
  1984年全县耕地面积605238亩,每个农业人口占有土地2.3亩,每个农村劳动力负担耕地5.45亩。全县粮食总产量12537.5万公斤,每个农业人口占有粮食476.5公斤,每个农村劳动力平均生产粮食1128公斤。
  按1987年底的土地资源动态监测:全县总土地面积实有1547700.2亩,其中农业用地908828.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58.7%。耕地实有776040亩,占农业用地的85.4%。
  每个农业人口及劳动力平均占有耕地、粮食情况表(1987年至1989年)
  第五章 种植业
  第一节 作物品种
  一、水稻:1941年以前有大白芒、葫芦头等品种。1941年始,先后从朝鲜、日本引进银坊、爱国、水源等品种。经高丽圈农场试种,品质优良,产量提高40%左右。银坊改名为小站稻、水源改名为茶淀稻,爱国改名为芦台稻。新中国建立初期至50年代,全县水稻品种有大白芒、小白芒、大红芒、金刚、银坊、朝鲜银坊、水源三百粒和水源85号。60年代引进野地黄金、万斤珠等几个品种,并选育出“宁河大穗稻”。70年代又引进了反修1号,红旗1、5、6、16号,东方红和千均棒等。1986年县内使用的水稻品种有:喜丰、福锦、中丹2号、6702、1187、7708、中花9号、中花10号、中花8号和中花11号等。1989年始,春稻品种为:1187、中作321、8215;晚稻品种为辽盐2号、中丹2号。
  二、小麦: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县使用的冬小麦品种为:红皮麦和白皮麦。50年代引进了早洋麦、农36、183、311、碧玛号等。60年代引进了东方红3号、农139、北京6号、8号、11号等。70年代后期到1986年县内使用的小麦品种为东方红3号、丰抗2、7、8、9、10、11、13号以及京
  花1号和京双16号等。1989年始,冬小麦品种为:京东1号、农大146、837;春小麦品种为8131—8319。
  三、春小麦:新中国建立初期使用的品种为小红芒,大白芒。50年代引进了碧玛1号、4号和碧玉麦。60年代使用了石家庄407、甘肃96、吉札、阿勃、阿夫和六石准等。70年代普及使用了辽春5号、6号。至1986年使用的小麦品种为津春5号、4号和8319、8335、晋春5号等。
  四、高粱:新中国建立初期使用的品种为竹叶青、大蛇眼、二蛇眼、黄、白粘和燕窝等。50年代引进了歪脖红、牛心红、打锣钟、红壳红、黑壳红、大狼尾和武大郎高梁。60年代又引进了多穗高梁,六十日还家,分枝大红穗,九五分枝、熊岳253、360等。70年代开始以杂交种为主。如遗杂7、2、19、10、5号和晋杂12、5号、原杂4号、10号、忻杂7号、52号,还有晋幅57-1等。1989年使用的品种有津杂1号、板农1号、芦农1号等。
  五、玉米:新中国建立初期使用的玉米品种为白马牙、黄马牙和灯笼红。50年代增加了金黄后,英粒子、东陵白和八趟白。60年代又增加了反帝105、白单4号、群壮101、丹育6号、丹育2号。至1989年县内当家品种有京杂6号、单育13号、沈单3号、唐玉1号、鲁原单4号、津食1号、迁单1号、冀单15号、17号、黄417、丰旗1号和京早2、7、8号。
  六、棉花:50年代使用的棉花品种为优花生和一窝猴。至1986年常用品种为海花1号、徐州68—4号、白沙1016号。1989年始所用品种为:冀棉6号、鲁棉6号、中棉所12号、中16号和80—9。
  七、胡麻:70年代末引进胡麻以来,品种一直为627和匈了。
  八、大豆:80年代前期,全县的大豆一直是本地家种,1989年使用的是锈交30。
  九、绿肥植物:自60年代开始种植绿肥植物,至1989年一直使用毛苕子、田菁、碱谷紫花苜蓿。
  十、蔬菜:1989年使用的主要蔬菜品种有:
  (一)黄瓜:长春密刺,津研4、6、7号,1101等。
  (二)西红柿:早粉65、齐研矮粉、强丰、佛勒雷德等。
  (三)青椒:北农大40,同丰16、19,世界冠军,茄门,克山青椒等。
  (四)豆角:春丰4号,双季豆,丰收1号,老来少等。
  (五)茄子:灯笼茄。
  (六)菜花:荷兰雪球(90天和天热两种),3198等。
  (七)芹菜:美国西芹,天津实心。
  (八)大头菜:中甘11号。
  (九)韭菜:青苗韭菜,.汉中冬韭。
  十一、西瓜:1989年使用的西瓜品种主要是中育6号,石红1、2号,郑州3号,丰收3号。
  第二节 农技农艺
  民国10年(1921年)县设劝业所,有农业劝业员,并建有农会组织,承办农技农艺、征集和分发农产种子、征集农产品等事项。并于县西孟家庄设植棉实验场一处(第四场),设植棉委员,
  试验植棉,推广扩种。民国26年(1937年),县设农业推广所、种籽繁殖场、示范农田、苗圃等农技农艺组织,但无多少活动。由于宁河县农田零散、土壤盐碱贫瘠,农具笨拙简陋,因而仍然延续原始的生产方式:人畜耕种,以粮代种,少肥素种,种管粗放。当时,水旱、病虫多发,灾害频仍,无抗御能力,产量很低。据1937年调查统计,高粱平常年景亩产2斗(约合25—30公斤),丰年可产3斗(约37.5-45公斤),灾年亩产0.8斗(约10-12公斤);小麦平常年景亩产2.5斗(31.25-37.5公斤),丰年亩产4斗(约50-60公斤),灾年亩产1斗(约12.5-15公斤)。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生产条件的逐步改善,农业生产状况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各级农业技术组织不断建立和完善,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生产水平。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建于1953年4月,同年秋,全县的7个区,也都建立了区级农业技术推广站。各级农技组织随着行政建制的演变而经历了几次形式及名称上的变化,但却一直从事农业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普及推广工作,使宁河县的传统种植业,逐步过渡到依靠科学种田,向现代化农业水平发展。
  50年代的农业技术工作主要是:施行密植,推广间作套种,除虫除苗以及水稻防烂秧等。
  60年代贯彻了农业“八字宪法”(即:土、肥、水、种、密、保、工、管),开始注意平整土地,除草灭荒,推广使用肥田粉(即化肥),采用优良品种,并着手推广玉米、高粱杂交育种技术,试用推广水稻薄膜育秧,以及绿肥的种植与应用。
  70年代,在全县范围内普及杂交品种,改良水稻半旱育秧,试验塑料棚盘式管育秧技术,并开始实行水稻秧田化学除草、水稻机械插秧示范。推广了杂交高粱移栽一年两熟,棉花高产栽培模式,冬小麦叶龄促控栽培法,冬小麦浇蒙头水,一播保全苗,春玉米、冬小麦、夏玉米二年三熟制,春小麦、晚稻一年两熟制,以及杂交玉米叶龄追肥法,磷素肥料应用等科技项目。
  80年代以后,引进、试验和大面积推广了地膜覆盖生产技术,并由棉花发展到花生、西瓜、蔬菜等多种作物;改进了冬小麦栽培技术,发明和推广了“深耠沟、浅复土、冬培土”栽培法;引进和普及施用磷酸二氢钾、过磷酸钙、磷酸二铵等复合肥料;引进和应用了蔬菜保护地栽培的新设备和新技术。
  1986年开始推广高产、优质、低成本的水稻模式化栽培技法。1989年推行水稻旱育稀植高产技术,玉米高产技术和大洼地区水稻中低产变高产配套技术。
  第三节 植物保护
  一、全县主要农作物常见的病、虫、草害。常见的杂食性害虫有:蝗虫、粘虫、蛴螬、蝼蛄、金针虫、地老虎等。水稻主要病虫害:二化螟、稻包虫、稻飞虱、稻蝗、红线虫、绵腐病、恶苗病、干尖线虫病、稻瘟病、白叶枯病等。小麦主要病虫害:麦蚜、黑穗病、锈病、白穗病等。玉米主要病虫害:玉米螟、玉米蚜、黑粉病、大小斑病等。高粱主要病虫害:高粱蚜、条螟、黑穗病等。棉花主要病虫害:棉蛉虫、棉蚜、棉红蜘蛛、立枯病、炭疽病、枯萎病、黄蒌病等。各类蔬菜主要病虫害:蚜虫、棉蛉虫、红蜘蛛、霜霉病、炭疽病、早晚疫病、枯萎病、细菌性紫斑病、日烧病、细菌性疮茄病、褐纹病等。
  农田主要杂草有:稗、莠、蓼、蓟、鸭舌草、三棱草、牛毛草、马齿苋等。
  二、药、械更新与植保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初期的植物保护是以除虫为主,一般只是徒手防治。如火烧沟埋、捉虫挖蚕(地老虎)、鞋底打蚂蚱等。农药也极为落后,主要是烟草水、信石等。
  50年代末到60年代,由单纯的除治虫害发展到除虫防病综合防治。农药也由原始的无机药物进化到“六六六”、“DDT”、“硫酸铜”、“波尔多液”、“水银制剂”、“赛力散”等有机杀虫杀菌剂。同时,开始应用手摇喷粉器和充气桶式喷雾器,病虫害的预报预测工作也由此时开始。
  进入70年代后,在预测预报除虫防病的同时,陆续推广普及了化学除草新技术。工农16型背页式喷雾器也开始运用和普及,并以多种高效农药如“1605”、“1059”、“乐果”、“敌敌畏”、“退茵特”、“二钾四氯”等,取代了原来使用的农药。
  到80年代,随着现代科学的飞速发展,农药已发展到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先进水平。如应用较广泛的“辛硫磷”、“稻瘟静”、“敌杀死”、“氧化乐果”、“代铵”、“甲霜灵”、“2.4-DJ酯”等,并普遍应用了植物调节抑制剂,如“三十烷醇”、“乙稀剂”、“缩节铵”等激素类药物。施药器械也由手工发展到了机动,如“东方红18型机动喷雾器”等。化学除草已由秧田、麦田发展到了水稻本田,并已开始在玉米田应用。植保技术、药物、药械的提高和发展,对保护农作物、促进生产丰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病虫害发生严重的年代,更见其显著效果。如:1961年除治蝗虫32万亩,1964年除治小麦黑穗病4万亩,1965年除治小麦莠病13万亩,1969年除治粘虫6万亩,1971年除治稻瘟病8万余亩,1974年除治高粱蚜虫5万亩,1976年除治玉米螟12万亩,1981年除治棉花立枯病、炭疽病3万亩。据统计,平均每年除治20余种病虫害,计农田三四十万亩,每年可挽回粮食1000-5000万公斤。
  第四节 农田治理
