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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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2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医疗管理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8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医疗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医疗管理

内容

一医疗机构管理
  2008—2009年,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疗质量大检查活动,内容涉及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资质、执业范围、护理质量、病历质量、处方、报告单规范、门诊登记、医疗废物处理与登记、感染消毒、抗生素合理使用、精神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生物安全检查、大型设备存档等20余项。2014年,各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达98.3%,实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在各个基层单位零差率销售573个品种,实现了全县19个乡镇卫生院的“573”药品全覆盖,每年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800余万元。全县各医疗机构“放心药店”达标单位达到10家。
  二医疗事故处理
  1980年,贯彻《天津市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的暂行规定》。建立宁河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一般的医疗差错,由县医(卫生)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小组)鉴定处理,向县卫生局备案;一般的医疗事故,由县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处理,向市卫生局备案;严重的医疗事故转交司法部门处理。2002年,修改《宁河县医学会章程》,调整学会理事,将原县医药卫生学会改为县医学会,下设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组建鉴定专家库,主要负责全县医疗事故鉴定。县卫生局属各单位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至2014年,组织医疗事故鉴定123例。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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