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建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河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319
颗粒名称: 第二卷 建置
分类号: K922.1
页数: 7
页码: 71-77
摘要: 本卷记述宁河县清代以前及清代时期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时期的历史沿革情况。
关键词: 宁河县 建置 境域变迁

内容

第一章 历史概述
  清代以前及清代时期
  西周时(前1100年-前770年),宁河县属幽州。
  春秋战国时(前770年-前220年),本属燕地。
  秦(前221年-前206年),宁河县为上谷、渔阳二郡分属。
  西汉初(前207年),本属渔阳郡。
  西汉平帝元始二年(2年)置雍奴县,本属渔阳郡雍奴县。
  东汉时(25年-220年),本属渔阳郡雍奴县。
  三国魏时(220-265年),本属魏国范阳郡。
  西晋时(265—420年),本属幽州燕国,后改称燕郡。
  北魏(420-445年),本属幽州渔阳郡泉州县。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年),废泉州县并入雍奴县,本属幽州渔阳郡雍奴县。
  北齐(556年-581年),废渔阳郡,本属东北道行台。
  隋开皇年间(581年-604年),本属幽州总管府雍奴县。
  隋大业年间(604年-618年),废幽州改为涿郡,本属涿郡雍奴县。
  唐武德年间(618年-626年),改涿郡为幽州总管府,本属幽州总管府雍奴县。
  唐贞观年间(627-649年),分十道,本属幽州雍奴县。
  唐开元年间(714年-741年),置幽州节度使,本属幽州节度使雍奴县。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幽州为范阳郡,雍奴县更名武清县。本属范阳郡武清县。
  后唐(923年),置新仓镇,本属幽州卢龙节度使武清县。
  契丹会同元年(938年),武清县分置香河县,本属幽都府卢龙军香河县。
  辽天庆元年(1111年),本属南京道析津府香河县。
  金大定十二年(1172年),香河县分置宝坻县,本属中都路大兴府宝坻县。
  元太祖年间(1215年),本属燕京路大兴府宝坻县。
  至元元年(1264年),改燕京路为中都路,本属中都路大兴府宝坻县。
  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年),改中都路为大都路,本属大都路大兴府宝坻县。
  元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设大都路总管府,本属大都路总管府宝坻县。
  明永乐二年(1404年),设梁城守御千户所,本属直隶顺天府宝坻县。
  明永乐七年(1409年),设顺天府通州,本属直隶顺天府通州宝坻县。
  清顺治元年(1644年),本属直隶顺天府通州宝坻县。
  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顺天府始设四路厅,本属直隶顺天府东路厅通州宝坻县。
  清雍正九年(1731年)析宝坻置宁河县。隶属直隶顺天府东路厅通州所辖,至民国。
  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循清制,属直隶顺天府东路厅通州。
  民国3年(1914年),改直隶顺天府为京兆独立区,属直隶津海道京兆独立区。
  民国17年(1928年),直隶改称河北省,废道。河北省直辖宁河县。
  民国24年(1935年),通县设日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辖宁河县。
  民国25年(1936年),设行政督察专员区,宁河县属天津区。
  民国27年(1938年),河北省公署成立于天津,设四道,属河北省冀东道。
  民国29年(1940年),河北省复分八道,属河北省津海道。
  1941年10月,由“丰玉遵”联合县划出“丰玉宁”联合县。“丰玉宁”联合县辖十区,含宁河县岳龙、板桥一带为第六区;丰台一带为第三区;由第十三公署直接领导。
