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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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唯一号: 02192002023000117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其他医疗机构
分类号: R19
页数: 3
页码: 839-8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天津市宁河县其他医疗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卫生监督所、救护站、血站、结核病防治所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宁河县 医疗机构

内容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位于芦台镇沿河路5号,原为县卫生防病站。2000年,在芦台镇震新路增3号建成综合办公楼,占地3053平方米,建筑面积3196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500平方米。2003年,建成微生物净化实验室,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和专用体检车一辆。2005年,防病站执法职能剥离,成立卫生监督所。2010年,更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年,拥有原子荧光、液相色谱、原子吸收、气相色谱等先进设备26台件,承担全县疾控、食品、水质、职卫、环卫、突发事件和健康查体等194个检验项目。设办公室、财务科、检验科、公共卫生科、体检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慢病科、消毒科、性病与艾滋病科、规划免疫科、健康教育科、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12个科室。2014年,有职工6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7人。万元以上设备30台。
  二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1980年,恢复县妇幼保健站,设在县卫生防病站。1985年,建成县妇幼保健所,设妇幼保健门诊部。1996年,迁至芦台镇文化路18号县卫生局办公楼内。2000年,迁至芦台镇建设路21号芦台医院旧址,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2010年,设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婚检科、医学病理科、党支部、办公室、工会、团支部、会计室。2014年,有职工39人。
  三卫生监督所
  2005年,成立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地址设在芦台镇震新路增2号,办公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设有办公室、业务科、稽查科、食品卫生监督科、环境卫生监督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医疗执法科等科室。核定编制48人,实有职工40人。配备监督执法车辆9辆,快速检测设备33件。2006年,更名为天津市宁河县卫生监督所,规格为科级,核定事业编制48人。2007年,被国家卫生部评为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2010年,规格由正科级调整为县属副局级,加挂宁河县餐饮食品监督所牌子,承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分局对餐饮食品监管具体执法,有关业务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分局领导。2014年,有职工36人。
  四救护站
  1976年建立,位于芦台镇芦汉路,时有救护车4辆,司机5人,管理人员3人。1983年,迁至县医院内,新建房屋8间,有救护车6辆,司机8人。1990年后,救护站丧失急救、转运病人功能,人员开始分流。2003年,重建宁河县救护站,办公地点位于旧址芦汉路。时有救护车2辆,抽调工作人员8人。2004年,救护车增至4辆,工作人员13人。2010年,县救护站迁至宁河县医院内。是年,全站有救护车5辆,车内配置院前急救必需医疗器械和设备。2014年,有工作人员1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人。
  五血站
  1985年建立,负责为全县临床提供全血和成份血,开展公民献血活动。地址在芦台镇永盛道19号,房屋建筑面积580平方米,占地面积630平方米,工作人员9人。1988年,正式开始采血。1999年,建成血站办公楼,与县防病站相连。2000年,迁至芦台镇震新路增2号,建筑面积增至1497.6平方米,占地面积1614平方米。2002年,设献血登记室、体验室、化验室、HZV筛查室、细台室、质控室、采血室、机采室。2007年,献血模式由计划献血向自愿无偿献血模式转变,县血站转变运营机制,实现全县临床用血自给自足,无偿献血率100%。2014年,无偿献血人数4186人次,献血量为167.44万毫升。
  六结核病防治所
  建于1978年。地址在董庄乡大薄村南原野战医院旧址,属震后临建,占地560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有职工8人。1984年,投资10万元在芦台镇芦汉路东侧,新建二层综合楼一幢,占地105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2003年,投资90万元,购买芦台镇桥北贸易开发区同兴道31号办公楼投入使用。占地175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2010年,设有门诊、住院、检验、放射、接种等科室。2014年,有职工2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人。

知识出处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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