  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县内曾“围田筑土,围之环而,其中挑浚小沟,以泄水也。”“涂田,渤海之地,潮水往来,淤泥常积,卤碱草丛焉。其田形中间可数十丈浚小沟,百丈为之中沟,依次加展,以注雨潦,亦能治碱也。初种水稗,斥卤尽乃种水稻,效此利莫大焉”(见《畿辅安澜志》)。清代延续了明代围田、涂田、治碱的办法。围田“以泄水也”,涂田,筑甜水沟,“取其能制碱也”。清县志曾详叙治碱经过。民国时期,华北水利委员会曾于1934年在县模范试验场里,实施土壤、压碱、作物需水量、作物引种、化肥应用等一系列项目试验(见《崔兴沽模范试验场始末》)。1936年曾建立“长芦盐区改良盐碱地委员会”,曾筹划河北及京津地区盐碱地改良事宜,后因时局变化,试验中止,收效低微。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县盐碱地63万亩,约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70%,含盐量为3-10%。自此宁河县改土治碱工程30余年未曾间断。至1981年,全县已改造盐碱地32.4万亩,施挖台条田47.7万亩。土壤含盐量已降低到1-3%。县内以台田、条田为改土治碱主要工程,始于1966年冬初,1970年开始全县统筹计划施工。
  1974年,全县大规模改土治碱工程全面铺开,重点施工。在1981年全县共开挖台条田46.7万亩,改造盐碱地32.4万亩。
  宁河县改土治碱主要工程有:
  一、1974年台田、条田、园田工程。1974年10月7日天津市召开改土治碱工作会议以后,为在1980年实现宁河县每人一亩旱涝保丰收稳产高产田,从1974年10月19日开始搞大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全县分三片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县、社、队三级搞会战,县搞深渠,社
  搞支渠,队搞台条田。县成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并成立卫星河施工指挥部。全县出工3.5万人(最高达5.4万人),11月份开工,截止到1976年7月,共完成土方3600万方。其中:县办工程完成250万方,社办工程完成750万方,队办工程完成2600万方。新建台条田23.284万亩,平整土地完成20.77万亩。深渠河网:县办工程开挖卫星河1条,开挖青排深渠、津唐引渠、江洼口、淮沽渠4条。社办深渠完成43条,队办小型深渠5条,挖坑塘115个,开挖清淤干支渠2043条。新建10个流量扬水站1座,完成大中型桥闸10座。上述工程分成4个战役。即:前两个战役主攻改土治碱,平整土地,第三个战役主攻深渠蓄水工程,第四个战役主攻沟渠建筑物配套。三田建设标准:台田,按统一规划,宽挖深渠,取土垫地,提高地面高度,相对降低地下水位,形成宽沟与土地相间的地块。台幅一般宽25-30米,长250-300米,挖沟渠4米开口以上,挖深1.2-1.5米,宽0.6米左右。条田,即把原来没有排灌渠道的大面积土地,或已有排灌渠道但杂乱无章的地块,经过统一规划,新建或改造以形成整齐的条形地块。挖沟土作埂垫地,平高垫洼提高淋碱能力。一般条幅宽为30米左右,条长250-300米左右,条田沟多采用3米以上开口,挖深1.2米左右,底0.5米左右。园田,亦称稳产高产田,为改土中标准最高的类型,包括老园田和改土中达到园田化的土地。标准是:渠系配套,井地配套,能排能灌;经反复平整,地平如镜,浇水时狭沟小畦,小水细灌,以期达到稳产高产。
  二、蓟运河西一大片工程。北至宝坻界,南到芦台农场界,东始蓟运河,西止潮白河,涉及东棘坨、赵本、大辛、廉庄、宁河5个公社,毛面积24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5万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38.4%。新中国建立前,这一大片属于黄庄洼下梢,自古没有河道。这里群众说:“春旱夏涝秋发水,十年种田九不还。”新中国建立后,这里先后开挖了西关引河、卫星河、江洼口深渠、西卫深渠等4条二级河道。修建了排入一级河道的扬水站6座,54个流量。排水入二级河道的杨水站19座,50.3个流量。基本上解除洪涝灾害的威胁。但是,由于这个地区地多人少,有的村人均占有耕地多达10亩以上。农田基本建设任务庞大,机械化程度低,劳力紧张。大部分地区旧的面貌没有多大改变。还有不少撂荒地没有被开发。原有工程,标准不高,抗灾能力差,缺乏统一规划。粮食产量,低而不稳。1977年秋开始会战蓟运河西一大片工程。由县搞深渠,社搞支渠,村搞台田。共出工3万余人(深渠出工2万余人)。截止年底,开挖主次深渠8条(完成长度78740米),完成土方2913828立方米,开挖支渠52343米。1978年又主攻配套工程,共建成闸涵桥、渡槽等配套工程21座。1979年底天津市拨款修建配套工程128项(含东棘坨、赵本、廉庄、宁河、大辛5个乡)计款80万元。1980年市批复修建配套工程38项,计辅助拨款55万元。有支渠涵洞工程6项,排干桥闸5座,深渠节制闸1座,干节制闸7座,支分水闸1座,排干桥8座,支渠2座,地上排闸1座,穿干涵洞4座,穿堤涵洞1座,支渡槽1座,主深渠护坡1处。以上工程于1982年完成,共完成土方810万方,挖主次深渠15条,支渠180条,总长456公里。把22万亩土地改造成22个大方块,建成台条田36万亩,平整土地2.98万亩。
  三、洼改工程。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县有低洼易涝土地72.987万亩。据县低洼易涝改造办公室统计,1949年至1955年累计沥涝面积达318.50万亩。为改变生产面貌,县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春,拟出全县洼改计划。经省、专区核准后,县建立水利委员会,下设洼改办公室。同年秋开工,日出工达1.2万人。1956年春,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推进,每天投入民工达2万余名。1955年至1957年秋,全县洼改水利建设总用工2248075个工日,完成水利工程72项。兴
  办电力扬水站5座,较大型机械扬水站7座,建闸、涵、桥189座,修建农渠斗门1508座,开挖干支渠5822条,修围埝51条。共完成土方9374.044万方,改造洼地35.8582万亩。国家投资55.033万元,群众集资171.473万元。用旧木料155立方米,石料1770方立米,砖43万块,苇子7.5万公斤。
  宁河县洼改主要工程有:(一)丰台洼改工程。1955年冬初动土,丰台区筹劳力2500人,另有部分外区援工。1956年11月20日因大雪停工,后因群众生活及排水所限,终未复工。(二)埋珠洼改工程。1975年冬初动土,受益地区出工。并有皇姑区支援工1200人。这一工程完成土方约55万方,改造土地21万亩。修建上水斗门21个,涵洞一座,安装75马力涡驼机泵两台,安装80马力德国产旧柴油机带离心泵3台。(三)南合营扩大工程。1955年秋动土,由岭头、马从等村出工,另有南涧区支援工700人。主要扩建岭头、马从等村土地0.756万亩。修建大北扬水站设备,用于灌溉种稻,动土方20.96万方。本工程效益较为显著。(四)西合营工程。受益村庄廉庄、大于、任千、于怀等村出工,共组织劳力3350人,于1956年9月18日开工,同年11月15日竣工。完成土方44.6万方,完成干、农渠47.5条,受益面积3.6万亩,其中芦台农场1.8万亩。(五)袁家河疏浚工程。由军粮城区出工,投入劳力最高期达3680人,于1956年3月14日动土至上冻结束。完成土方近50万方(春秋两季施工)。
  四、围绕水稻基地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农田治理工程。1987年至1989年共投入义务工210万个,动土1450万方。开挖清淤干支渠4000多公里,开发荒地、摞荒地5万多亩,改造中低产田17万亩,建成13万亩高标准商品粮基地和10万亩水稻基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达9万亩。
  第五节 农具农机
  一、传统农具。至今沿用的传统农具主要有:耠子、犁耙、砘子(碌碡)、锄、镐、锨、镰、耧、粪叉、木杈、木板锨、簸箕、铡刀、柳编水斗、马车(驴、骡车)和手摇水车。
  二、改革农具。从1953年开始,试制生产和引进推广的主要农具有:打稻机、双行播种机、三齿耘耙、施肥器、插秧机、扬场机、锥形脱粒机、风送式除草机、玉米脱粒机、新式步犁、马拉双轮双铧犁、草绳机、草袋机、手摇式喷雾器、压缩式喷雾器、胶轮车、铁轴大车等。
  三、农业机械。1936年日寇强占宁河县所建大北涧沽等农场,曾引进日美制造的锅驼机、柴油机,配以龙骨水车、扬水机,后又装配电动机械进行稻田灌溉,并引进拖拉机牵水犁、圆盘耙、脱谷机和喷雾器等。1950年1月,宁河县建高丽区农场,配备了24台苏联制造的拖拉机以及康拜因收割机等农业机械。1954年4月,在县城芦台镇建河北省第三农业机械拖拉机站,引进4台拖拉机,即苏联制两齐、克德-35、捷克制热托-254,美国制福特型号拖拉机各1台。1965年全县已拥有大中型拖拉机40台,1971年拥有国产东方红-75型20台,东方红-54型32台,东方红-20型2台,铁牛-55型5台,手扶拖拉机8台,加上其它型拖拉机,总计75台。1985年,拖拉机总数已上升到1359台,最大100马力,最小8马力。主要型号是“红旗-100”,“东方红-75、”、“东方红-54”、“铁牛-55”和“东方红-20”等。动力机,1949年有柴油机41台,399马力;电动机3台,95马力。1955年有柴油机230台,2205马力;锅驼机6台,52马力;
  煤气机12台,216马力;电动机18台,775马力。1960年有柴油机478台,4510马力;锅驼机38台,792马力;煤气机154台,1834马力;电动机128台,6995马力。1970年,排灌动力机械总拥有量为1983台,3.9万马力。1978年发展到8125台,15.8万马力。1986年全县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1483台,5.93万马力,机引农具1183台,半机械化农具1390台,收获机械2553台,农产品加工机械1215台。1989年全县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已达到2164台,机引农具1666台,其他各种机械3170台。