  1943年2月,“丰玉遵”与“丰玉宁”合并为“丰玉遵宁”联合县。宁河县的部分村庄属冀东地委第十三公署管辖。
  1943年7月,“武宝宁”联合办事处成立。辖四个区,内含宁河县蓟运河以西的部分村庄,在第一、二、三区之内。此时,“武宝宁”和“丰玉遵宁”两个联合县同属冀热边行署第五专署所辖。
  1943年8月,“丰玉宁”联合县又从“丰玉遵宁”中分出。其中宁河县蓟运河以东的大部分村庄为游击区(除芦台镇、丰台、板桥等日伪据点外),属冀热边行署第五专署所辖。
  1944年9月“武宝宁”联合办事处所辖四区扩大为八区。宁河县蓟运河以西村庄已划在第四、五、七区之内,属冀热边行署第五专署领导。
  1945年1月,“武宝宁”联合办事处、“丰玉宁”联合县改由冀热辽行署第十八专署领导。宁河县除芦台、丰台、板桥日伪据点以外,均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村政权。
  1945年9月,“丰玉宁”联合县组成芦台镇政府,属冀热辽行署第十八专署领导。由于国民党军抢占解放区,至月底镇政府被迫撤出芦台。
  1945年10月,“武宝宁”联合办事处改为“武宝宁”联合县政府。在宁河镇、王家铺、桐城等地办公。属冀热辽行署第十八专署领导。
  1946年1月,联合县制撤销,恢复单一县制。于宝坻黄庄镇成立中共宁河县委、县政府。全县辖八个区,属冀东行署第十八专署领导。
  1946年5月,由第十八专署领导调整为冀东行署第十五专署领导。芦台镇等铁路沿线较大村镇仍被国民党军盘据。
  1948年12月,宁河县全部解放,辖十个区,隶属冀东行署第十五专署。
  1949年9月,宁河县委、县政府由宁河镇移至芦台镇。辖十个区,隶属天津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时期
  1949年10月,宁河县属天津专区。
  1958年5月,宁河县划归唐山专区。
  1959年1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撤销原宁河县建制,划属天津市,称为天津市汉沽区。
  1960年4月,将汉沽区(含原宁河县)划归唐山专区,并建汉沽市。
  1961年6月,宁河与汉沽市分置,复称宁河县,属唐山专区。
  1962年8月,宁河县划归天津专区。
  1973年8月划归天津市。
  第二章 境域变迁
  清时期
  县境范围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诸于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宁河县志》。当时,县界屈曲,东西长60.5公里,南北长67公里。疆域四至为:“东至张凤庄十八里,庄外三里接丰润县界;南至塘儿沽庄一百二十五里,庄外一里抵河接天津县界;西至西堤头一百里,庄中石桥接天津县界;北至埋珠庄八里,接丰润县界;东南至杨家泊四十五里,庄外十里接丰润县界;东北至青坨庄五十里,接丰润县界;西南至于家铺一百一十里,庄外一里接天津县界;西北至大月河二十里,庄外一里接宝坻县界。东北至丰润县治一百一十里;西南至天津县治一百四十里;西北至宝坻县治一百一十里。”此县境范围一直延续至清光绪年间中期。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期间,县境范围略有变化:“东十八里至张凤庄庄外三里许,接丰润县界;东南八十五里至蔡家铺临海;东北五十里至青坨庄庄外接丰润县界;西一百里至堤头庄中石桥接宝坻、天津县界;西南一百四十里至军粮城庄接天津县界;西北二十里至大月河庄外一里接宝坻县界;北八里至埋珠庄接丰润县界,又北十里至丰台庄接玉田、丰润县界;南一百里至北塘临海。”(见《宁河图说》)
  民国时期
  民国3年(1914年)至民国17年(1928年)属津海道时曾经实测:“县境东西距65里(府志作50里,清一统志府志采访均作135里,县志作120里);南北距122里(府志作135里,县志作134里,一统志府志采访均作130里)。其八至:东抵遵化州丰润县界20里(一统志作45里);西抵宝坻县界45里(府志作30里);南抵海90里,天津府天津县界110里(一统志府志均作120里,县志作126里);北抵丰润县界12里(县志作8里),县治140里;东南抵丰润县界50里(县志作55里);西南抵天津县界95里(一统志府志均作150里),县治135里;东北抵丰润县界30里(一统志作25里,府志作45里,县志作50里),县治140里(县志作110里);西北抵宝坻县界23里(一统志作20里,府志作30里,县志作21里),县治110里”。(见民国《直隶省通志稿》)
