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宁河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375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政策措施 |
分类号: | C924.21 |
页数: | 4 |
页码: | 180-183 |
摘要: | 本节记述根据1979年至1984年期间宁河县和天津市的相关文件规定,鼓励晚婚、晚育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是一项重要政策措施。根据这些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的人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奖励和补贴,包括补发产假工资、托儿补助费、营养费补助、休息时间、奖励工分、奖励现金等福利待遇。对于只生一个孩子并实施绝育手术的夫妇,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福利待遇,如营养补助费、奖励现金、儿童保健费、分房人口等。 |
关键词: | 宁河县 计划生育 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