  四、新中国建立后农机化的发展。(一)1954年至1968年,是国营国有阶段,为全县农机化稳步发展时期。拖拉机由4台173马力发展到43台2217马力;机具配比由1∶1.3达到1∶1.5。作业范围主要是农田作业,包括播种、收割、脱粒、开沟、带水泵、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这一阶段,拖拉机及农机具经营虽然于1958年和1962年两度下放到人民公社,但为时较短,后又收归国营。大中型拖拉机由国营拖拉机站经营,部分固定动力机械由社队经营。(二)1969年至1980年第二阶段,是社(公社)有社营阶段。为宁河县农机化迅速发展时期。从1969年始,县只留国营拖拉机站1处,其余全部农机具下放到公社管理,建成20个社营站。1976年以后,大队经营大中型拖拉机趋势迅增。时,287个大队中,有255个大队经营农机。大队以下集体拥有的拖拉机,已占全部拖拉机拥有量的91%。农用动力从2625马力猛增至44665马力,平均每年递增4204马力。农机作业项目增多,作业面积扩大,农机工作量从58.701万标亩增加到995.3万标亩,并且形成了农机管理、供应、修造、科研培训、监理等一套多功能体系。(三)1980年至1986年为调整阶段。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农机进入了千家万户,农机化事业发生新的变化。1985年户营农机率已达77.3%。1985年底至1986年初,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25026马力,其中拖拉机1395台,98770马力;柴油机3194台,42991马力;配套农具4321台件,配套比为1∶3.1。农业机械总值1500万元,机耕面积达到75%以上。排灌、运输、农副产品加工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并且已初步形成农机管理服务网络。(四)1987-1989年为农机新技术推广阶段。其中包括水稻隔膜育秧机插、小麦机播机收和水稻机收技术等。
  五、管理机构。1949年5月,津沽区农垦管理局在芦台镇设“蓟运河拖拉机站”;1954年,建“河北省宁河县农业机械拖拉机站”;1961年6月10日成立“宁河县农业机械管理局”;1962年8月20日撤销局建制,设“宁河县拖拉机站”;1968年并入县农业局,设农机科,原所辖排灌机械等供销组织划归县物资局;1972年8月14日,恢复建县农业机械局,于1977年改称县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10月撤销局建制,成立县农业机械化服务总公司;1985年10月恢复建立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农机规划、管理和使用,内设管理科、监理科(即“宁河县农机监理站”)等科室,下辖企业单位有:农机修造厂、渤海化工厂、农机物资供应公司、排灌物资供应公司、农具研究所、农机化学校。
  第六节 生产实绩
  一、产量
  (一)民国时期生产量
  民国时期,县内主要农作物以红、白高梁为大宗,稻麦棉等次之。民国初年,连年遭灾,一般年成粮棉产量很低。至民国17年(1928)年,粮食总产91.5万斗(约合1099万公斤)。其中高粱总产72万斗(约合864万公斤),亩产约48公斤;麦类总产19.5万斗(约合234万公斤),平均亩产约13公斤;棉花总产量为7.5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年平均每人原粮52.5公斤。民国20年(1931年),全县粮食总产量1805万公斤,其中:高粱总产126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麦类总产20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0公斤;谷类总产量2.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5公斤;豆类总产8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玉米总产4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20公斤;水稻总产量20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平均每人原粮70.85公斤。民国21年(1932年)载:宁河县棉花总产3.9万公斤,其中:中棉1.2万公斤,美棉2.7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3.2公斤。民国27年(1938年),全县粮食总产28146石(约合337.968万公斤),其中:高粱7432石(约89.18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86.9公斤;谷113石(约1.356万公斤),平均亩产约60.27公斤;玉米494石(约5.928万公斤),平均亩产约65.87公斤;稻谷3万石(约240万公斤),平均亩产约114.29公斤;豆类125石(约1.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50公斤。民国31年(1942年),全县粮食总产97983石(约1175.796万公斤),其中:谷类1136石(约36.13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8.69公斤,高粱91354石(约1096.248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8公斤;玉米4451石(约53.412万公斤),平均亩产约36.09公斤;豆类1042石(约12.505万公斤),平均亩产约41.27公斤。
  民国后期,因战争迭起,田园荒芜,加之国民党政府的封锁和掠夺,农作物产量很低,人民生活极为窘迫。解放前夕,稻田仅存4.6万亩,粮食总产量361.1万公斤,平均亩产约78.5公斤。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生产量
  1949年,粮田占耕地面积的47.08%,粮食总产843万公斤;棉田占0.84%,年产皮棉0.5万公斤。
  从1949年至1986年之间,农作物总产量最高年份是1986年,为14914万公斤,平均亩产263公斤。水稻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6年,达5916.5万公斤;水稻平均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401公斤。小麦总产最高年份是1985年,达2260万公斤;小麦平均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160公斤。棉花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4年,达612.84万公斤;棉花亩产最高年份为1984年和1985年,皮棉达54.5公斤。油料作物总产量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405.65万公斤;油料作物亩产最高年份为1985年,达101.5公斤。
  1986年,粮田占耕地的95.18%,粮食总产14914万公斤,平均亩产263公斤;棉田占耕地的11.66%,棉花总产324.21万公斤,平均亩产46.5公斤;油料占4.6%,总产量241.02万公斤,平均亩产92.5公斤。
  1989年,粮田面积增至59.1万亩,粮食总产17831.4万公斤,平均亩产302公斤;棉田面积4.42万亩,平均亩产63公斤,总产278.5万公斤;油料作物面积为1.58万亩,总产达130.5万公斤,亩产为83公斤。
  二、产值
  (一)种植业产值增长速度
  1949年,种植业总产值为95.5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5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1044.72万元,比1949年增长了9.93倍。
  6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1700.96万元,比50年代增长了62.81%,比1949年增长了16.8倍。
  7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2975.328万元,比60年代增长了74.92%,比50年代增长1.85倍,比1949年增长了30.14倍。
  80年代,种植业总产值年平均为6453.35万元,比70年代增长了1.16倍,比60年代增长2.79倍,比50年代增长了5.18倍,比1949年增长了66.55倍。
  (二)种植业产值比重
  1949年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15.32%,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4.56%。
  5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8.36%,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1.67%。
