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救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258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社会救助
分类号: D632.9
页数: 5
页码: 922-926
摘要: 本章介绍了中国宁河县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敬老院、五保户供养、灾害救济、慈善救助和其他救助措施。文章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救助工作,旨在保障居民的生活和福祉。
关键词: 宁河县 社会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

内容

第一节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995年,通过帮扶,将全县222户严重困难户降低至196户,对严重困难户生活现状进行现场录像。1996年,集资23万元,以利息用于严重困难户救助活动。1998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一并建立,形成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城镇低保对象271户、468人,发放保障金79万元。筹资28.2万元,为21户困难户建房65间,为10户困难户大修房屋32间。2001—2004年,农村低保实行区县、乡镇和村集体三级管理体制。低保资金分别由区县、乡镇和村集体共同负担。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在低保资金负担比例上相应调整。将县、乡(镇)、村负担比例为5∶3:2(即县负担50%,乡镇负担30%,村级负担20%)调整为6:4(即县负担60%,乡镇负担40%)。2010年,农村低保资金市级负担70%,县级负担30%;城镇低保资金市级负担80%,县级负担20%。2000年,实施城乡低保制度初期,全县享受低保待遇人数为314户998人,年支出低保资金11.8万元。2004年,城镇低保增加60户126人,年达到526户1057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53.6万元。低保对象90%为城镇特困职工、失业人员及其家属。农村低保达1328户2313人,全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17万元。2009年,对农村特困户实施救助653人,救助10万余元。是年,宁河县实施低保扩面,享受城乡低保4331户981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608万元。
  2010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指导线为3000元年人均差额补助;城镇低保标准平均指导线为5400元年人均差额补助。以农村低保为例,自1998年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以来,宁河六次调整低保标准,分别为2000年720元、2003年864元、2005年950元、2007年1500元、2008年2400元、2009年2760元、2010年3000元。是年,全县享受低保待遇5526户1.26万人,发放低保金2419.42万元。2014年,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待遇6867户1.43万人,年发放低保专项救助金5519.6万元。取消低保待遇1037户2975人,对24名死亡低保人员继续冒领低保金行为进行查处,追缴低保金8.3万元。
  第二节 敬老院
  一县级敬老院(福利院)
  宁河县社会福利院始建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前身为宁河镇敬老院(社会救济院),时由宁河镇和福利厂出资收养一些荣残军人、老烈属和孤残,形成福利院雏形。1976年,因受唐山大地震影响,院内房屋倒塌,福利院迁至赵庄乡西侧。是年,收养孤儿15人。1977年,福利院迁至芦台镇光辉大车店旧址,收养孤儿154人。1978年,因孤老与孤儿生活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另外新建儿童福利院,负责收养孤儿124人。1986年,社会福利院迁至曹庄闸口,与光荣院合并。2000年,福利院与光荣院分设,福利院原址未动,光荣院迁至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001年,护理高龄病人3人。开展种养殖业,改善收养人员生活。2007年,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立项批复,并被确认为2008年度宁河县二十项惠民工程之一。2009年,福利院在原址改造工程完工,将福利院、光荣院和部分规模小、设施差乡镇敬老院合并,实行“三院合一”管理模式,改称宁河县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380平方米,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2014年,社会福利院住养老人82人。
  二基层敬老院
  1981年,宁河县建成敬老院8所,收养老人91人。1983年,有敬老院11所,收养老人147人。1984年,新建敬老院8所,新增住养老人89人。1990年,全县乡、村敬老院25所。1992—2002年,民政局投入98万元,改扩建岳龙、北淮淀、大北涧沽、东棘坨、潘庄、苗庄6所乡镇敬老院。是年,全县14个乡镇有敬老院10所,其中个人办敬老院1所,总建筑面积6358平方米,房屋271间,床位207个。服务人员49人。收养老人74人,其中自费8人,月人均供养标准184元。2007年,将12所乡镇敬老院调整为4所,分别是大北涧沽镇敬老院、潘庄镇敬老院、苗庄镇敬老院、东棘坨镇敬老院。2014年,调整为潘庄镇敬老院、苗庄镇敬老院2所。
