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市宁河县志:1979—2014》 图书 |
唯一号: | 021920020230001164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医疗 |
分类号: | R197.1 |
页数: | 2 |
页码: | 833-834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1979年起,我国开始在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培训“赤脚医生”和设置合作医疗大队、乡村卫生所等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然而,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导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体,直到80年代中期才有部分地区恢复该制度。在90年代,国家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纳入规划目标,并在宁河县推行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改建卫生所提高医疗服务水平。1996年后,乡村医生接受学历教育,取得中等专业学历。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式推行,新农合制度实施。 |
关键词: | 天津市 宁河县 合作医疗 |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志断限,上起1979年,下至2014年。为完整地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的过程,部分事物的记述适当上溯下延。对前志中(1979—1989年)的重大事件与续志相关联的事物做概括性记述。