  60年代种植业产值共17009.6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3.8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9.48%。
  7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2.44%,占工农业总产值的36.51%。
  80年代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1.75%,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1.72%。
  粮、棉、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产量表
  面积:万亩;亩产:公斤;总产量:万公斤
  1949年至1989年农业产值增长比重分析表
  注:1984年以前含村及村以下办工业产值。
  第六章 林业
  第一节 历史概述
  据清及民国史料记载:“宁邑地平衍无山……均洼下瘠产”,“大河以南地更卤薄,林木甚鲜”,“林业向不发达”。新中国建立初期,宁河县有林地仅百亩,树不过万株。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河、渠、路、堤、台条田的形成,显著地改变了林业生产条件。1956年颁布了“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社员在自己房前屋后栽植树木归社员个人所有”的政策以后,宁河县林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内贯彻执行《森林法》,积极开展绿化造林,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活动。放宽林业政策,实行确权发证,使树有主,主有权(所有权、经营权、支配权)。四旁(路旁、宅旁、水旁、村旁)植树是宁河县主要的林业资源。1986年,全县共有四旁树740.2万株,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28株;林木总蓄积量为12.4127万立方米,人均为0.4965立方米,零散灌木2044168墩,人均8墩。主要造林树种有:杨、柳、榆、刺槐、臭椿等。四旁树各树种株数所占比例中:榆树357.27万株,占48.3%;柳树187.83万株,占25.8%;刺槐106.88万株,占14.4%;杨树49.74万株,占6.7%;其它38.48万株,占5.2%。四旁树各粗度及所占比例是:5厘米以下的为53.9%,6-16厘米为43.8%,18-22厘米为15.6%,24厘米以上的为0.3%。1989年,全县共有四旁树912.09万株,按农业人口计算,人均34株,林木总蓄积量为24.6003万立方米,人均为0.91万立方米;零散灌木2712944墩,人均10墩。主要造林树种有:杨、柳、榆、刺槐、臭椿等。四旁树各树种株数所占比例中:榆树357.3万株,占39.2%;柳树281.2,占30.8%;刺槐162.9万株,占17.9%;杨树87.1万株,占9.5%;其它23.59万株,占2.6%。
  全县果园面积为0.770万亩,8.1万株,其中苹果0.27万亩,占果园总面积的35.10%;梨树0.13万亩,占16.9%;桃树0.14万亩,占18.2%;葡萄0.11万亩,占14.3%;枣树0.04万亩,占5.2%;杏等其它0.08万亩,占10.3%;全县结果树为3.38万株,占总株的41.8%。
  全县林木覆盖面积为3.75万亩,其中四旁树覆盖面积为2.877万亩;零散果树0.0763万亩,其中覆盖率最高的赵庄乡为4.1%。覆盖率在3-4%的有:苗庄、岳龙、大辛、大北、俵口5个乡;覆盖率在2-2.9%的有:板桥、丰台、宁河、廉庄、芦台、董庄、赵本、东已坨、造甲6乡3镇;覆盖率在2%以下的有:南涧、任凤、潘庄、大贾、淮淀4乡1镇,其中最低的是大贾、淮淀两乡,均为1.5%。1980年全县木材采伐量为2118立方米。常年林木损耗率均为5%左右。
  据树木生长椎调查,全县单株年直径生长量:杨树为0.76厘米,柳树为0.64厘米,榆树为0.61厘米,槐树为0.62厘米,椿树为0.63厘米。单株年材积生长量:杨树为0.0462立方米,
  柳树为0.0330立方米,榆树为0.0213立方米,椿树为0.0349立方米。全县四旁树总材积生长量约为17254.8866立方米,其中杨树为2854.2557立方米,榆树为10645.6169立方米,槐树为3319.6919立方米,椿树为435.3221立方米。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全县各种形式的林业生产责任制相应建立,不断扩大完善,使林业生产发展很快。据1986年“京津周围地区绿化总体规划”统计:全县有林木740.2万株,人均25.5株;活立木蓄积量13.16万立方米,人均0.44立方米;现有灌木110万墩;有果树面积0.77万亩,年提供水果量78.99万公斤。宁河县林木覆盖率为5.68%。
  1989年,全县现有林木912.09万株,人均28.8株;活立木蓄积量24.6003万立方米,人均0.78立方米;现有灌木271.2944万墩;有果树面积1.159万亩,年提供水果量120万公斤。宁河县林木覆盖率为6.5%。
  第二节 面积、种类及分布
  一、林地面积
  新中国建立初期,宁河县宜林地面积很少。由于地势低平洼下,土质盐碱,且大片土地无沟少埝。只有蓟运河堤、青龙湾河堤、江艾路两侧、村围宅旁以及零星墓地尚可植树,不过万亩。宜林地少,有林地则更少。地不过百亩,树不到万株。从60年代开始,林地面积逐年大幅度增加。
  1982年全县宜林地面积为14.8万亩,有林地面积5.3万亩;1986年宜林地面积发展到21.37万亩,有林地面积已达8.2万亩,分别为1982年的143.1%和154.7%。林木覆盖率也已由1982年的3.44%提高到1986年的5.68%。1986年初,“京津地区宁河县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开始实施。在有林地8.2万亩的基础上,于“七五”期间使有林地面积达17.76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11.45%。
  二、林木品种
  清代,林木果木有桑、榆、椒、杜梨、槐、杨、柳、松、柏、以及桃、梨和葡萄树。民国时期,县志记载:“本境林木和果木品种有:桑、槐、柏、柳、杨、榆、椿、桦、杜梨、杏、桃、梨、樱桃、文冠果等”。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境内林木和果木,以柳树为主(约占80%以上),间有零星的榆、椿、槐、杜梨等。常绿树和风景树就更为罕见了。除全县有几株侧柏外,仅杨付村的古庙里,有两株文冠果树。
  到了60年代初,宁河县植树仍以柳树为主。60年代中、后期,开始引进洋槐、白蜡、泡桐、榆苗及加青杨等品种。70年代,经过试验基地品种比较,筛选了适合县内种植的新品种。如:加青杨、小黑杨、加杨、小叶杨、小美杨、欧美杨、意—214杨、沙兰杨、毛白杨、山海关杨等。同时经过生产实践,还确定了洋槐、臭椿、国槐、柳树、紫穗槐等为县内主要乡土树种。80年代,开始陆续引进了旱49柳以及桧柏、火炬等常绿树、风景树和木本花卉等。1989年,宁河县已有用材、风景等类树种40余个。
  三、分布
  全县范围内,各树种是依据其生长特征、特性、适应性而分布的。土壤盐碱瘠薄和较为干旱的西北部地区,以洋槐、榆、椿为主,而土、肥、水条件较好的蓟运河沿岸等中部地区,以毛白杨、欧美杨、沙兰杨、意—214杨等树种较多。在地势中,地下水位在1.2米以上,盐碱较轻的东北部地区,以小美杨、加青杨较多,而在地势低洼,地下水位在1米以内或季节性积水的七里海周围等南部地区,以柳树、白腊为主,紫穗槐多分布在台、条田的沟边及乔木林的株间。
  第三节 造林与管理
  一、造林
  宁河县历史上少有种树的习惯,因而全县林木罕见。新中国建立以后,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善及各级领导、人民群众认识的提高,使植树造林活动逐年扩大。
  国家立植树节(3月12日),市立植树日(3月29日),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又通过了“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决议”,极大地提高了宁河县人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从而年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981年至1986年,全县共参加义务植树83.6万人次,共植义务树268.37万株。植树造林是在统一指挥,统一规划设计下进行的,重点放在实现农田林网化。目前,已有农田林网6500公里,农田林网树木占总数的85.3%。80年代,为使宁河县用材林与经济林、防护林比例趋向合理,速生树种与优质树种搭配得当,以大幅度提高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植树造林已开始向高挡优质、常绿、风景等树种发展。1989年,全县已有桧柏、火炬、五角枫、香椿等40余个优质树种2.5万余株树木。
  二、管理
  (一)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县设建设局,兼管林业。新中国建立初期,林业生产由县人委农业生产科负责管理。1953年建农林局,林业生产转由县农林局技术科兼管。1958年在农林局设林业科,宁河县开始有专门林业管理机构。1970年县建立植树造林指挥部。1988年11月,复设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营林科、果树科、林政科、绿委办5个科室。
  林业生产队伍也在不断壮大。目前,专门从事林业工作的人员已由1958年的2人发展到85人,专业技术干部由1958年时的1人发展到22人。其中有农艺师4人,助理农艺师9人,技术员9人。
  (二)技术管理