  (一)潘庄镇敬老院 潘庄镇敬老院前身为西塘坨村养老院,始建于1958年,是宁河西部最早养老机构,当时住养人员60人。1960年,养老院撤销。1966年,西塘坨村养老院再次成立,最多时住养老人17人。1997年,迁至潘庄镇政府旁,更名为潘庄镇敬老院。住养老人23人。2002年,投资10万元进行修缮。2010年,潘庄镇敬老院占地面积78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平方米,设计床位32张,住养老人17人。2014年,住养老人10人。
  (二)苗庄镇敬老院 1996年,成立苗庄镇敬老院,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平方米,设计床位20张,收养老人17人。2014年,住养老人6人。
  三民办敬老院
  (一)七里海敬老院 1998年,由个人出资,成立七里海敬老院,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计床位60张,收养老人16人。至2007年,先后赡养孤寡老人30余人。2014年,住养老人14人。
  (二)天年园老年公寓 2007年,在芦台镇经济开发区二纬路成立天年园老年公寓。公寓占地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设计床位56张,收养老人21人。2014年,住养老人已达57人。
  第三节 五保户供养
  1981年,五保老人336户419人,全年每人供给生活水平150~160元,最高达180元。1985年,全县享受五保待遇老人274人,由村、乡负责安排生活,定期给予粮、柴等生活必需品,每人每年吃粮标准为200千克,月生活费60元。1993年,五保老人237户262人。2000年,宁河县五保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889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1876元,供养资金来源主要是村提留和村集体经济。2003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由市级转移支付解决,五保户供养每人每年按2500元支出标准补助。资金渠道为:县财政拨付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拨付乡镇民政办或农经站,由民政办按计划发给五保户。2004年,有五保对象603人,占全县农业人口0.22%。其中,已保障对象135人,集中供养84人,其余51人由所在村分散供养。因经济条件等原因,全县有应保未保对象468人。2006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258人,占全县农村人口0.45%,已经纳入五保供养对象135人,占五保供养对象10.73%。其中,集中供养74人,分散供养61人。供养对象身份,主要以60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抚养人)为主,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给予特殊照顾和政策倾斜。2010年,全县五保老人1458人,年发放救助资金691.3万元。2006—2010年,五保金标准进行4次调整,年标准分别为2500元、3000元、4000元、4600元。2014年,为1358名五保老人发放专项救助资金933.5万元。
  第四节 灾害救济
  至1989年,国家先后拨放地震救灾资金4890万元,拨付震后重建投资款1.5亿元,支援药品和医疗器械价值65万元,全国各地派往宁河44个医疗队、手术队1500余人,抢救治疗伤病员5.36万人,5448名伤员分别转送到7个省、22个市县51所医院治疗。
  1986—1989年,市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委员会先后3次下拨周转金76万元,解决20%生活困难群众住房问题。1987—1988年,宁河县分期分批解决严重困难户住危房问题,确定52户砖瓦结构156间,采取县、乡、村、户四方集资办法,用资23.38万元。1990年,9个乡镇84个村发生风、雹、火灾等自然灾害17起,民政局5次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14万元。1991年,全县发生自然灾害4次,县民政局拨发救灾款9万元,募集捐款84.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850户7650人。1993年,拨发救灾款6万元救济受灾群众1360户5460人。1996年,拨发1105万元救济款解决受灾群众生活。1997年,筹集救灾资金40余万元,帮助247个特困户建起737间砖瓦结构新房。1998年,发放救灾款6.1万元。为南方洪涝灾区募集捐款83万元,衣被6.4万件。2002年,全县68个单位6781名干部职工捐款38.9万元,县民政局筹集资金48万元,购买面粉、大米246吨,救助受灾群众1.44万人。2004年,全年发放救灾粮83.9吨,救助受灾群众2462人,拨发救灾款100余万元,解决4000余人缺粮和房屋修缮困难。2005年,为全县4653户1.42万名受灾群众发放救灾款174万元、食用油5345千克、大米80吨。2014年,向市民政局争取资金25.3万元,帮助丰台镇和东棘坨镇遭受冰雹灾害袭击群众做好抗灾自救。
  第五节 慈善救助
