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收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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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2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民收入
分类号: F124.7
页数: 3
页码: 935-9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9年至2014年天津市宁河县农民收入的情况,其中包括了人均总收入、人均纯收入等。
关键词: 居民收入 农民收入 宁河县

内容

一人均总收入
  1978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为114元。1984年抽样调查,50户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574.81元。1988年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县农民人均总收入1055元,比上年增长21.3%。90年代,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农民家庭收入增长很快。1994年,抽样调查100户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333.5元。进入21世纪,随着农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等各业全面发展,农民收入不断提高。2014年,抽样80户调查,农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01万元。
  二人均纯收入
  1980—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累计增加额362元,年平均增加72.4元,年递增26.3%。1985—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额累计增加491元,平均每年增加98元。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89元,比上年只增加7元,增长0.7%,但比1985年增长98%。 “七五”期间平均每年递增14.7%,其中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74.3%,为743元,比1985年增长121.8%,平均年递增17.3%,所占比重由1985年66.5%上升到74.3%。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纯收入518元,比1985年增长1.7倍,所占比重由38.5%上升到52.3%。第二、三产业取得收入为355元,比1985年增加101元,平均每年递增7%,仍慢于第一产业的发展速度。其中,从乡村企业得到收入人均135元,平均每年递增6%,占全部纯收入13.7%,仅次于家庭经营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中,货币收入达653元,比1985年增加342元,增长1.1倍;货币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1985年62.4%上升到66.1%。农民实物收入336元,所占比重由37.6%下降到33.9%,变化趋势说明宁河县农村经济向商品经济逐步转变。
  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649元,比上年增加399.48元,增长9.4%。在农民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人均1581.5元,占总收入26.6%,比上年增长26.8%。家庭经营收入人均4136.8元,占总收入69.7%,比上年只增长2.5%,但仍是农民收入主体部分。第三产业收入、交通运输业收入人均382.85元,比上年增长39.8%,增长较快。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收入人均261.11元,比上年略有下降。服务业人均99.03元,比上年增长115.2%。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6506元,2008年9360元,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45元。2014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4元,同比增长10.6%。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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