  1958年建立林业科后,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施行对林木的技术管理。
  1965年学习外地经验,对榆树“冬打头,夏控制”,并逐步推广了合理施肥、适时浇水、白灰涂干以及除虫防病等技术措施。
  70年代初,宁河县林业工作者,摸索出在柳树、洋槐树、杨树等树种上“不打头、只控制”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1980年以后,各乡、镇派驻林业员,组成了县、乡、村三级林业技术服务体系。
  在果树的技术管理上,原来采用冬季重剪,致使结果期延缓,甚至有的苹果树7—8年还不能结果。总结经验教训,又结合到外地学习,把冬季重剪,改为一年四季轻剪,收到了良好效果,使果树提前了结果期,现在有的苹果树3—4年开始挂果,7—8年就进入了成果期。
  (三)森林保护
  宁河县森林保护工作从1978年开始。随着林果面积的逐年扩大,林业技术力量不足,林果病虫害逐渐增多。1978年榆树的榆兰金花虫迁飞本县,蔓延成灾。榆兰金花虫,幼虫背褐腹黄,满背短小肉刺,群集成团片样子,成虫样似金龟子,体小如豆,莹莹绿光,扑窗撞门。榆树是其主要危害对象,轻者叶斑驳,重者叶光树枯,所以引起各级领导部门及人民群众重视,采取人工排打,多种药物除治,但效果均不理想。1984年,在市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宁河县森林保护工作者经几年努力,探索出在越冬代成虫出蛰上树期间,采用氧化乐果剥环涂干法,效果显著,两年中虽然尚未根除,但危害已逐年减轻。
  为了加强森林保护工作,1985年,农林局林业科建立林木果树森林服务站,配备了植保专用车和各种药械,并在大北乡设立林果森保服务点。他们除抓好金花虫和各种蛀虫、干害虫的除治外,还重点进行4个果园点上的果树病虫害防治,显著提高了产果量和好果率。任凤乡小坨果园好果率由原来的20%增加到86%;产果量由原来的1.74万公斤增加到4.435万公斤,经济效益由原来的0.35万元增加到1.2万元。
  第四节 苗圃与林场
  民国26年(1937年),县内设有苗圃,负责公共植树工作。并设有农会,呈送树木种子,征集林木标本。
  1962年,县农林局良种场建立农林、水利、苗圃3场,总土地面积0.06万亩,实际育苗60余亩。
  1963年,苗圃场搬迁到董庄乡靳家堼北的津唐运河大堤上,总土地面积200亩,实际育苗100亩左右。
  1971年,因津唐运河加宽,该苗圃搬至西关引河北张彪闸旁。总土地面积270亩,实际育苗150亩,年可提供树苗12万株。
  1972年,原苗圃交水利局管理。当年,在板桥乡东部建农林局新苗圃场,总土地面积0.3万余亩。除去实验林地、果园外,实际育苗由150亩增至300亩,年供各类3年生以上大苗由原10万株增至20万株。
  1975年,在津榆公路南侧,造甲城路口以东,建立交通局苗圃一处。总土地面积200亩,实际育苗140亩。
  1980年,在赵本乡西苗村东,建市政苗圃一处。总土地面积104亩,实际育苗80亩,年提供3年生大苗4—5万株。
  1981年,在赵本乡杨富村东,县与天津市农林局联合建天津市宁河实验林场一处,总土地
  面积近0.3万亩。重点进行林业的示范与推广,兼顾育苗。原200余亩苗圃下降到20亩。现可提供大苗3—5万株。
  除国营苗圃外,1980年以后,全县大部分乡村相继建立了苗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从事林业育苗的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应运而生,较大地增加了产苗量。1986年全县已育苗圃面积0.35万亩,可提供成苗近百万株,为京津周围地区绿化提供树苗。
  1989年,全县苗圃面积1.151万亩,可提供成苗近千万株。
  1989年主要苗圃与林场:
  (一)张彪苗圃:水利局管辖,1971年建成,占地270亩,实际育苗150亩,每年可提供树苗12万株。
  (二)板桥东苗圃:林业局管辖,1972年建成,占地3000余亩。除实验林地、果园外,实际育苗300亩,年供各类3年以上大苗20万株。
  (三)造甲交通局苗圃:1975年建成,占地200亩,实际育苗140亩,年提供三年生大苗近10万株。
  (四)西苗市政园林苗圃:1980年建成,占地104亩,实际育苗80亩,年提供3年生大苗4—5万株。
  (五)杨富实验林场:系县林业局与市林业局联建林场,1981年建成,总土地面积0.3万亩。重点进行林业的示范与推广,兼顾育苗。年提供大苗3—5万株。
  第五节 果园及果树栽培
  1954年,小北涧沽建立了宁河县第一座果园,栽种果树30亩。有苹果、梨、桃等果树600余株。
  1968年以后,全县果树栽种面积才有了较大发展。据1980年果树资源普查统计,全县已有果园57个,共有果树面积0.366万亩,有五六种果类、四五十个品种的果树约8.1万株。其中苹果0.144万亩,梨0.171万亩,桃908亩,葡萄50亩,其它76亩。全县果树中结果树为38.4%,年产各种水果30余万公斤。
  1984年底,宁河县把果树种植纳入开发性生产,国家下拨了贴息贷款160余万元,从而促进了果木发展。1986年底统计,2年中栽种各种果树0.628万亩,计28万多株,是1949年到1984年保存面积的1.7倍,保存株数的3倍以上。树种也由原来的五、六种增加到10余个种类。品种由四五十个增加到百余个。但由于技术力量薄弱,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致使实际保存率不高。1986年全县实际保存果树面积0.696万亩,保存果树31.334万株,其中苹果0.256万亩,梨0.114万亩,桃0.136万亩,葡萄0.094万亩,其它果树0.897万亩。年产果量达60万公斤。
  1986年从农林局苗圃场划出还乡河东侧1900亩土地,建立了宁河县果树研究所,配备了专门技术力量,从事果树业的试验研究。
  1989年,全县实际保存果树面积1.151万亩,保存果树44.31万株,其中,苹果0.380万亩,梨0.219万亩,桃0.372万亩,葡萄0.107万亩,其它0.073万亩,年产果量达120万公斤。
  第七章 畜牧业
  第一节 历史概述
  据明、清史料记载:当时宁河县已有农户饲养牛、马、羊、驴、骡和鸡、鸭、鹅、兔等。民国21年(1932年)县志载:“牛马羊豕,田家畜之、饲之。每藉以孕子以生财。对于农业上、生活上,是一大辅助也。”“宁土瘠贫,饲畜无多,有田数亩之家,畜一驴,畜一牛或畜一马,赖以耕田,并赖以行车,成群畜牧者,百不一见焉。”当时,为农户自发养殖,单独经营,分散饲养,大家畜多为地主富农户占有。全境已有10余名兽医,以祖传的土方为家畜治病。民国27年(1938年)记载乡村农民家庭饲养情况:“村内猪几乎很少,鸡每户平均0.65只”,“村民说,因常发生疾病,故不饲养”。“驴马的饲养很粗糙,夏季吃青草,多少给点高粱,冬季喂的是和烧柴差不多的乱草,当干草吃,并无好饲料。”因此,民国时期,畜牧业极不发达。民国26年(1937年)记载:(本县)“牛300头,马500匹,鸡10万只,鸭600只,鹅50只”。畜禽常闹传染病,死亡率很高,发展缓慢。
  新中国建立后,畜牧业和农业同时发展。1949年,全县已有大牲畜0.5万头,其中:驴、牛占70%以上;猪0.27万头。1953年,县设畜牧兽医管理站,负责全县畜牧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1955年,建高级社时,大牲畜由原分户饲养,变为集体饲养。1958年以后,各公社相继建集体养猪场、畜牧兽医站,并在大队(村)设畜牧防疫员。宁河、潘庄、芦台三镇,还建起家畜配种站,不断引进牲畜新品种。1963年,县建养猪办公室,县、社、队三级分别建猪场。1975年,全县共有猪场280余座,猪只饲养量达16万余头,猪只年终存栏10万头,可繁殖的母猪0.85万头,实现了自繁自养。
  1980年开始,农村畜牧业由集体经营转为个体经营。1983年以后,不断涌现畜牧业专业户。县办起种猪场、种鸡场,以及奶粉厂。为充分利用县内西北部地区资源丰富的优势,承担了联合国2730项目及国内种草试验项目,开发1.5万亩草场,建起5个奶山羊基地乡(赵本、东棘坨、大贾、潘庄、造甲),开发利用荒地和低产田,建设人工草场和天然草场,发展肉牛、肉羊和奶山羊商品生产基地。1986年全县共有大牲畜1.52万头,羊2.84万头,生猪饲养11.76万头,年末存栏4.74万头,出栏7万余头。家禽66万只,兔2.7万余只,貂332只。猪肉产量599.7万公斤。1989年,全县共有大牲畜1.60万头,羊2.71万头,生猪饲养11.50万头,年末存栏5.15万头,出栏6.35万头。家禽108.8万只,兔1.33万余只,貂462只,猪肉产量4.916万公斤。本县畜牧业总产值1983年为1392万元,1984年为2021万元,1985年为2178万元,1986年为2074万元,1987年为2104.8万元,1988年为2508.4万元,1989年为2995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4.29%。
  发展畜牧业,宁河县有丰富的草资源,全县有荒地草场近9万亩,可产干草3000万公斤,加上低坡、沟埝、田头干草0.8亿公斤。另外还有玉米等作物秸杆、棉籽皮和麦麸皮、饼粕等近5000万公斤饲料。全县至少可养羊11.7万头,或养牛3万头,畜牧业的发展潜力很大。
  第二节 品种、繁殖和饲养
  一、牛。为本地黄牛,其品种为蒙古、南阳、奉川等杂交品种后裔,以役用为主,主要分布在县北部地区。饲养黄牛,一般以粗放为主,生长缓慢,体型小,产肉量在150公斤左右。一岁半以后开始繁殖,繁育期8年左右。一般产5—6胎,其种牛最佳繁殖期2—5年。牛易配、种准驹率较高。牛能耐受较差的饲养条件,易饲养,主要饲草有玉米秸、豆秸、青干草等,精料以玉米、高粱为主。县北部大洼地区有放牧习惯,南部地区因无荒地以舍饲为主,每天早、午、晚喂牛。牛吃草较多,故积肥也多,农忙季节补料。宁河县养牛最多年份是1966年,为0.27万头。70年代以后却逐年下降,原因是: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养牛耗草多,草价高,农耕或运输被骡、马代替。1983年以后,养牛量逐年回升。由于广大人民群众食品结构开始变化,由养耕牛为主转变为以役、肉兼用牛,1984年饲养量达0.177万头。1984年由芦台汉沽农场引进了黑白花奶牛,平均日产奶10—20公斤。1986年有奶牛165头,牛奶总产量已达40.815万公斤。1989年有奶牛737头,牛奶总产量223.44万公斤。