  1997年,宁河县慈善协会成立。市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赵玉恒向宁河县慈善协会捐赠5万元慈善救济助学款。1998年,县慈善协会开展“慈济助困”“安老助孤”活动,将3.1万元善款、2400千克面粉、400千克食用油发放到80户特困家庭、25户孤老户。2003年,向医务部门捐赠28.6万元抗非典医疗器械17台(套);向80名孤儿每人发放救助款150元及面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折款2.08万元。2004年,资助15名贫困户新大学生每人2000元,为2081名贫困中小学生减免学杂费13万元,协调市慈善协会和《今晚报》社为21名孤儿每人捐资500元。2005年,筹集慈善助学资金10万元,对19名高考650以上、品学兼优贫困生进行资助;为9名唇腭裂患者减免手术医疗费5万元;出资1.2万元,为60名因病致残困难群众购置轮椅;筹集捐资助学款1.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36名中小学生。2006年,开展以“心系宁河,情系故乡”为主题的“慈善一日捐”活动,55个单位和社会各界1.27万人次参加,募集善款70余万元。县政府决定每年7月20—28日为宁河县“慈善一日捐”活动日。9月,开展宁河县慈善助学活动,天誉商品混凝土预拌有限公司捐款10万元,14个乡镇41所中小学100名困难学生,每人受助1000元。2007年,救助困难群众227人次,发放救助金22.66万元。其中,救助贫困大学生20人次,救助资金1.6万元;救助孤儿41人次,救助资金4.92万元;大病特困人员慈善助医救助68人次,救助资金12.4万元;以物品形式(包括轮椅、药品等)救助98人次,折合人民币3.74万元。接收天士力集团价值6000元药品。为百岁老年人发放慰问金2400元。“慈善一日捐”活动,4000余人次参加,筹集善款54万元。2008年,南方部分地区发生五十年不遇雨雪和冰冻灾害,慈善协会组织群众为受灾地区捐款,3976名参与,筹集善款26.12万元。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慈善协会组织群众为四川地震灾区捐赠善款585万元、棉衣被1万件。2009年,举办“慈善助孤”活动,发放善款2.78万元,救助45名孤儿。7月20—28日,开展“慈善四日捐”活动,全县89个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近万名参与捐赠活动,筹集善款达285.38万元,在县养老服务中心开业典礼捐款活动中,筹集善款68.10万元。“爱心成就梦想”慈善助学活动中,发放救助款4.4万元,救助大学生11人。开展“博爱女生”慈善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6000元,救助6名困难女生。举行慈善助老活动,慰问50名困难老年人,发放慰问金5000元。移动天津分公司为宁河20户低保家庭高中学生捐资2万元。是年,天津市慈善协会支持善款8.08万元,用于救助132名困难群众。
  2010年,民政局联合精神文明办公室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爱心捐助活动,80个单位35家企业,捐赠善款284.08万元,其中天津市华彩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捐款50万元、天津市久安集团捐款20万元、玖龙纸业天津分公司捐款20万元,重点救助“四困人员”(即孤老、伤残、重病、单亲困难),并新建一座希望小学。是年,县慈善协会支出善款139.8万元,其中“爱心成就梦想”慈善助学活动中,发放善款7.6万元,资助20名低保和特困家庭中考入高等院校应届高中毕业生;发放助孤款2.14万元,助困款40万元,助老款45万元;青海玉树震灾中,为玉树灾区筹集善款30万元,其中岳龙镇小良村81岁高龄的老人徐文华捐款1万元,悦雅堂玉器古玩行举办慈善义卖捐赠善款1.67万元;甘肃舟曲泥石流灾害中,募集善款15万元。2014年,联合华维(天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县企业家爱心联盟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患白血病的潘庄中学学生运乃斌筹集善款37.7万元。是年,组织开展“迎新春慈善助困”“爱心成就梦想”等9项慈善救助活动,救助300户困难群众、120名老人、40名困难学生和36名孤儿,发放善款140.5万元。
  第六节 其他救助
  一临时救助
  1990年,发放临时救济和冬令救济款8万元,为全县222户特困户购买1.4万化肥,为35户拨款3.8万元翻盖新房105间。1991年,拨款3万元帮助30户严困户盖房90间。1993年,拨付冬令救济款4万元,购买棉布7100米、棉花480千克、烟筒380节,受益对象998户1640人。拨发救济款4万元、优抚款2万元,救济严困户2075人。1995年,临时救济7万元救济对象398户;拨发冬令救济4万元,春节拨发8万元,全县196户贫困户、475户五保户和90户其他困难户安全过冬、过节。1998年,县民政局自筹6.5万元,救济群众1200余人。全年扶持特困户建房19户59间,修房4户11间。2001年,投入扶持建房款2208万元,拉动社会资金275万元,帮助57户村民修建房屋184间。2002年,县民政局提供扶持资金21.6万元,拉动社会资金125万元,扶持特困村民54户修建房屋183间。拨发冬令救济款4万元。2004年,全年社会救济支出资金18.4万元,其中发放现金10万元,发放面粉1.61吨、食用油3839千克,救济困难群众2112人次。2008年,救助受灾群众2495户3679人,救助资金30.82万元。2009年,节日慰问困难群众6526人,发放慰问金206万元。2010年,临时救助108户,发放救助金5万元。春节期间,救助慰问困难群众13941人次,发放慰问金759.09万元。2014年,临时救助561人次,发放救助款219.6万元。
  二医疗救助
  2005年,启动和实施《宁河县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宁河县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规程》,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对54名重病、大病患者实施救助。2009年,实施医疗救助156户,发放救助资金65.6万元。2010年,实施医疗救助287户,发放救助金36万元。2014年,为全县25名大病患者逐一送去总计近90万元医疗救助金,全年发放医疗救助款149.3万元。三救急难2014年,开展“救急难”试点。是年,临时救助381人次,发放救助金195.8万元。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河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