  民国31年(1942年),含丰台、窑头、倚岸、李老、南埋珠、北埋珠等村以东,划属丰润县,民国35年(1946年),汉沽以东北塘、塘沽、新河划出。民国19年(1930年),全县面积清丈实测为3020平方公里;民国27年(1938年)为2289平方公里;民国31年(1942年)为2530平方公里;民国35年(1946年)为1961.59平方公里。
  1948年12月,原属丰润县的东丰台、窑头、倚岸、李老、南埋珠、北埋珠又划归宁河县第8区。
  1949年3月,汉沽乡、寨上一带从宁河县划出,成立汉沽专区。宁河县原辖第6区的赤土村、范庄一带及第9区军粮城以西的村庄划归天津市。
  1949年8月,原丰南县所辖的18个村:田兰庄、艾蒿岭、皂甸、张绪庄、羊角庄、小陈庄、东尹庄、姚园、任家庄、瓢辛庄、魏家庄、西庄坨、东庄坨、杨家泊、东里自沽、付庄、肖家房子、小高庄划归宁河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时期
  1950年5月,宁河县原辖第6区的北窑村、河头、五十间房、义和庄及中心桥5个行政村划归天津市塘大区。
  1950年,原宁河县的黄庄、王家铺、貉子沽、水流庄、小甸等村划归宝坻县。
  1951年1月,汉沽镇划归宁河县。原宝坻县张老仁村等划归宁河县。7月,宁河县汉沽镇划入天津专区。
  1957年8月,原宁河县茶淀乡所辖17个村:茶淀、小东庄、福田村、绿山村、大辛村、大平庄、小留庄、大王庄、李么庄、催兴庄、东尹庄、辛庄子、羊角庄、桃园、魏庄、西庄头、东庄头划归汉沽市。
  1958年6月,原辖军粮城乡、李庄乡、中心庄乡共46村划归天津市。其46村村名表附后。
  1958年9月,原辖东宁车沽、西宁车沽、南宁车沽、北宁车沽划归塘沽区。
  1958年11月,原辖“红旗”人民公社(即丰台、岳龙、塔慈等96村)划归玉田县。
  1959年1月,宁河县与汉沽区合并(宁河县建制撤销)。芦台镇、宁河镇、潘庄镇和“五一”人民公社、“红星”人民公社、“卫星”人民公社均划入天津市汉沽区管辖(后改为汉沽市)。
  1959年2月,原宁河县所辖的霍庄、赵庄、纪庄、东堤头、西堤头等村划归天津市北郊区。
  1960年,玉田县所辖丰台、岳龙等97村(原“红旗”人民公社)划归汉沽区(汉沽区内含原宁河县)。
  1961年6月,原宁河县从汉沽市分出,恢复宁河县建置。全县辖24个公社。当时,县境东西宽约35公里,南北长约50公里,总面积1171平方公里。
  1961年10月,宁河县所辖大田公社划归汉沽市。
  1962年8月,宁河县所辖大中庄公社、林亭口公社、南王庄公社、新安镇公社、八门城公社、黄庄公社、造甸公社划归宝坻县。
  截止1986年记载,宁河县境内尚存4个独立行政区:
  清河农场。1950年在宁河县境内的任风、淮淀公社以南的大荒地区成立。1957年时,其场区由原6万亩扩大为23万亩,至1986年占地17.842万亩。隶属北京市管辖。
  芦台农场。1949年6月成立。1958年将大海北、岭头两个乡划入其内。至1986年包括小海北、马从、大海北等20村,占地19.919万亩。1973年8月,宁河县划归天津市后,其农场隶属河北省管辖。
  汉沽农场。1951年成立,位于县城东部。原称“宁河农场”。1959年,宁河与汉沽合并后称“汉沽农场”。至1986年含艾蒿岭、张绪庄、皂甸等村,占地21.382万亩。1973年后隶属河北省管辖。
  潘庄农场。1964年在潘庄西南部成立,初称“青年农场”,占地0.918万亩。至1980年3月,由天津市农垦局接管。
  宁河县境区域变更,至1980年以后基本趋于稳定。
  1989年,县境总面积1031.8001平方公里。东西最长处52公里,南北最宽处49公里。其八至为:北和东北邻玉田县、丰润县;东接丰南县;西和西北接宝坻县、武清县及天津北郊区;南和西南连天津东郊区、塘沽区;东南临汉沽区。

知识出处

宁河县志

《宁河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宁河县情,包括地理位置、建置、区划更易、县城、乡镇、村庄、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电力、工业、商业、社会经济、民俗风物、文化及人物资料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