  二、马、骡。马是以蒙古马为群体基础的改良本地马和俄蒙杂交马,占整个马群的50%以上。1953年前后,引进俄罗斯重挽马、苏高血,新疆及顿河马等纯种,以改良本地马的品种;尤以俄罗斯重挽马改良蒙古马或本地马效果明显,其后代在体高、胸围上都有很大的增加。
  骡体壮力大,抗逆性方面均好于马,役用性好,易饲养。本县东北部地区还发展了一批驴骡品种。
  马、骡为宁河县主要生产动力之一,挽力较大。骡的耐力与使用寿命均高于马。母马一岁半以后开始繁殖,繁殖期为5至8年,产驹4至7胎。其种马最佳繁殖期5至6年。马、骡主要分布在本县南部和西南部。马的饲养管理技术较强,一般喂养时间为早、中、晚三次,重点在夜间。民谚有“马不得夜草不肥”之说,一头马每日吃青干草5至10公斤,精料2.5公斤左右。饲草主要有麦黄草、秋草、谷草等,精料主要有玉米、高粱、豆饼、麸子等。马的消化道疾病发病率高于其他家畜,民谚有“铁打的骡子,纸糊的马”之说。县东北部有繁殖驴骡的习惯。
  三、驴。为本地土种灰毛驴,主要分布在县北部地区。50年代发展较快。1959年前后引进渤海种驴,进行品种改良,效果较好。1950年以后,因农业机械化的提高,忽视了驴品种改良。因长期自然繁育造成品种退化、体型较小,加之驴价下迭,饲养管理差,故存栏逐年下降。1980年以后,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饲养驴又得到迅速发展。驴于1岁以后开始繁殖,一般能生育7至10胎,种公驴使用时间5至7年。驴比马易饲养,饲草、饲料消耗少,耐粗饲,少得病。饲养管理大致同马。
  四、猪。新中国建立前后为当地土种,耐粗饲,产仔多,生长慢,出栏率低。1963年以后,引进芦白、芦苍、内江、荣昌、北京黑、巴克夏等品种,共0.17万头,占当时全县母猪总数的49%,其中以芦白、芦苍、内江3个品种为多,占纯种母猪的74%。杂交后代无论体型、生长等方面都
  有很大提高。母猪年产仔两窝,每窝产仔猪7至10头,初生仔猪重为0.5至1公斤。宁河县有饲养大猪的习惯,一般均养到100公斤以上,出肉率在70%以上,一般饲养10个月左右出栏。县东北部地区户养猪较多,占全县户养母猪的80%以上。根据市场的需要,人民生活逐步提高,1985年开始,宁河县抓了瘦肉型猪的发展。
  猪为杂食动物。1985年以前,县内仍沿用传统饲养方式,以食糠为主。也推广过农作物秸杆和青干草切碎为糠,制成糠化饲料。另外,酒糟、酱油渣、泔水、无毒野草、菜均可喂猪。总的看,猪的粗饲料来源丰富。猪的饲养大体分三个阶段:(一)仔猪精心饲养加精料,使其健康生长。(二)克郎猪以粗饲料为主,撑大肚,长骨架。(三)育肥加精料后出栏。1985年以来为了提高出栏率,发展瘦肉型猪,根据猪只的生长需要,实行科学养猪法,喂混合饲料。有的猪场和专业户还推广喂干料或湿拌料,喝水的饲养方式,收到较好的效果。70年代以后,本县养猪业发展较快,县、社、队先后都办了养猪场,培训了一批饲养队伍,制定管理措施,抓品种改良,在产仔猪头数、出生量、日增量、出栏率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
  1978年国家投资建立了县种猪场,在赵本乡境内,占地2000亩。1985年,国家总投资已达150万元,该场属于半机械化猪场,年饲养量在千头以上,基础母猪每年都保持在百头以上。其品种建场初期为哈白猪,后全部改为长白瘦肉型猪。在品种改良上起到了一定作用。该场年出栏瘦肉型猪400头以上,优良仔猪800头以上。
  五、羊。以小毛寒羊为主要品种,占总数的58%;其次是新疆细毛羊和半细毛羊与本地羊杂交品种。1983年县畜牧场调进罗母尼羊60只,从陕西、山东、唐山等地调入奶山羊0.7万余只、青山羊0.1万余只。由于抓了品种改良,奶山羊在1984—1985年之间,数量上有所下降,但产奶量成倍增长。宁河县羊只从70年代后发展较快。半细毛羊因适应当地气候和地理环境,因此数量逐年增长,渐成为本县主要品种羊。头种羊一般体重25—50公斤。母羊1年生2胎,1胎1只,也有1胎生双羔或3只的。成羊屠宰率为40%—60%。平均年剪毛2公斤左右。羊为草食动物,耐粗食,耗料少。县内北部大洼地区养羊较多,以放牧为主。宁河县从1983年开始发展奶山羊生产,其品种主要为唐山地区奶山羊。到1985年,发展到0.4万余只,年产奶35万公斤,其中交商品奶31.6万公斤。成母羊每年10月配种,来年2月产羔,每年1胎,每胎1至2羔。为了搞好品种改良,提高奶量,1983年引进陕西、唐山地区等优良种羊进行改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了搞好奶山羊的发展,制定了“奶山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在饲养管理上,首先注意羔羊的饲养管理。成年羊的饲养管理划分两个阶段,半舍饲半放牧阶段(每年4月20日至10月30日),每天放牧外,在午、晚加喂优质干草和精料。精料为混合饲料(玉米或高粱50%,麦麸17%,棉籽饼30%,骨粉、鱼粉2%)日产奶1.5—2公斤,喂混合饲料0.5公斤。日产奶2公斤以上,加喂混合饲料0.75公斤。舍饲为主阶段(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20日),每天放牧时间安排在下午2时至4时30分。怀孕羊每天喂干草1公斤,青贮料或菜叶1—1.5公斤。没有青贮料加喂胡罗卜或白罗卜0.5公斤,混合饲料0.5至0.6公斤,每日喂3次,每次间隔时间相等,每日饮温水2至3次。羊舍座北朝南,背风向阳,以利于安全越冬。
  六、鸡。新中国建立前和新中国建立初,以柴鸡为主,特点是抗病力强,产蛋量低,蛋重小,易饲养。1957年以后引进了澳洲黑、九斤黄、太和鸡、芦花等品种。1974年以后引进来亨鸡、白拉克、二八八、罗斯、星杂.579和北京白鸡等优良品种。新品种鸡的特点是:产蛋量高,蛋量大,
  同样饲料标准比柴鸡一年多产蛋100个左右。从饲养方式看,原来都是散养,后来采取圈养。1980年以后,根据外地经验,多数集体鸡场和专业户采取笼养,其优点较多,效果较好。饲养上分两个阶段:(一)育雏阶段,精心饲养,喂雏鸡用混合饲料和各种生长素。(二)产蛋阶段,喂成鸡用混合饲料和各种生长素等,鸡舍通风向阳,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打扫,搞好防疫,精心饲养,一般每日喂料3次,备足饮水。1982年,在原芦台镇社鸡场基础上,扩建成县种鸡场,占地30亩,投资60万元。1986年种鸡发展到1万只,交商品蛋8万公斤,年孵化小鸡60万只。由于种鸡场的建立,对本县发展养鸡事业起到了很大作用。1986年全县年末鸡只存栏60.22万只,出售20.8万只,鸡蛋产量为455.82万公斤。1989年全县年末鸡只存栏102.51万只,出售52.7万只,鸡蛋产量为853.18万公斤。
  七、鸭、鹅。鸭,大部分是苏联花鹅后裔,鸭、鹅均为散养。宁河县各鸭场和养鸭专业户多用混合饲料,以提高产量。1986年,全县年末鸭只存栏4.557万只,鹅存栏1.2732万只;出售鸭1.091万只,鹅0.207万只;年产鸭蛋21.24万公斤,年产鹅蛋5.29万公斤。1989年,全县年末鸭只存栏4.8819万只,鹅存栏1.4508万只,出售鸭0.128万只,鹅0.062万只,年产鸭蛋28.98万公斤,鹅蛋8.63万公斤。
  八、兔。宁河县历史上饲养本地肉用兔,从60年代初,发展少量毛用安哥拉兔。现在家兔品种为青紫蓝、大耳白、加利福尼亚、比利时等品种后裔。1981年从西德引进50只长毛兔种,由日本引进大耳白纯种兔,从我国浙江省引进浙江长毛兔。1971年以后,由于开拓外贸出口市场,养兔逐渐有了较大的发展。1982年肉兔出口125.12吨,兔出栏达1.489万只。1989年全县年末兔只存栏13.318万只。
  第三节 疫病防治
  清及民国时期,县内畜、禽疫病常有流行,缺药少医,贻误治疗,死亡严重。新中国建立后,于1952年建立县畜牧兽医站。1958年以后,又相继组建了公社畜牧兽医站20处,配备了226名防疫员。1989年全县已有畜牧兽医105余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畜禽防疫体系。宁河县流行广、危害性较大的主要传染病有:
  一、马传染性贫血病:(简称马传贫,代号为3号病)该病是危害马属牲畜的后天性传染病,属不治之症,只得检出捕杀。3号病于1964年在董庄公社小尹大队发现第一匹马传贫之后,疫情呈波浪式发展,逐年扩大。1981年初疫情暴发。根据当时条件,对全县马属动物分二批进行血清检验,检出病畜0.15万头,占当时马属牲畜的13%。后由于普遍注苗,疫情基本得到控制。
  二、炭疽:大牲畜的炭疽病在50年代中期任凤庄一带发生,死亡大牲畜30多头。其他地区也有零散发生。由于防治及时,此病早已消灭。
  三、马鼻疽及牛口蹄疫:偶有发生,由于检疫,封锁注苗,早已得到控制和消灭。
  四、猪瘟:是一种病毒性传染病,死亡率很高,县内早有发生。70年代是发病高潮时期,原因是外购猪只带入病毒,传染流行。1975年沙窝23头猪发病死亡,后疫情扩大到董庄、板桥、造甲等11个公社,死亡猪只千余头。后每年春、秋两季,防疫注射,免疫密度在90%至95%之间。至1989年此病在全县已基本控制。
  五、猪丹毒:此病早有发生。1974年发病较为严重。丰台、潘庄、造甲公社就有750头发病,其中死亡136头,占疫区养猪数70%。1977年至1978年,全县发病317头,其中死亡193头。十几年来抓了防疫注射,该病已得到控制。
  六、口蹄疫(代号五号病):该病是人畜共患的传染病。发病快,传播迅速。1977年至1978年,全县只有12个大队零星发生。1979年此病蔓延,传染到全县8个乡25个大队,发病畜2000多头,死26头。至1980年疫情扩大全县20个乡,113个大队,发病2000多头,死亡58头。至1982年发病率大大下降。为了控制此病,1983年天津市和宁河县均成立防治五号病指挥部,采取防治措施。到1989年疫情基本控制。
