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卫生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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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185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卫生监督
分类号: R19
页数: 4
页码: 852-855
摘要: 本章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卫生监督的情况。其中包括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执法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卫生监督

内容

第一节 食品卫生
  1980年,对饮食行业56个门市部、23个分销店、183个双代店完成摸底建档。对县、社、队办12个冰棍厂实行卫生监督、审批后生产。对全县1200余名三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熟肉和外地购进白酒均进行化验。1990年,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85.8%,从业人员体检率97.7%。2000年,食品卫生合格率85%。2004年,组建执法队,取缔无证经营6户、行政处罚18户、销毁违法食品700余千克。2006年,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监督检查6000余户次,重点行业监督检查率300%,总立案400余件,实施行政处罚420件,罚款22万元,实施卫生行政许可410户,完成从业人员体检4022人。2007年,餐饮食品监管实施分段管理,卫生部门主要负责餐饮环节监管。2008年,在“三鹿奶粉事件”中,做好婴幼儿免费筛查和患儿医疗救治,筛查上报3470人,其中确诊14例,完成确诊患儿经济赔偿。出动监督执法人员7760人次,对被监管单位监督检查1.1万户次,重点行业监督覆盖率300%,监督从业人员体检3000人,体检率100%,监督调离职业禁忌人员8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02件,罚款8.06万元;餐具、用具抽检215份,合格率95%。下达行政执法意见书1161份,受理群众投诉34件,举办被管理相对人培训班5期,培训300余人次。餐饮行业建立统一电子档案498户。餐饮行业量化分级达到100%,建立台账率100%。
  2005—2014年,组织完成“卫监十号行动”、创建卫生城镇、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奥运食品安全保障、达沃斯论坛保障、国际气象大会安全保障、卫监十项行动、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百日万店专项整治、清查清缴问题乳粉活动、严厉查处地沟油专项行动、查处非法一次性塑料餐盒活动、查处一次性卫生筷子专项活动、严厉查处无证餐饮店活动、提升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质量活动、开展“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行业专项整治、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活动等大型食品安全专项活动100余次,年平均监督频次4次/户,监督覆盖率100%。
  第二节 公共场所卫生
  2005—2014年,对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实施卫生行政许可1522件次,监督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卫生培训4315人次,针对卫生监督中发现违法行为实施卫生行政处罚291件。2006年,要求重点行业制定卫生制度,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对卫生条件较差单位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对不按时整改及拒绝整改单位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40户。2010年,全县完成271个村生活饮用水调查,对全县3家集中供水单位及乡村供水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供水单位和县疾控中心,定期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对不符合要求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2011年始,逐步在旅店、洗浴等行业中推广所用软片由消毒企业统一消毒配送和被监管单位自身消毒相结合,提升行业卫生水平。
  第三节 职业卫生
  2005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对县域内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专项整治。对全县17家企业488名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完整职工健康档案。对全县20家有关放射资质医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组织60名从事放射人员到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体检。2006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集中宣传,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企业253户次,对540名职工进行体检,建立完整职工健康档案。对全县20家具有放射资质医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组织60名从事放射人员到市职业病防治所进行体检。2005—2013年,对全县147家涉及毒害作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劳动者个人防护现场进行指导。针对各企业存在不同危害因素提出相应防护措施和整改意见。
  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对新建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加强劳动者个人防护设备。组织涉毒害企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7156人次。2013年,职业卫生执法职能划转至安监局,卫生监督部门具体负责放射卫生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检查。2014年,全县完成15户放射单位的行政许可验收,对正在改、扩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2005—2014年,每年开展职业卫生防护主题宣传,深入学校、超市、集市、企业、公交车站、社区等进行宣传,制作标语展牌并下发宣传材料1600余份,切实提高群众职业健康防护意识。
  第四节 学校卫生
  1979—2009年,每学期开学前,均对学校食品卫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品卫生专兼职管理员队伍,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定期与教育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对新建学校食堂进行先期监督、证前指导,提出监督意见。开展学校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2010年,对30所农村学校饮用水状况进行检查,对水源管理和消毒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防控责任人制度,配备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员,制订传染病报告制度。遇有疫情时,实行晨检记录日报告制度。建有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2011—2014年,每年对辖区内半数以上中小学校进行快速检测,检测内容包括教室人均面积、微小气候、学生宿舍卫生、教室采光等,对存在问题教室环境提出规范化整改意见。2014年,与教育局、疾控中心建立联动机制,组织召开全县学校卫生管理员培训会议。
  第五节 医疗执法
  2005年,对全县医疗机构、社会办医机构、个体医疗门诊、采供血机构及外地行医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整改9家,立案处罚17家,罚款2.0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9500元。2005—2010年,承办非法行医案件54件,没收医疗器械40余件。监督所从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等方面对全县23所医疗(疾控及采供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300%。2006年,着力加强医疗执法,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行为;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全年监督检查338户次,责令整改9家,立案处罚17家,罚款2.05万元,取缔非法行医机构16户,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5万元。2009年,开展对医疗执业资格和医疗执业行为经常性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违法案件查处率100%。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162处。2010年,设置160个哨点,其中一级哨点医疗机构19家、二级哨点141家。取缔非法行医点6个,没收非法行医工具及药品价值3万余元。2013年,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活美容、牙科诊所和妇科诊所等机构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约谈问题单位负责人,签署《无非法行医承诺保证书》,规范其执业行为。检查各类医疗机构144户次、零售药店231户次、计生服务机构60户次、生活美容机构86户次、检查集市25次,建筑工地14次。立案查处、取缔无证行医20家。2014年,开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宁河县医疗服务市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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