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188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公共场所卫生 |
分类号: | R19 |
页数: | 1 |
页码: | 853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2005年至2011年间对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措施和行动。其中包括对公共场所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监督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以及对卫生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等。在2006年,要求重点行业制定卫生制度,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对卫生条件较差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2010年,对生活饮用水进行调查和监督检查,并对供水单位和县疾控中心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从2011年开始,在旅店、洗浴等行业中推广消毒配送和自身消毒相结合的卫生措施,以提升行业的卫生水平。 |
关键词: | 天津市 宁河县 公共场所 卫生 |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