  七、鸡新城疫(鸡瘟):雏鸡、大鸡都有发生,70年代后期较为严重,1977年发病鸡只达164万只,死亡1.39万只。到80年代疫情下降,1982年鸡瘟死亡鸡只520只。80年代中期由于狠抓了防疫,疫情得到控制。
  八、禽霍乱:呈区域性流行,每年的八月发生较多。原病早有发生,70至80年代大量流行,传染快,死亡率高。1982年全县调查结果:鸡的死亡率在35%左右,鸭、鹅死亡率在43%左右。目前该病仍然危害着县内家禽的发展。
  第八章 渔业
  第一节 历史概述
  宁河县水产资源丰富,渔业生产历史悠久。县境中部地区,曾出土战国至汉时各式“陶网坠”和“丽蚌网坠”等渔具。两千年前,境内已有人从事水产捕捞活动。明代记载:宁河“淀泊互穿引”,“鱼虾地享无穷利”,“水深鱼聚多”,“晒网家家集野汀”。因为濒临渤海,又是水乡泽国,所以渔业较为繁盛。宁河县特产银鱼、冰鲜、紫蟹,在明代已是贡品。明代通判范兆祥曾记载当时宫廷太监亲自收缴银鱼贡品时的情况:“宫厂黄旗压境开”,“弦诵喧啾”,已成百姓沉重负担。至清代,捕捞的主要鱼类已有记载:即鲤、少阳(锅盖鱼)、鲫、〓、鲇、河豚、脍残鱼(俗名葫芦鱼、面条鱼)、鳝、鱵、鳅、嘉鱼、勒鱼(俗名快鱼)、燕鱼、银鱼、鲮鱼、鰶鮬鱼、〓、刀、比目鱼、海䖳(俗名海蛰)、羊鱼、八带鱼、黄花鱼,以及虾、蟹、蠘、蚌、蛎、蛤蜊、蛏、蚶、螺蛳等30余个品种。七里海因每年秋季盛产蟹虾,“居民呼之曰蟹秋。余如鲫鲤白鱼,梭鱼,鲇、鲂、花脊鱼等,间亦产之”。明清时期,海洋捕捞和淡水捕捞业均常盛不衰,并以传统特产银鱼和紫蟹而闻名于世。民国25年(1936年)记载:“蓟运河所产之银鱼、紫蟹,清时曾为贡品。”
  民国时期,宁河县为华北地区重要渔业基地。渔业被称为“宁河富源之一”。民国20年(1931年)、民国25年(1936年)记载:“宁河县南临海滨,海岸线长凡百十余里”,“七里海地势洼下,为永定河浅水之地”。“内地湖泊及港淀”、“鱼虾贝蟹,出产极丰”。“全县共有渔船200余只,渔户约400余户”。“宁河县盛产淡水鱼类,为沿海各县中特异者。”“主要物产如红蚶、蛏子、刀鱼、鲤鱼、鲫鱼、快鱼、梭鱼、建子鱼、箭杆鱼、黄瓜鱼、河豚鱼、比目鱼、河虾、螃蟹、鲫头鱼、草根鱼、蟮、蛤、黑鱼、虎头鱼、白条鱼、拐子鱼等。”“咸干品:海虾、对虾、蛤、蚶、虾子、虾头、快鱼、港虾、辞暖鱼、河蟹黄。该属虾头沽专产蛏干,肉味鲜美,名曰:‘美人鲜蛏’,全国闻名。”“渔具多用张网、袖网、棍网、抢网、打网、快鱼网、地网、大网、钩网、挂网、风网、拉网、以及手钩等。”
  清代,省“开办渔业公司,以利渔户、渔商”。县“设立渔船捐局”征收船捐渔税。民国2年(1913年),前直隶劝业道时代,道署农林科内设有水产股,“专司水产行政、统计、调查、建设等事业”。“每届渔讯,即派员专赴渔区,从事调查统计工作。”时,宁河县为第五渔区。民国5年(1916年),与天津县等4县联合创办商渔联合会。民国13年(1924年),设直隶沿海渔船捐征收局。民国21年(1932年),县设建设局兼管渔业,并设有“渔业公司”、“渔会”、“渔业生产合作社”等组织。民国25年(1936年)统计:“海产、河产每年输出量不下1300吨”。据记载:“民国以来,沿海渔村,兵连祸结,富有渔户,转徙他方,另谋生路。贫困渔户,颠沛流离,伺机出海,官府不加保护,专恃苛敛摧残。以故渔户生计日蹙,无力捕捞,天然富源,坐而丧失。”
  新中国建立后,党和人民政府采取办理渔业货款,发放灾荒救济和成立渔业互助组、合作社等措施,恢复和发展渔业生产。1953年,建国营收购站。后因区划变更较大,沿海渔村大量划出,宁河县渔业生产主要转向淡水捕捞。50年代和60年代中期,水产品总量仍很高。1956年至1961年,年平均水产品产量为2250吨,虾蟹产量占35%以上。渔业产值135万元(按当时不变价格计算),其中主要是捕捞生产。1968年根治海河建防潮闸后,溯河性鱼类如刀鲚、银鱼和中华螯蟹等产量骤减,70年代基本绝迹。蓟运河上游修建水库,使河道和七里海存水期缩短,影响了鱼类繁殖,捕捞产量大幅度下降。1973年至1981年,年平均渔业总产量为233吨,比50年代下降96%,其中虾蟹下降到零。
  由于捕捞产量的下降,不得不改变渔业生产的方式,由捕捞为主改为以养殖生产为主。早在1957年,宁河县芦台“五一公社”建水产专业队(换新渔业队),从事水产养殖(兼捕捞),并于1958年开始人工孵化鱼苗。1974年,县设水产局,统一管理全县水产行政、技术指导、渔政和供销工作,并开始有计划地发展淡水养殖和海水捕捞生产。1985年开始,部分社队对渔业生产实行专业承包。1985年养鱼专业户达到233户,养鱼联合体达到1390个。
  1984年开始发展水产基地。主要集中在:一、西南部地区,含任凤、南涧、淮淀、俵口、潘庄、造甲6个乡镇。有可供养鱼水面、洼淀4.5万亩,占全县水面总数的70%。其中包括:(一)1985年俵口、淮淀、任凤3乡12村,共投资65万元,对东海进行分割治理,扩展养鱼水面0.3万亩,蓄水2600万立方米,鱼产量达15万斤。(二)利用永定河两岸1.8万亩洼淀,海水养对虾、梭鱼。1986年全县建成精养虾池0.182万亩,半精养0.219万亩。对虾养殖水面达到0.401万亩,总产10.5万公斤,海鱼7.25万公斤,同时建成五百水体的对虾养殖场。建成可日产400公斤对虾饵料的工厂。二、淮淀乡南淮淀村东洼淀建900亩小水库,蓄水60万方,每年产鱼2.5万公斤。并于淮淀、潘庄、大贾等乡围堤搭埝,建季节性和永久性水库,总蓄水量达3000万方。三、建成由联合国投资的0.3万亩商品鱼基地。1984年5月,县政府成立渔牧开发办公室,领导这一工程的实施。1986年4月,建大辛渔牧开发管理站,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并于1987年10月底完成全部投产,
  1986年,全县养殖水面达2.54万亩,水产品总产量2856.5吨,渔业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达51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
  1989年,全县养殖水面已达2.719万亩,水产品总产量4236.1吨,渔业产值已达828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6%。
  第二节 可养鱼水面分布及区划
  一、可养鱼水面分布
  宁河县共有可养鱼水面5.243万亩,各乡镇均有分布。其中水库2.2万亩,废河道0.716万亩,河渠0.98万亩,池塘洼淀0.939万亩。(一)七里海水库(东海)在县境西南部,位于潮白河东侧,津塘运河北侧。全库水面2.2万亩,占全县可养鱼水面的41.96%,于1980年5月建成。水库底质肥沃,水草丰盛,为宁河县淡水渔业重点产区。1984年,以附近村为单位,进行分割治理。(二)蓟运河废河道(两条),为1972年治理蓟运河取直改道而留下的废湾,即埋珠河湾和大杨河湾,总计水面0.716万亩,占全县可养鱼水面的13.6%。埋珠河湾位于蓟运河丰台段,南起板桥乡崔成庄,北至小李乡南埋珠,水面0.338万亩。大杨河湾位于蓟运河芦台段,由董庄乡小薄桥开始,流经赵庄乡、大北乡到大尹闸止,水面0.378万亩。(三)全县河渠水面0.98万亩,大部分是农田排灌渠。水深汛期可在3米以上。河渠水面占全县可养鱼水面的18.6%。其中水面在50亩以上的47条,50—100亩的29条,100亩以上的37条,共113条。(四)全县池塘洼淀水面0.939万亩,占全县可养鱼水面的17.9%。其中水深2米以上的87个,水深2米以下的462个。一般水深1.5米左右,另有苗池136个,水面487亩。鱼种孵化场5座,水面557亩。
  二、渔业区划
  根据水资源、渔业资源、鱼类区系、渔业生产的历史和现状,技术水平和存在问题,将全县划为两区:(一)北部大洼河渠池塘放养区。本区西靠潮白河,东有蓟运河、还乡河流经,西关引河、卫星河横贯其境。区内水面以废河道、河渠、池塘为主。本区水化分析总N在1.12mg/L以上,能满足饵料生物及鱼类生长需要。本区分布的鱼类有鲤鱼、鲫鱼、鲢鱼、鳙鱼。主要是人工养殖鱼类,野杂鱼比较少。本区养鱼处于粗养阶段,一般放养2—3年出鱼。养鱼水面利用率在19%以上,亩产为36.5公斤。(二)南部水库池塘重点发展区。本区有蓟运河、潮白河流经,西南还有北京排污河、青龙湾河、津塘运河等河流。蓟运河水比较丰富,偏旱年则比较缺乏,水中鱼类饵料生物较丰富。本区水面主要是水库、废河道和池塘。全区可养鱼水面3.16万亩,占全县水面的74%,水面利用率在11%以上,亩产为30公斤。本区池塘及河流水中,营养盐类较(一)区丰富,尤其以蓟运河芦台段营养为最高。8月份水质测定:有机物耗氧量为16.98mg/L,总N为5.81mg/L,适合饵料生物大量繁殖。本区鱼类,除养殖的草鱼、鲢鱼、鲤鱼外,有很多野杂鱼,如乌鳢、鲇鱼、黄鱢、麦穗、鲫鱼,并能见到刀鲚、梭鱼及河蟹等。本区养鱼历史较早,为宁河县历史上主要产鱼区。
  第三节 鱼类及饵料生物
  一、鱼类
  经县内蓟运河和部分渠道、池塘鱼类资源调查,共采到34种,分类如下:(一)鳀科:刀鲚;(二)银鱼科:大银鱼;(三)鲤科:鲤鱼、鲫鱼、红鲤、丰鲤、草鱼、逆鱼、鲢鱼、鳙鱼、麦穗鱼、三角鲂、红鳍鲅、翘嘴红鲅、餐条、赤眼鳟、鳡鱼、大鳍刺螃坡、马口;(四)鲶科:鲶鱼;(五)科:黄鱢、泥鳅;(六)鳗鲡科:鳗鲡;(七)鳢科:乌鳢;(八)鳉科:青鳉;(九)鲻鱼科:梭鱼;(十)合鳃科:黄鳝;(十一)鮨科:鳜鱼;(十二)攀鲈科:园尾斗鱼;(十三)虾虎鱼科:矛尾刺虾虎、纹缡虾虎鱼;(十四)塘鳢科:黄鲫鱼;(十五)刺鳅科:刺鳅。调查到的这15科类,34种鱼中,鲤科18种,占52.9%。其中主要有养殖种类的鲤鱼、鲢鱼、鳙鱼和野杂鱼的麦穗、餐条、红鳍鲅。其他16种鱼均为本县野生鱼类。河流中以鲤鱼、鲫鱼、餐鱼为优势种。因鲤鱼、鲫鱼的繁殖力强,且各河流渠道中杂草丛生适合产粘性卵和鲤鱼、鲫鱼繁殖。池塘中以草鱼、鲢鱼、鲤鱼为主,是宁河县人工养殖的主要对象。
  鱼类区系划分如下:(一)中国平原复合体。有鲢鱼、鳙鱼、草鱼、红鳍鲅等17种,占总数的50%,比其它内陆湖泊的中国平原复合体鱼类的比重稍低。(二)海水复合体。有大银鱼、梭鱼、鳗鲡、刀鲚等7种,占总数的20.6%。宁河县因临近海湾,境内河水流入渤海,河内出现以上回游性鱼类,和其他内陆湖泊相比,比重较大。(三)古代上第三纪复合体。有鲤鱼、鲫鱼、鲇鱼等7种,占总数的20.6%。(四)印度平原复合体。有乌鳢、黄〓等3种,占总数的8.8%。
  二、饵料生物
  根据采样点调查分析:(一)浮游生物中:1、共采到池塘浮游植物39属。以绿藻门和蓝藻门的种类占优势。其中绿藻门18属,主要有纤维藻、栅列藻、小球藻等。蓝藻门10属,主要有平列藻、鱼腥藻、颤藻等。另外,有裸藻门3属,金藻门1属,隐藻门1属,甲藻门3属,硅藻门3属。池塘浮游植物总量(以采样点分析)较高,可达12216万个/升以上。2.共采到河流浮游植物57种。以蓝藻门的种类占优势。其中绿藻门23属,主要有纤维藻、十字藻、小球藻等。蓝藻门14属,主要有颤藻、鱼腥藻、平列藻等。硅藻门10属,主要有小球藻、舟形藻、针杆藻。另外,有裸藻门4属,金藻门1属,隐藻门2属,甲藻门3属。河流浮游植物蓝藻类,较高的可达17001万个/升,占总量的80%。3.共采到池塘浮游动物13种。其中轮虫3种,主要有萼花臂尾轮虫和卜氏晶囊轮虫。枝角类4种,主要有多刺裸腹蚤和细巧华哲水蚤。挠虫类3种,主要有台湾温剑水蚤。原生动物3种,主要有似龄壳虫。浮游动物总量1501.2—28510.4个/升之间,以原生物占优势,占总量的80.4%—99.9%。4.共采到河流浮游动物25种。其中轮虫11种,主要有萼花臂尾轮虫,原生动物3种,主要有似龄壳虫,枝角类5种,主要有长肢秀体蚤,挠虫类6种,主要有台湾温剑水蚤。河列浮游物总量在4768.7—41662.7个/升之间,以原生动物占优势,其次是轮虫。此二类占总量的95.3%以上。(二)底栖动物。经采样调查,共有15个种类。其中水生寡毛类3种,为苏氏尾鲤蚓,霍甫水丝蚓和克拉伯水丝蚓;摇蚊幼虫类5种,为羽摇
  蚊,粗腹摇蚊,微刺菱跗摇蚊,六附器毛实摇蚊,隐摇蚊;软体动物6种,有河蚬,纹治螺,方格短沟蜷,园田螺,光滑狭口螺,铜锈环棱螺;蠓1种,为幼虫。从采集种类看,多为寡毛类,摇蚊幼虫和软体动物,其数量在29—1972个/升之间。(三)水生循管束植物。经采样调查,共采到水生循管束植物17种,分属12科。单子叶植物中,有香蒲科蒲草,眼子菜科菹草、马米吧子菜和线叶眼子菜,茨藻科大茨藻,水鳖科苦草,禾本科菰草,莎草科蔗草、扁杆蔗草和三轮草,天南星科白菖蒲,浮萍科小浮萍和紫背浮萍。双子叶植物中,有蓼科两栖科蓼,金鱼藻科金鱼藻,龙胆科荇菜,小儿仙草聚科。以上种类,宁河县多数河道沟渠均有发现。数量较多的如蒲草、浮草和马来眼子菜。其中菹草、马来眼子菜等可为草食性鱼类的饵料。
  第四节 水产养殖
  一、淡水养殖
  (一)鱼种、鱼苗。鱼种:1958年从南方引进青、草、鲢、鳙鱼。1976年从湖南引进团头鲂、长春鳊、镜鲤、红鲤鱼。1982年引进非洲鲫鱼。1983年引进日本白鲫鱼。到1985年全县淡水养殖鱼种有草、鲢、鳙、鲤(红鲤、本地鲤、镜鲤)、鲫(非洲、日本、本地鲫)、团头鲂、长春鳊等10余品种。鱼苗:1961年在芦台“五一”公社进行草、鲢、鳙、鲤鱼的人工孵化,改变了50年代淡水养殖鱼苗由南方调运的情况。1974年,随着养殖面积的不断扩大,从河南、天津等地调进一部分鱼苗。1980年,芦台镇换新鱼种场搬迁到芦台铁路南侧,占地300亩,池塘36个,水面16亩,当年孵化鱼苗7000万尾。1979年县水产局在东棘坨乡东百村西建立国营鱼场一处,占地600亩,有池塘69个,水面190亩。第二年繁育鱼苗300万尾,除满足县内需要外,还销往邻县和东北三省等地区。后又分别在造甲乡大王台、小李乡北埋珠、潘庄镇潘庄村建起了鱼种孵化场。到1985年,全县共有孵化场5座,水面557亩,全年繁育鱼种1.5亿尾,其中大部分销往外地。
  (二)养鱼。1.精养成鱼。1957年在芦台换新渔业队(五一水产大队)利用2.2亩水面试验池养鱼,亩产达250公斤。1972年以后,精养面积逐步扩大,1975年达到0.259万亩。但由于缺乏管理,靠人放天养,平均亩产成鱼只有24公斤。1980年以后,实行了责任制,养鱼单位加强管理,实行科学饲养,提高了产量。1980年大北乡独立村4.5亩水面亩产成鱼210公斤,产大规格鱼种50多公斤。1985年,潘庄镇潘庄鱼场进行颗饵养鱼试验,50亩水面平均亩产成鱼400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2.废河养鱼。宁河县河湾养鱼主要在南埋珠至岳庄废河道的0.338万亩水面。1975年,由县水产局组织成立宁河、丰台、板桥河湾管理站,由于管理不善,没有成功。1984年又利用大杨至大尹闸河湾养鱼,水面0.378万亩,由县水产局组织河湾周围村队成立河湾管理站,开挖鱼种暂养池45亩,进行轮捕轮放。1985年,产鱼10万公斤。1985年任凤乡任凤村养鱼专业户利用村西150亩津唐河废河道养鱼,投放大规格鱼种,当年亩产成鱼210公斤。3.排灌沟渠养鱼。1978年,板桥公社北珠庄大队利用村南3.5亩的一段排灌沟渠养鱼,投放大规格鱼种,加强管理,投饵饲养,当年每亩产成鱼200公斤。1980年以后,沟渠养鱼面积逐步扩大,1983年已达到0.111万亩,年产鱼25吨,亩产22.5公斤。1978年,淮淀公社南淮淀大队村东的900亩洼淀,实行养鱼、养苇和蓄水相结合,靠人放天养,当年产鱼1.5万公斤。到
  1985年全县洼淀养鱼面积达到0.488万亩,产鱼14万公斤。任凤乡齐家埠村24户农民,1985年自愿组织养鱼专业队,承包了村北800亩洼淀养鱼,当年平均亩产成鱼45公斤,经济效益较好。1989年淡水养殖水面23141亩,淡水养殖总产2671.44吨。
  二、海水养殖
  1954年,淮淀乡北淮淀村在永定新河东岸渔港自然蓄水纳苗,养殖面积1.5万亩,年产鱼、虾、蟹12万公斤左右。1958年,北京清河农场划出1万亩,使养殖面积减少到0.5万亩。到1970年,由于长年淤泥堆积,进水渠道堵死,无法纳苗纳水,于是停养。1984年在市政府和县政府的支持下,该村清淤建闸涵挖塘养殖对虾,靠近永定新河两岸的南淮、北淮、冯台、付台村都先后开挖池塘养殖对虾,致使全县精养对虾达到176亩,粗养0.41万亩。1985年,全县精养0.204万亩,粗养235亩,平均亩产虾27.5公斤,其中冯台20亩精养池,平均亩产对虾60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1988年,全县精养对虾0.2650万亩,半精养、粗养0.14万亩。海水养殖产量总计258.5吨。1989年海水养殖水面4050亩,海水养殖产量296.21吨。
  第五节 水产捕捞
  一、淡水捕捞
  宁河县自然河流、洼淀泽塘是县内历史上的天然淡水(包括淡咸水)捕捞区。每年伏汛水涨之际,为“淡水鱼类之出产”。民国时期记载:“其捕捞概分四种:(一)网鱼业。(二)钓鱼业。(三)箔渔业。(四)杂渔业。所有渔具,主要为张网、曾网、大网、丝网、粘钩、卡钩,各种箔旋,苇箔以及挟网、虾篓、蟹篓、挂网、赶网、提篮等各种杂渔具”。“于每年伏汛、水势暴涨,各河溢水,浅水淀内,鱼类藉机而繁殖”。“渔船为木制小艇”,“贩运冰鲜之冰鲜船”,“宁河丰润一带之闷碇,”以及“帆船、钩船、流网船、大网船、排子等”。民国25年(1936年)《河北省渔业志》载:“宁河县内蓟运河,蜿蜒曲折,港湾甚多,经过本境共有十三曲。下流汇合其它小河。至北塘口而入海,春、秋、夏三季,为淡咸水产鱼类最盛时期。春季多产河刀鱼、黄花、麻蚶、快鱼等;夏季多产鲤、梭;秋季多产鳞刀鱼及河蟹;冬季以银鱼为大宗。宁河境内,最大湖泊为七里海,产鱼亦丰。每年产鱼之盛衰,恒视雨量之多寡而有差别。雨水愈多,产量愈丰也。”
  新中国建立后,50年代和60年代中期,宁河县渔业经济以淡水捕捞为主。捕捞区集中在蓟运河和七里海。此时为县内淡水捕捞业兴旺发达的盛期。但随着天然淡水渔业资源的衰减,捕捞能力超过鱼类资源的再生能力,捕捞业迅速衰退。根据重点渔业生产队调查,50年代(1950年至1960年),年平均捕捞产量为1815吨,其中虾蟹为629.5吨;60年代中期以前(1960年至1965年),年平均捕捞产量885吨,其中虾蟹313吨;60年代后期至70年代末(1968年—1980年),年平均捕捞产量仅700吨,其中虾蟹为零。1980年,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水产局“关于加强渔政管理工作的报告”,捕捞生产开始有统一的组织管理,加上不断完善承包责任制,产量略有回升。1985年,全县捕捞船共81条,年捕鱼量恢复到500吨。宁河县捕捞的主要品种是鲫鱼、鲤鱼、中华绒蟹、银鱼、刀鲚和青虾。渔具主要是大拉网、围网、抢网和旋箔、流箔
  等。1986年淡水捕捞产量达1275吨,1988年为1271吨,1989年为1238.5吨。
  二、海洋捕捞
  据史料记载:清及民国时期,“宁河海岸线长凡百十余里,其产鱼之地,为北塘海口”,“海户最多”,另有“神堂、南北堡等”,“为华北最有名的产鱼区”。捕捞方法,至民国时后期(1947年)“尚用帆船入海捕鱼,依然循持古代旧法未知改进。深水处始终不能进入,仅只在海边按季节与经验前去捕捞”。“所产鱼类,为黄花鱼、快鱼、毛虾、对虾、梭鱼、海蟹、麻蚶”,以及“铜罗鱼、瓶子鱼、红虾、〓子鱼、虾钱、鳝鱼、鲶鱼、针鱼、港虾及港梭鱼等。盛产时期,铜罗鱼为三月末,瓶子鱼为三四月,红虾为全年,鲇鱼为三四月,大虾全年,虾钱为八九月,鳝鱼为全年,〓子鱼为春秋二季,鲫头鱼为夏季,针鱼为五、七、八月,港虾及港梭鱼全年均产,惟冬季较多”。主要渔具为张网、袖网、拉网、流网、推网、黄花鱼网以及钓具等。
  1948、1949年及1953年,原宁河县所辖塘沽、汉沽、北塘相继划出,县境已无海岸线。海洋捕捞业也随之骤然衰退,1949年至1955年无海水产品。1956年开始有水产专业队,以木帆船于近海捕捞,产量很低。1956年至1960年,年平均产量为21吨。1963年至1968年,年平均产量增到54.73吨。1973年,芦台镇换新渔业队已有80马力机船4只。1975年董庄乡皇姑庄村建造120马力船4只,逐渐进行远海捕捞。主要渔具为底托网和毛流网。从1974年开始,县水产局开始有计划地组织海洋捕捞生产。1975年至1978年,年平均产量已达82.5吨。1978年因实行“海洋资源保护法”,宁河县海洋捕捞生产基本停滞。1982年开始恢复生产,但产量很低,仅为2吨左右。1984年恢复到85吨,1986年增至193吨。1988年减至45吨,1989年仅15吨。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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